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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天子传》地理试析(四)

(2014-05-10 14: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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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作者:云槎子

   (接上)原文:“壬申,天子西征。甲戌,至于赤乌,之人其献酒千斛于天子,食马九百,羊牛三千,穄麦百载,天子使祭父受之。曰:‘赤乌氏先出自周宗,大王亶父之始作西土,封其元子吴太伯于东吴,诏以金刃之刑,贿用周室之璧。封丌璧臣长季绰于舂山之虱,妻以元女,诏以玉石之刑,以为周室主。’天子乃赐赤乌之人□其墨乘四,黄金四十镒,贝带五十,朱三百裹。丌乃膜拜而受。曰:‘□山是唯天下之良山也,宝玉之所在,嘉谷生之,草木硕美。’天子于是取嘉禾,以归树于中国。曰:‘天子五日休于□山之下。乃奏《广乐》。赤乌之人丌好献女于天子,女听、女列为嬖人。’曰:‘赤乌氏,美人之地也,宝玉之所在也。’”

    从丁卯日到壬申日,周穆王共在舂山驻了五天时间,第六天下山向西方进发。走了两天,甲戌日这天,穆王一行人来到了赤乌部落所在地。按从阿尔金山下来直线向西行走便进入了塔克拉马干沙漠中,偏西北则进入罗布泊。当年塔里木盆地也许不是沙漠或沙漠的面积没有现在这么大,而罗布泊则是水草丰茂的沼泽和草原地带,只有“泊”的北部才有戈壁沙漠。

    虽有两天时间,但马车和大队人马在沙漠或沼泽中行进的速度不会很快。按第四卷载:舂山至赤乌300里。两天到达,则每天行进150里(约70公里)。近年考古证明:这里曾经是楼兰古国所在地,本书中提到的“赤乌”部落也许就是楼兰的前身。

    赤乌姓“其”的首领向周穆王敬献了一千斛酒,还有用来宰杀食用的马九百匹、羊和牛三千只,另有穄麦一百车。周穆王让祭父代自己接受。

    原文介绍赤乌说:赤乌氏和周王室是同姓(姓姬),当初周室的祖先大王古公亶父兴起于西土,封他的长子太伯于东吴(《史记》谓太伯不与季历争王位,出逃到了东吴)。规定以金刃为刑法器具,以璧玉为贿赠的礼品。封管理璧玉的大臣姓其名叫季绰的人为舂山的主管者,并把自己的长公主嫁给了他。还颁布了管理舂山玉石的刑法,让姓其的族人代周室主管这块地盘。

    原文中的“丌”字与“其”通用,是赤乌部落长官——舂山管理者的姓氏。自古公亶父赐封管玉大臣其季绰管理舂山之后,其姓后代子孙就世袭了这一爵位。也许当时舂山一带已有赤乌部落,“其”姓家族与赤乌部落逐渐融合并成了这个部落的首领。

    周穆王在接受赤乌人其某敬献的礼物之后,也向其某赠送了一些礼品:四辆黑色马车、四十镒(二十两为一镒,四十镒为八百两)黄金、五十条贝带、三百袋珍珠。其某顶礼膜拜,接受了这些礼物。

    依原文记载,舂山不仅产“宝玉”,还产“嘉谷”,周穆王把当地的谷种收取了一些,打算带回中原播种。其姓首领还向周穆王敬献了美女,穆王从中选了两位,一位名叫“女听”,另一位名叫“女列”,他让二位美女给自己作了“嬖人”(崇爱的人)。后世因此称“赤乌产美女”。

    原文:“己卯,天子北征,趙行□舍。庚辰,济于洋水。”

    周穆王一行人在赤乌部落驻扎了五天,己卯日这天向北出发。郭璞注:“趙,犹超、胜;舍,三十里。”原文“舍”前缺失,“□”字应是具体的数目字,即己卯日这天以“趙(超)行”的速度快速前进,当天就走了“□舍”的路程。之所以能够“超行”,是因为一路向北不再有湖泊和沼泽,而是大草原、大戈壁了,直到第二天(庚辰)来到北方的山脚下,遇到了“洋水”河,这才有可能放缓了行时的速度,渡过了“洋水”。就今地理情况来看,由南向北横穿罗布泊,正是一马平川之地。尽管如今已经完全成了沙漠,但在古代这里曾经是南有草原,北接戈壁沙漠,平地一直延伸到天山东段的山脚下。所以周穆王的马车才可以“超行”——快速地奔跑着前进。

    郭璞注:“洋水出昆仑山西北隅而东流。洋,音详。”按本人的分析,郭璞此处的注释是错误的。书中所谓“洋水”应是上古河流名称,郭璞所在的东晋时代或许已经不是这一称谓了。以周穆王从昆仑山、舂山(阿尔金山)下来一路向西、向北前进看,根本不可能再遇到发源于昆仑山并且向东流的河流了。假如上古时代确有这条河流,那也只能是从喀啦昆仑山流下,沿山脚向东流了一段距离后,要么进入塔克拉马干沙漠,要么汇入罗布泊沼泽之中。因为罗布泊东面是祁连山西侧的山根,那里为古阳关,地势高于西面的罗布泊。连发源于祁连山的党河,也只能向西流而不能向东流,最后还是流进了罗布泊。

