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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避免”吗?

(2012-04-04 08: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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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不可避免”吗?
阮直
     去年昆明发改委某干部被曝“不雅照事件”,在今年的两会期间云南省的记者招待会上,某高官对有记者问及此事时作出了回答:“革命队伍里面有个别的出了问题,那是不可避免的。就像一个家庭里,十个孩子有的听话有的不听话。”这个高官的回答基本上代表全国各地领导与组织部门对于违法乱纪干部的基本态度。严肃处理性丑闻被曝光的干部这是没人怀疑的,人们质疑的是我们对出现“不听话的孩子”态度,是“不可避免论”的,这就是一种无奈的认可了。
     这位高官的话很宽容,大家都明白,他说的官员中的“不听话”,不是一般工作中的不服从组织领导,不能统一思想,而是指官员突破了道德与法律的底线,成了堕落的败类。如果这是“不可避免”的事情,组织上只是等着你堕落一个,我清理一个,那官员的腐败堕落就真的成了“韭菜现象”,割下一茬,长出一茬,新的一茬比旧的一茬更旺盛。
     老百姓家中有“不听话”的孩子他还是孩子,有些不听话,也不是什么大的是非问题,大人当然不必计较。但“不听话”的孩子要是超越了“不听话”的底线,哪个家长也不会允许。管不了是另外一回事,绝不会采取“不可避免”的宽容态度。

 

     官员中有不听话的孩子就是混蛋了,他是谁家的孩子?谁家的孩子能那样?国家用人民的纳税钱供养着他们,每逢提拔之前都要再送他们进党校、行政学院再次接受教育、培养,出来后不仅领导别人工作,还要经常教育别人要怎样做人。这样的“精英”们如果德行上还与孩子们相提并论,那对我们干部要求也太没高度了,更是对我们的体制管不住体制内的人的认可。别说我不接受,官方也不会接受这样的观点。
     “堕落不可避免”论的实质是“腐败合理”论的默认,就是让人们见到腐败不要大惊小怪,腐败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因而反腐败只能缩小腐败的范围,减少腐败的危害,你无法根除腐败,我们所能做的最好就是将“无法根除的腐败”降到最低点。这就是“不可避免”论的本质。
     人确实都有生命本源处的欲望,我们不能了断人的欲望,但不等于我们不能让欲望随意发作。事实证明,人类社会在制约权利、官员腐败这一事情上是找到了办法的,不是不可避免的。全世界大多数的国家对官员的腐败行为都找到了有效的遏制办法,不是“不可避免”。因为这不是一件技术含量高,需要大成本、大投入才可完成的事情。由民间资本注册的股份公司几乎就没出现过腐败,一个小的公司都能找到防止腐败的办法了,那么,一个大的国企,一个县政府、一个村委会就找不到吗?
     寺院有戒律,江湖有规矩,民间有乡约,一个是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政府公务人员更是依法行政的代表。他们的一言一行、道德品质必须是公民的楷模与表率,这不仅需要他们的道德自律,而且还必须接受上级组织、基层百姓、公共舆论的监督,谁突破了做人做事的底线,谁就从这个组织中滚蛋,谁要觉得自己就是哪“不听话”的孩子,惹点儿是是非非是“不可避免”的,那他就找鞠萍姐姐去玩吧,别干为人民服务的事情。
     秃子可以动,和尚不能动,前者是俗人,后者是僧人,一个是自由的,一个是有戒规的。要想自由当“不听话的孩子”,你先把道袍脱下来,滚出寺院。
《杂文报》2011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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