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著名诗人彼特拉克把自己的情歌总集为《歌集》而非“诗集”,可见其于“诗”与“歌”的区别有所了然。事实上,西方诗歌从古希腊肇始,就已经宣判了抒情诗偏离了诗之为诗的道路,而走进了歌之歧途。歌倚重于音乐旋律,诉诸听觉而非视觉。诗则乃是一道最强有力的光亮,照亮人之存在,并使这一存在在将其他无关存在掩入黑暗之际卓然呈露出来,因而是诉诸视觉而非听觉的。
彼特拉克收于《歌集》中的366首歌绝大部分是十四行体的情歌,属于所谓抒情诗范畴。这些抒情诗基本是写给终身恋人劳拉的。诗人23岁时在阿维农的圣基亚拉教堂遇到美丽少女劳拉,一见钟情,遂终身不渝,即便追求无望,即便在其44岁时劳拉死于黑死病,她始终是激发他创作灵感和诗情的源泉,至死不渝。彼特拉克此爱之深,用情之专,恐怕只有他的前辈但丁堪与之颉颃(但丁9岁那年,遇到并爱上了一个叫贝雅特里齐的女孩,该女子24岁时不幸辞世,但丁同样为之歌咏终身)。
纵观彼特拉克《歌集》里的366首歌,其专情在今日看来固令人唏嘘叹赏,然其诗并无多少令人惊异处。基本都在抒情诗传统的手法范围内:用叙述判断式的宣泄内在的情感状态。这类抒情诗往往忽略了情感体验表达的建基工作,导致情感的宣泄成了毫无根基的漂浮,每每乞灵于读者存在状态的外来赋予,以弥补这一建基工作的欠缺,这必然导致抒情诗表达实在性的失落。
然而在14世纪禁欲主义笼罩的欧洲,彼特拉克这些纵情宣泄自己对恋人爱欲的诗歌,却是一个突破藩篱的重大之举(可参考他的朋友薄伽丘的《十日谈》)。这有点让人想起中国五四突破禁欲藩篱后同样纵情于爱欲乃至纵欲滥情的诗人汪静之。没有足够的胆量,是不能想象的。尽管诗人因之获得了罗马授予的“桂冠诗人”的称号,然其晚年却甚悔少作,以为这些用意大利语写成的歌乃是“取悦于平民和没有文化教养的人”(贵族和有文化教养的人以读拉丁语为荣),几欲投火毁之,又可见诗人之犹疑、软弱和无定见,有愧于其前辈但丁之卓忍与坚毅。
彼特拉克《歌集》中唯第16首近于诗,也是我最喜欢的。兹录于下:
一个白发苍苍面色憔悴的老叟
离开如同蜜浆浸润过的故乡,
家里人为他送行,迷惑地看着他那
也许再也不能回来的身影消失在远方;
这是生命将尽的垂暮时光,
他拖着老迈的身躯,注铅的脚掌
在愿望的支撑和引导下不停地前进,
由于年老体衰和路途遥远而一步一晃;
到了罗马去朝圣,他要实现自己的理想:
亲眼目睹一下在天堂的圣殿里
才能看到的上帝的尊荣,神圣的模样。
我虽不是老叟,却也时常在寻寻觅觅,
在千千万万个女性中间寻找和捕捉
我那日思夜想、铭刻在心的面庞!
(李国庆译)
在这首诗里,诗人前三节拟构了一个老者朝圣的场景,第四节笔锋一转,滑到现实中自己对心上人的思恋。有了前面的建基铺垫,后一节诗人的抒情便有了着落,我们可以通过前面老叟对上帝的执着顺利过渡到诗人对恋人的执着的体验上来,这个场景转换在制造惊奇的同时也由比拟关系带来了抒情的深化。这是一首结构精巧、场景贴切而感情深挚、在《歌集》中不多见的精彩诗篇。
201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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