    原文:“辛巳,入于曹奴。曹奴之人戏觞天子于洋水之上。”

    从庚辰到辛巳,北行三日。辛巳日这天,周穆王一行人来到了“曹奴”部落所在地。曹奴部落的首领名叫“戏”的人在洋水河畔设宴款待了周穆王一行人。据此进一步证明郭璞对“洋水”的解释有错误:三天前已经渡过了发源于“昆仑山”的洋水,而洋水又向“东流”,岂有一路向北行走三天后仍然在洋水河畔的道理?显然,书中原文所说的“洋水”并不是郭璞注释的“洋水”。从来到洋水河边一路向北行走三天后仍然在洋水河畔的描述来分析,此河的发源地不是昆仑山山脉,而应该是天山山脉。

    “戏”向周穆王敬献了食马九百匹、牛羊七千只、穄米一百车,周穆王叫随行的大夫逄固代自己接受。周穆王回赠“戏”的礼物是用黄金作的鹿和用银作的“□”,另有贝带四十条、珍珠四百裹(袋),戏“膜拜而受”。

    原文:“壬午,天子北征,东还。甲申,至于黑水,西膜之所谓鸿鹭。于是降雨七日,天子留骨六师之属。天子乃封长肱于黑水之西河,是惟鸿鹭之上,以为周室主,是曰留骨之邦。”

   “北征东还”本人的理解是:向北行走后向东转,回归到原来的前进路线上。从实际地理情况看,之所以要“还”,其实是在寻找前进的路线,也就是“探路”。因为当时还没有“丝绸之路”,甚至根本就没有路,周穆王一行人是开辟通往西方之路的先驱者。也许当时本地的“曹奴”人还不会造车,他们连车都没有,当然也就不会有车辆可以通行的道路了。周穆王要让天下到处皆有车辙、道路,所以到了陌生的地方探路和开路也是他此行的使命之一。

    因为壬午日探路后“还”归于出发地,所以甲申日才真正前进,当天来到了“黑水”河畔。从壬午到甲申,虽然是三天时间,可实际上只走了两天的路程。

    受地理条件限制,估计探路时的车速不会再是“超行”,而是缓慢行进的。尽管如此,从己卯日北征到甲申日来到“黑水”岸边,也已经有六天时间了。这天因为下雨,周穆王一行就在黑水边停留了七天时间。

   “膜”与“漠”古代通用。“西膜”在这里应指罗布泊北的戈壁沙漠。“黑水”当地人称“鸿鹭”,今不可考,应指出自天山流经沙漠的某条河流。“留骨”指停留驻扎。“骨”与“毂”音同,上古行文常以同音字代用。郭璞注:“穆王马骏而御良,故行辄出从众前。”意即在此停留不仅是为了避雨,也是为了等待后面队伍的到来。此地有长臂人部落,周穆王就把黑水河西的一块地盘封给他们管理。后来,因为周穆王曾在这里驻扎过,所以这个部落就叫“留骨(毂)国”了。这里要说明一下:今人不解古文字意,曾有人在整理本书为电子版时,见原文有“留骨”二字,就主观臆测将“骨”字更改为“胥”字了,这是错误的。

    原文:“辛卯,天子北征东还,乃循黑水。”

    由此知所谓“北征东还”就是指向北探路后又从东边绕回到原来的位置。不然就不会在已经“北征”之后仍然“循”于黑水河边了。这等于说:辛卯日这天虽然“北征”,实际上却是原地未动或者根本没走多远,依然是在黑水河畔转悠着呢!

    原文:“癸巳,至于群玉之山,容□氏之所守。曰:‘群玉田山,□知阿平无险,四彻中绳,先王之所谓策府,寡草木而无鸟兽。’爰有□木,西膜之所谓□。天子于是取玉三乘,玉器服物,于是载玉万只。天子四日休群玉之山,乃命邢侯待攻玉者。”

    辛卯日没走多远,壬辰日书中只字未提。到了癸巳日这天,周穆王一行人来到了群玉山下。此山是“容□氏”守卫的地盘。原文“曰”字后面是对群玉山的简介。说此山的山坡很平坦,一点也有险峻;山的整体造形很直很正;山上草木很少,没有鸟类和野兽。但是,此山却盛产玉石。与前述在舂山时不同,此山虽然没有“玉策枝斯之英”,却有很多大小品质相同的玉石。所以书中记载“天子于是取玉三乘”,意即:周穆王在群玉山一共装了三马车的玉石!其中可以用来雕刻成“玉器服物”的就有上万只。

    周穆王一行人在群玉山中休息了四天,他们只是把玉石从群玉山上用车载到了山下,并没有带着三马车的玉石一同上路的意思。把三马车的玉石卸车后,周穆王派随行官员“邢候”看管,把他留在了群玉山下等待玉匠到来进行雕刻加工。

    从一路向北到达群玉山来看,所谓“群玉之山”应是天山山脉的东段。再从山体“阿平无险”、“寡草木而无鸟兽”的特点看,此山也许就是吐鲁番盆地附近的火焰山或者罗布泊沙漠以北某个有类似条件的山体。如果是后者,可能山体的大部分如今已经被沙漠吐噬了。(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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