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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取消称谓留守妇女性原创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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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取消农民工称谓”成了网络热议的话题之一。有网友认为,“农民工” 称谓存在歧视成分,不利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支持取消“农民工”的称谓。也有网友质疑,认为改“农民工”的称谓有“掩耳盗铃”之嫌,切实推进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城乡一体化”,落实农民工各项福利、待遇才是“重中之重”。
如果农民工要改称谓,很自然让人联想到“留守妇女”称谓问题。“留守妇女”的称谓能否沾沾农民工改称谓的光改一改呢?看来很有必要,这是因为:
一、据有关统计,目前全国有8700万农村留守人口,其中有4700万留守妇女。“留守妇女”和农民工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两个群体,留守妇女是农民工的“大后方”。如果说“农民工”的称谓对农民工这个庞大群体存在“歧视”的话,那么“留守妇女”的称谓肯定也有“连带歧视”之嫌,看来也需要改一改。
二、留守妇女在大后方默默支持丈夫外出“打拼”,既要养育儿女,又要照顾老人,还有家里的农活必须去干。经济来源上,丈夫赚多少钱,寄回来多少钱,都不是她们能做主的。丈夫在城里发了薪水,或许可以与工友们去“潇洒”一番,改善改善生活,可是留守妇女却难得有此待遇。相对于农民工来说,留守妇女这一群体似乎更加“弱势”,更加值得关注,因此不得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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