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中的数字表示法>转
(2009-10-18 22:2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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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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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文中的数字表示法
文言文中数字的用法与现代汉语相比,有许多不同之处。
一、零数表示法
例1 为字共三十有四。(《核舟记》)
例2
尔来二十有一年矣。(《出师表》)
整数与零数之间加上“有”(读yòu,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又”字)字,连接整数与零数。
二、分数表示法
与现代汉语一样,文言文中有用“几分之几”表示分数。如:“天下三分之一。”(《汉书·地理志》)但并不局限于此种形式,也有与现代汉语中表示分数不同的。
例3
近塞上之人,死者十九。(《塞翁失马》)此处“十九”即“十分之九”,省去“分”与“之”,翻译时应补上。
例4
盖予所至,比好游者尚不能十一。(《游褒禅山记》)“十一”是“十分之一”的意思。
三、虚数表示法
虚数是指不实在的数字,一般用来突出数量的“少”或“多”,与实际数目关系不大,有的甚至全无关系。
例5
用数词“一”表示“少”:若九牛亡一毛。(《报任少卿书》)“一”,极言其少。
例6 用“三、九、十二、百、千、万”及其倍数作虚数,一般表示“多”。
①绕树三匝,何枝可依?(《短歌行》)
②公输盘九设攻城之机变,子墨子九距之。(《公输》)
③策勋十二卷,赏赐百千强。(《木兰诗》)
但并非上述数词都表虚数,要根据上下文内容辨其虚、实。如“船头坐三人”。(《核舟记》)此处“三”即为实数。
四、概数表示法
概数表示与实际数目接近的数目。文言文中表示约数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例7
用“十”“百”“千”“万”等整数表示约数。
①有大石当中流,可坐百人。(《石钟山记》)
②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
“百人”不是具体数;《诗经》实际上有三百零五篇,这里说“三百”篇,是取其概数。
例8 用两个邻近的数字表示。
由山以上五六里,有穴窈然。(《游褒禅山记》)
例9 在基数词前加“且、将、约、几、盖、可、无虑”等表示。
北山愚公者,年且九十。(《愚公移山》)
例10 在基数词后加“所”“许”“余”等表示。
①一车炭,千余斤。(《卖炭翁》)
②其巫老女子也,已年七十,从弟子十人所。(《西门豹治邺》)
五、序数表示法
例11 在基数前加“第”。这种情况较少见。
此印者才毕,则第二板已具。(《活板》)
例12不用“第”而直接用数字表示。这种情况较常见。
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曹刿论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