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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律师讲刑法,一天一常识——管制是什么处罚

(2019-03-28 09:12:37)
标签:

法律

维权

分类: 法律知识

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管制期间的法律规定

 

根据刑法第39条的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聚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按照执行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告执行机关批准。

 

管制期限届满怎么办

 

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即应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并且发给本人解除通知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同时宣布恢复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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