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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章,是对古典经济学的批判和资本论的总结梳理。
在每一个历史阶段上,都存在着与当时的生产力状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分配关系。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这个一定的历史形式达到一定的成熟阶段就会被抛弃,并让位给较高级的形式。
一,三位一体的公式
由价值到剩余价值,由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利润率平均化为平均利润率,然后是产业利润、商业利润和借贷利息的分割,或者在农业中农业资本家的利润再分割出一部分作为地租支付给地主。
庸俗经济学家萨伊认为,资本创造利润、土地创造地租、劳动创造工资。“三位一体的公式”是对法国经济学家萨伊分配理论的讽刺性概括。如果把平均利润分割为利息和企业主收入,则企业主收入表现为资本家的“监督工资”,利息表现为资本所固有的独特的产物,这样,“三位一体的公式”可以确切地归结为:价值是劳动、土地、资本等各种要素联合作用的结果,创立了资本产生利息、土地产生地租、劳动产生工资的“三位一体的公式”,因而其公式为:“资本—利息,土地—地租,劳动—工资。”
“三位一体的公式”的荒谬性
资产阶级的“三位一体的公式”,掩盖了资本主义各种收入的真正来源。因为“三位一体的公式”中,利润这个作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特征的剩余价值形式被排除在外,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实质被掩盖起来了。“三位一体的公式”中被作为收入来源的资本、土地和劳动,实际上是分属于完全不同领域、风马牛不相及的东西。
关于资本 认为资本创造利息是荒谬的,因为资本不是商品,而是属于一定历史社会形态的生产关系。生产资料也只有在一定的资本关系下,才成为资本。因为,“资本不是商品,而是一定的、社会的、属于一定历史社会形态的生产关系,它体现在一个物上,并赋予这个物以特有的社会性质”。与资本并列的土地,它是无机的,自然界本身不可能创造价值。而劳动,是人类共同具有的活动。可见,社会关系、自然界本身及人类劳动,就像公证人的手续费、甜菜和音乐这三者之间毫无共同之处一样,是毫无关系的。所以,构成所谓价值源泉的资本、土地、劳动,完全属于不同的领域,它们毫无共同之处。
关于劳动 劳动总是在一定的生产关系下进行的,因而具有一定的社会性质。撇开一定的社会形式谈劳动,那样只能流于表面。如果把劳动当做一般生产要素来考察,它是人类社会共有的,而工资是雇佣劳动的产物,一般不能成为特殊的原因。雇佣工人的劳动,分为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两个部分,必要劳动时间是工资的来源,而剩余劳动时间创造了利润(利息)和地租。
“三位一体的公式”的实质
“三位一体的公式”将人与人之间的社会生产关系和资本家阶级与土地所有者共同对雇佣劳动者进行剥削的关系掩盖起来了。考察资本主义的整个生产过程,一切假相均可揭穿,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利润、地租和工资等收入的真正来源,是雇佣工人的劳动新创造的价值,即v+m,也就是国民收入。工资是国民收入中相当于劳动力价值即v的部分,其余部分即剩余价值则被资本家与大土地所有者无偿占有。“三位一体的公式”完全是为资本主义制度辩护的理论。
从对商品的解剖开始,找出商品中包含的价值,由价值到剩余价值,由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利润率平均化为平均利润率,然后是产业利润、商业利润和借贷利息的分割,或者在农业中农业资本家的利润再分割出一部分作为地租支付给地主。劳动生出工资也是假相,给人感觉资本家给工人的劳动支付了全部报酬,支付了货币等价物——工资。
“三位一体的公式”抹煞了资本关系的历史性质。这个公式不是按历史面貌来认识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实质,而是把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看成一切社会形态所共有的。作为一般生产过程,三要素是不可缺乏的,但它们只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才成为取得收入的源泉。
“三位一体的公式”是资本拜物教的完成
在商品经济中,人与人的关系表现为物与物的关系,前者受后者支配,这种人物关系颠倒的现象叫商品拜物教。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商品拜物教发展为资本拜物教。因为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已经掩盖了资本关系。利润转化为平均利润;平均利润分割为利息和企业主收入,资本关系进一步被掩盖,认为资本可以直接获得利息,土地可以获得地租。“三位一体的公式”使资本拜物教完成。
二,古典经济学的贡献和局限性
“三位一体的公式”的理论是由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错误观点形成的“斯密教条”。该教条认为,商品的价值最终会全部分解为工资、利润和地租,这三种收入构成商品的价值。亚当·斯密的贡献在于把利润看成是工人劳动创造的价值的一部分,看到了剩余价值的源泉,这是“古典经济学的伟大功绩”。但是,另一方面斯密又把剩余价值和利润混同起来,说利润完全受所投资本价值的支配,从而否定了前面的结论。“三位一体的公式”是这一教条的进一步庸俗化。
