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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字说吕允峰 |
分类: 文化史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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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的《字说》如何失传的?
《字说》的许多解释,实属妄为比附,贻人笑柄。我们可以从以下几种宋人笔记里,窥其一斑:
徐健《漫笑录》载:东坡闻荆公《字说》新成,戏曰:“以竹鞭马为‘笃’,以竹鞭犬,有何可‘笑’?”又曰:“‘鸠’字以‘九’从‘鸟’,亦有证据?”曰:“《诗》曰:‘鸬鸠在桑,其子七兮’;和爹和娘,恰是九个。”
曾敏行《独醒杂志》卷五载:王荆公作《字说》,一日,踌躇徘徊,若有所思而不得。子妇造侍见,因请其故。公曰:“解‘飛’字未得。”妇曰:“鸟爪反面升也。”公以为然。
邵博《河南邵氏闻见录》卷二十载:王荆公晚喜《字说》。客曰:“‘霸’字何以西?”荆公以西在方隅主杀伐,累言数百不休。或曰:“霸从雨,不从西也。”荆公随辄曰:“如时雨之化耳。”其学务凿,无定论类也。
可笑的是,王安石的《字说》创作又和他在《游褒禅山记》中的治学思想极为矛盾。他在考据褒禅山的命名“华山”还是“花山”后,“于是予有叹焉。古人之观于天地山川草木虫鱼鸟兽,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然力足以至焉(而不至),于人为可讥,而在已为有悔;尽吾志也,而不能至者,可以无悔矣,其孰能讥之乎?”“予于仆碑,又有悲夫古书之不存,后世之谬其传莫能名者,何可胜道也哉!此所以学者不可以不深思而慎取之也。”“此予之所得也。”
其实,做何事都应以实为据,格物致知,任何主观臆断,哗众取宠都是无根之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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