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契约精神
阮直
商业文明中最核心的部分就是人与人之间互惠互利的买与卖原则,让这样文明的原则能够得以进行,商人们创造了契约。物质利益的来往,有法律的契约;行为生活的交往,有精神的契约。
可当下,我们确实缺少商业文明中的契约精神,缺失的标志不是某些民众的违约、毁约,而是一些仲裁委员会之类的机构本身就“出尔反尔”,带头儿丧失了契约精神,这样仲裁机构都不如赌徒的口头盟约了。
最典型的事例莫过于广州市仲裁委员会2016年3月1日作出的一份裁决了。3年前,冯先生花233万元购入广州越秀区的房产一套,过户几个月后房价飙升。于是原房主多次向广州市仲裁委员会提出“毁约”,申请无效后无效,原房主又在2014年以交易不公平为由再次提起仲裁请求。广州市仲裁委员会2016年3月1日作出裁定,“毁约有效”,让冯先生再多支付三年前买的房屋差价44万元。
这事绝不是个好兆头,老汉我有点儿坐立不安了,我担心的是,15年前我花6万元钱买的一亩地,如今周边大开发成了宝地,一亩地价值过百万了,要是那个“地主”如今也反悔,申请毁约仲裁,一次无效,他多申请几次,我们的地方仲裁委员会也会否定我原来的买卖契约让我给他补钱吗?
还有一些三线城市,房价虚高时高得离谱,不少人花了冤枉钱买下了房子,如今房价大跌,他们也可以反悔去申请仲裁,要求开发商退款补差吗?
中国的汽油虚高全世界首屈一指,如今国际汽油价格不如矿泉水了,汽油消费者也可申请国家仲裁机构,要求退回多花的大头钱吗?
如果法定的契约都可以朝令夕改,这世上还能有交易吗?广州仲裁委认定的这次交易价格显失公平,理由有两个:一是交易价与评估价有价差,二是房主是年过九旬的老人。房主虽然是老人,但如果不能证明有欺诈,也应认定交易是有效的。要不然的话,国家就该先立法,规定80岁以上的老人没有参与市场交易。所谓交易公平,绝不是指大家都必须按照评估价或者其他人为定的价格交易。价格不自由则交易不自由,交易不自由何谈交易公平?
我们需要弘扬的契约精神应当包括三大元素:契约自由、契约正义与契约严守。其中,契约自由要充分地尊重契约双方的理性合意,旨在鼓励市场创新,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决定性作用,既反对商人的霸王条款,也反对政府过度干预市场的微观活动。契约正义强调的是交易双方权利义务的对等,旨在鼓励等价交易与公平交易,弘扬平等互利精神,约束强势市场主体恃强凌弱的行为。契约严守强调的是合同的有效性与神圣性,强调生效的合同等于有效法律,鼓励当事人诚信履约,反对当事人违约失信。这三大元素同等重要,没有贵贱之别。三者既相互区别,又不可或缺、相辅相成。不遵守这样契约原则,就丧失了商业文明。
《讽刺与幽默》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