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加爵与药家鑫都是大学生杀了人,对这两个事件作个对比,也许对法院怎么判决药家鑫有点参考价值。
1、事件:
马加爵事件:2004年2月13日晚杀一人,2月14日晚杀一人,2月15日再杀两人后从昆明火车站出逃。在云大宿舍连杀四人引发了轰动全国的“马加爵事件”。2004年3月15日被公安部列A级通缉犯;2004年6月17日被执行死刑。药家鑫事件:于2010年10月20日深夜,驾车撞人后又将伤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此后驾车逃逸至郭杜十字路口时再次撞伤行人,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抓获。2011年1月11日,西安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药家鑫提起了公诉。2011年3月23日,该案件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目前尚未判决。
2、就读院校专业:
马加爵2000年至2004年就读于云南大学生化学院生物技术专业;药家鑫事发时为西安音乐学院大三的学生。
3、事件受害人:
马加爵杀人事件的受害者为:唐学李、龚博、杨开红、邵瑞杰四人。四人都是来自农村的贫困学生。药家鑫杀人事件的受害者为:张妙,26岁,初中毕业后就一直待在家中,四年前出嫁到同乡宫子村,两年半前,张妙生下一个儿子,如今已经两岁半。
4、所获奖励:
马加爵,1999年至2000年读高三,成绩优异,被预评为“省三好学生”;马加爵曾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物理竞赛的二等奖”。药家鑫,上学期间获得13份奖励,被告人校友、同学、邻居的4份请愿书,请求法庭给被告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但不能成为证据。
5、家庭情况:
马加爵,户籍地为广西宾阳县宾州镇马二村一队。马加爵家依靠给人熨衣服过活。马加爵在监狱中穿上了他这一生中穿过的最好的衣服---囚服。“这是我穿过的最好的衣服”,马加爵当时说的这句话让在场看押他警察都落泪。马加爵因为没有鞋子穿,在助学贷款没发的几天里光脚,逃课。药家鑫,家境殷实,所驾车辆为私家车。其母亲系西安北方华山机械有限公司职工(西安北方华山机电公司系中国兵器北方公司下设一军工厂,母亲系该厂物资公司库管员,已退休),父亲药青伟系总后西安军事代表局驻该厂军代表(军方派驻军工企业负责监督、验收工作的人),军人身份,正团级军衔,副师级待遇。家住新城区20街坊(华山厂家属院)军代表楼。
6、同一专家对两人的不同态度:
为揭开“马加爵何以成为杀人凶手”的谜底,犯罪心理学教授李玫瑾奔赴云南,对此案进行了全面调查,还专门为马加爵设计了心理问卷,做了心理测试,之后写出了上万字的《马加爵犯罪心理分析报告》。报告指出,真正决定马加爵犯罪的心理问题,是他强烈、压抑的情绪特点,是他扭曲的人生观,还有“自我中心”的性格缺陷。马加爵案发生之后,许多社会公众,包括一些媒体,对马加爵表现出了同情,把其
杀人动机归结于他的贫困、他因为贫困而受到的“歧视”,和因此而对社会产生的仇恨。甚至认为,这是当前社会矛盾和不公平的结果,社会应对此悲剧负主要责任,对马加爵的量刑应予从宽。
李教授的报告对这种观点进行了反驳:如果马加爵真的因为贫困和受歧视而杀人,那么他报复的对象,应该是那些凭借自身富有而对其付诸了歧视行为的人。但事实是,受害者多数是跟他一样家境贫寒的同学,甚至包括他最要好的朋友、身边对他最友善的人之一。李教授的这一反驳是成立的。马加爵的杀人行为,与贫穷无关、与歧视无关,应该对此血案负责的,不是社会而是马加爵本人。而现行的法律,也没有任何条文规定,在犯下此种罪行后,仅仅因为贫穷就可以减轻处罚。
李教授对药家鑫案件的分析见CCTV新闻1+1,她的观点是什么,大家去看。
以上内容均摘自百度百科词条搜索到的内容。下面是我的疑问和想法。
一,为什么对马加爵可以判死刑,对药家鑫就难以判决?甚至连专家都在对药进行开脱?如果要同情,马更值得同情,他的压抑不是一天两天,他长期面对同学们的歧视嘲笑恶作剧,还有同学在他的被子上撒尿,可以说,他更有理由去杀人而能够被理解。他说他穿过的最好的衣服是囚服,听到这话,连监狱内的人都哭了。同样是大学生杀人,同样都很残忍,为什么这个专家不以对马的态度对待药?
另外,为什么马的校友、同学、邻居都不给他写请愿书?为什么药的校友、同学、邻居上了4份请愿书,请求法庭给被告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难道这背后有什么秘密?难道是药的父母更有号召力喊得动人?这请愿书符合法律上的回避程序吗?亲近的人的请愿书能有效吗?不该回避吗?
二,关于贫与富、穷人与富人的思考。马因为贫穷压抑或者如专家说的与贫穷、歧视无关,应该对此血案负责的,不是社会而是马加爵本人。那么,为什么药的杀人就不该他本人负责了呢?为什么一个生活优越、学习音乐、家有私车的人,没有一点同情心,没有一点法律意识,也敢对人下刀,连杀8刀致死。如果说穷人因为贫穷而穷凶极恶,为什么富人也没有贵族气质,也这样凶残粗鲁?为什么富人没有悲悯之心?
我认为,任何时代,如果富人对穷人没有同情慈悲关怀之心,不能理解感受穷人的痛,不想尽力去缓解穷人的痛,那他就应该为自己的富有而羞愧。我个人认为,是整个社会,以及马身边的人,长期的歧视导致了马的绝望最终杀人,虽然专家不这样认为。我固执的觉得,整个社会、所有人,都应该对马的悲剧负有道德乃至良心上的责任,虽然法律无法追究谁,但每个人心中都有杆称,称称自己有没有罪恶吧。马家这样穷,难道政府、社会没有责任?难道到处都是开宝马的人把穷人的救济金领走了吗?所以马家没有得到社会和政府的救济?如果连小金额的救助金都不能落到真正的穷人手里,我们的政府是怎样公平的作为的呢?众多贪婪的有钱人连穷人的救命钱也要捞抢,他们的素质太低了,他们是怎样致富的?
三,法官究竟怎样判案?是独立依据法律,还是要参考民意?如果要参考民意,怎样参考?马家找不到这么多人造不起有利的舆论,而药家能够要什么有什么,有几百学生回答统一答案的问卷,有请愿书,这样强烈的对比,是否会造成一种另外的不公平?
我不想说太多,让大家都来讨论吧。我们对该案的判决只能拭目以待。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