“斯密教条”的错误,首先,是不懂得生产商品的劳动的二重性,也就是说,社会每年投入的新劳动,一方面作为抽象劳动,只创造收入(v+m),另一方面作为具体劳动,在创造全部使用价值的同时,转移不变资本的旧价值。这个不变资本c与收入(v+m)同时存在于商品中,构成商品的总价值,但这个c是不能分解为收入的。其次,是由于不理解社会再生产中资本与收入的交换过程。在社会简单再生产过程中,Ⅰ(v+m)必须等于Ⅱc,但这不意味Ⅱc本身在价值上分解成了收入。实际上,Ⅱc是过去劳动创造的价值,Ⅰ(v+m)是当年劳动创造的价值,Ⅱc所以等于Ⅰ(v+m),仅仅是因为它们在实物上可以互换,在价值上相平衡。再次,是混同了价值决定和收入的分配。工人一年新创造的价值,形成利润、地租和工资的来源。但当利润、地租和工资成为资本家和大土地所有者及工人的收入后,就产生出商品的价值是由这些收入构成的假象。实际上,价值的实体是劳动,它构成收入的源泉;收入的分配不能反过来决定价值。
总收入是总产品扣除了补偿预付的、并在生产中消耗掉的不变资本价值部分和由这个价值部分计量的产品部分以后,所余下的价值部分和由这个价值部分计量的产品部分。纯收入却是剩余价值,因而是剩余产品,这种剩余产品是扣除了工资以后所余下的、实际上也就是由资本实现的并与土地所有者瓜分的剩余价值和由这个剩余价值计量的剩余产品。
三,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征
当一方面分配关系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一定的历史形式和另一方面生产力、生产能力及其要素的发展,二者之间的矛盾和对立扩大和加深时,就表明这样的危机时刻已经到来。分析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与分配关系的相互关系,说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暂时性。
生产关系决定分配关系
(1)分配关系和生产关系都具有历史暂时性。首先,要明确分配关系的含义。“分配”有两种:一种是生产条件的分配,如由谁占有什么生产资料,它是生产关系本身范围内的事情;另一种是在生产基础上所进行的个人收入的分配。通常所讲的分配关系,就是指收入分配中的关系,这种分配关系表明,对产品中归个人消费的部分的各种索取权,如利润、地租、工资等。这种分配关系是这里要考察的对象。其次,把资本主义分配关系看成是自然的关系是错误的。不同分配方式唯一的共性是:任何社会生产中,劳动总是能够分成两部分,一部分直接用于生产者及其家属的消费;另一部分用来满足社会需要。
(2)分配关系同生产关系一样,具有历史的暂时性质。分配关系受生产关系决定。年产品首先要分为资本和收入。工人取得工资是以资本为前提的,资本就是资本家同工人之间的一种社会关系。
(3)要区分两种意义上的分配关系。一种是通常意义上的分配关系,即收入的分配,它决定于生产关系;另一种是生产条件的分配,即所有制,它决定着生产的全部性质和全部运动,当然,它也决定着分配关系。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征
(1)它生产的产品是商品。商品生产占统治地位并起决定作用;工人是商品的出售者,劳动表现为雇佣劳动;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商品不是作为一般的商品,而是作为资本的商品,这种性质包括着一切流通关系;资本主义生产的性质,决定了“全部生产由价值来进行调节。在这里,价值规律不过是作为内在规律,对单个当事人作为盲目的自然规律起作用,并且是在生产的各个偶然变动中,维持着生产的社会平衡”;生产具有拜物教性质。
(2)剩余价值生产是生产的直接目的和决定动机。资本只有生产剩余价值,才能成为资本。资本家必然“要把生产商品所必需的劳动时间,也就是把商品的价值,缩减到当时的社会平均水平以下”。将成本价格缩短到它的最低限度的努力,成了提高劳动社会生产力的最有力的杠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社会生产力是作为与工人相对立的资本独立力量,因而直接与工人本身的发展相对立。资本家作为生产的指挥者和统治者的社会职能,同建立在奴隶生产、农奴生产等等基础上的权威,有重大的区别;由于生产的两个基本因素,即劳动和生产资料分别采用雇佣劳动和资本的形式,所以商品价值的一部分才表现为剩余价值,扩大再生产过程才表现为资本的积累过程。虽然劳动采取雇佣劳动的形式,对资本主义生产的性质具有决定作用,但它不能改变商品价值决定的一般规律。因为在价值的决定上所涉及的,只是社会一般劳动时间,只是社会一般可以支配的劳动量。
每一种分配形式都会同它由以产生并且与之相适应的一定的生产形式一道消失。把分配关系看成是历史的,而把生产关系看成是永恒的观点是错误的,在每一个历史阶段上,都存在着与当时的生产力状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分配关系的历史形式。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这个一定的历史形式达到一定的成熟阶段就会被抛弃,并让位给较高级的形式。当一方面分配关系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一定的历史形式和另一方面生产力、生产能力及其要素的发展,二者之间的矛盾和对立扩大和加深时,就表明这样的危机时刻已经到来。这时,在生产的物质发展和它的社会形式之间就会发生冲突。最后,旧的生产方式必然灭亡,并且必将被新的更进步的生产方式所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