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第三届基础教育“三优工程”评选活动的通知
(2009-05-12 11: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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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优基础教育综合实践活动第三届名额山西省 |
山西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文件
晋教研字〔200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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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山西省第三届基础教育“三优工程”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在我省全面推进已近十年。十年来我省广大教育工作者在新课程实践中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取得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优异的教学成绩。为及时梳理教改经验、总结推广课改成果,经研究,本年度开展山西省第三届基础教育“三优工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本届“三优工程”评选活动的主题是:“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健康和谐发展”。
“三优工程”内容包括:“优质课”、“优秀案例”和“优秀校本课题”。
二、活动范围与基本条件
本届三优评选范围:优质课和优秀案例的评选范围为广大教师和教科研工作者;优秀校本课题的评选范围为中小学校和教育科研机构。
参评基本条件: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办学方向端正,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积极参与教育科研与教学改革实验。教师在师德方面存在明显问题,校长在办学行为方面有严重不规范行为者均不具备参评资格。
三、活动要求
1.优质课的内容与要求
(1)内容要求:体现新课程理念,在构建新型教学模式,转变学习方式以及提升课程实施效益上有创新、有特色,具有一定示范引领作用和推广价值,并在市优质课评比活动中获奖的优秀课。参评学科包括:
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科学、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综合实践活动。
初中: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或历史、地理)、科学(或物理、化学、生物)、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
高中:语文、英语、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各市在组织活动时要注意向薄弱学科和乡镇学校倾斜,高中阶段的优质课要体现新课程改革的理念。
(2)参评名额(见附件1)
2.优秀案例的内容与要求
(1)内容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教学设计及反思、教学片断及反思、教学实录及反思、教育案例及反思、教育教学评价案例及反思和学校管理案例及反思等。案例中的事例必须具备真实性、亲历性、典型性和问题性,反思具有较高的借鉴意义和价值。
(2)参评名额(见附件1)
3.优秀校本课题的内容与要求
(1)内容要求:围绕学校在新课程实施过程中本着“问题即课题”的理念,就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中的某一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的专题研究。如“现代远程教育资源在我校的有效应用研究”、“学业成绩的有效评价”、“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实施研究”、“通用技术课程建设与实施研究”等,在新课程实施过程中各级各类学校和科研机构自主开发的有成效、有特色、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优秀校本课题均可参评。
(2)呈报方式:本次优秀校本课题的呈报方式以课题研究结题报告的形式为主。
(3)参评名额(见附件1)
四、活动办法与时间安排
1.评选办法
本届“三优”评选活动采用逐层选拔,两级评选的办法进行,地市负责初评,省教科院负责最终评审。优质课的评选各市要采用现场讲课的形式进行;省级优质课评选采取评审课堂教学实录(文字稿或录像课)的形式进行。地市初评之后按参评规定名额报送相关“课例”(为参加市级评选活动的课堂实录)、“案例”及“校本课题”参加省级评选,其中农村学校的成果不能低于参评名额的30%。
2.奖项设置
省级评审中,三项评审均设一、二等奖;其中优质课评审要在一等奖中选拔部分优秀参评教师进行优质课观摩展示活动。
本次活动增设组织奖,对组织宣传落实较好的市县进行表彰。
3.时间安排
(1)市、县(区)级评优活动于2009年3月—7月进行;9月20日前各市按要求向省教科院报送推荐名单(优质课根据初评结果按序排列)和相关材料。
(2)省级评优活动定于2009年10月中旬进行。其中优质课的观摩展示活动于11月进行,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五、材料的征收与报送
1.以市为单位统一征收,为了便于登记、归档、查阅和评审工作,各单位参评材料按高中、初中和小学三个学段,分学科集中登记造册。相关表格见附件。
2.报送要求
优质课以课堂实录(文字稿或录像课)的形式,优秀案例和优秀校本课题以文字稿(一式三份)和电子稿(word2003)的形式报送省教科院。文字稿要求:统一用A4纸,页边距上下左右各2厘米,标题小三号宋体,正文小四号宋体,单倍行距。
各市的推荐名单分别以电子文本和文字稿报省教科院,文字稿需加盖教育局公章。为了规范统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组委会设计了山西省第三届基础教育“三优工程”电子档案表格,各市接到本通知后,从电子邮箱(pj5604666@163.com ,密码:5604666)下载相关表格。
市级评选结束后,各市应将本市参评的相关电子材料发至以下邮箱:tyykx@163.com或sxjkssxf@shou.com,同时,将文字稿报送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质量检测与评估中心。
六、活动组织管理与待遇
1.省教科院是“三优工程”评选的主管与承办部门。为加强领导,成立山西省基础教育“三优工程”评选活动领导组,由省教育厅分管厅长任组长,省教科院院长任副组长。各市也应成立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
2.经省级评选出的“三优”奖项,均由省教育厅颁发证书,在教师评优晋级方面享受相关待遇。
3.各项优秀成果,将择优分类结集出版,并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展示与交流。
望各市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具体事宜可与省教科院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尚秀芬、原克学同志联系。地址:太原市解放路东头道巷9号,邮编:030009
附:(1)“三优工程”名额分配表
(2)“三优工程”评价标准
(3)“优质课”申报表及参评人员推荐表
通知及附件:关于开展山西省第三届基础教育“三优工程”评选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