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为还是不为?
(2013-11-28 22: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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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见义勇为心理杂谈 |
分类: 咨询师手记 |
今天,《南方都市报》一篇题为《五保安闯火场救人,义举之后却遭无奈》的文章引起了我的注意,关于见义勇为的无奈已经见到太多,但看到5名保安救出了60余条生命却遭到这样的待遇,仍然令人感慨!
见义勇为,为还是不为?为又如何,不为又如何?这其间有区别吗?不为者的心理机制是什么?借着接受的一个采访,我整理出这些文字。
不为者旁观着、评判着,甚至嘲笑对方“很傻很天真”,或者有其现实性、功利性、利已性使然,其实还有一个文化教育的基础,那就做人要低调要中庸,枪打出头鸟,做人要随大流,不要显得太特别等等,简单说来是从众心理的一种呈现。从的除了习俗风气外,还有当下社会现状里的无奈,比如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完善,法制体制里的不足。所以,老人摔倒了没人扶,孩子被车辗过多次没人管等等令人寒心的事件不断上演。
从心理机制来看,旁观者的诸多评判是投射的反应。我们常常以为旁观者可以完全地置身事外,高高挂起,其实不然。因为人性本是善,人性本来都是乐于助人,人性是想要表达正义,只不过因为教育、自由、现状等原因而压抑本性的这些部分,并且,旁观者由于见到而不为,并且因为这个不为而造成了危险的发生(后果),所产生的内疚等负面情绪并不为常人所知。
比如,那些当初见到孩子被车辗压而视若无睹的人,TA们在事件过后可能会做恶梦,可能会有不安,可能有其他相关的不良反应。从人性的最初来看,这些都是自然而然的反应,当然有部分人会说自己不会,照样吃照样睡,其实那不过是隔离罢了,不去看或者看不看得到,不代表它不存在。
比如,在公交车上见到一位老人,没有人让座,后来老人因为刹车而摔伤了,没有让座的人大部分都会有内疚感,想着“如果我让座他就不会摔倒了”,这些自责、内疚等很原始的本能的情感并非有良知或有觉知的人才会有(当然一些极端的人格类型会如此),每当经历一次,这些情绪都会存留在自己的身体里,进而变成一种压力,影响身心健康。
所以,不为者,看似不在事件中,其实逃不开事件的影响。
从心理的传承来看,不为者内心有着巨大的内心恐惧。这种恐惧来源于不敢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想救而不敢救),不能做自己。
恐惧是一种被强迫,是一种对于自己的不能把控,是一种自己无能的愤怒和无奈。这种恐惧是文化历史、教育所传承下来的东西。
从历史来看,中国人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有着生存的危机(被侵略、文革等),这些影响起码需要相应的双倍的时间来消解。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国人自己有着巨大的恐惧和焦虑,并且将这部分直接或间接地传承到下一代又下一代。比如当下的社会里,家长的生存焦虑都是由自己的孩子来承接,最典型的是唯分数至上,学习至上,不让孩子做自己,重智商轻情商,让孩子长期为了生存而违背自己的意愿等等,因而,孩子们继续着这种恐惧,孩子不能自主地发展,孩子们只能在不安中生存着。
所以,见义勇为,为或不为?这个问题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为与不为之间,我们是什么样的感受?我们想要什么?在这些事件当中,与其拷问人性为何如此冷漠,倒不如实实在在地从自己的情绪成长做起,因为若非我们自己拥有足够的自由和权益,根本没有足够的能量来帮助他人,就只能自扫门前雪;与其从各种形式上给予正能量的暗示或训练,不如实实在在地接纳自己的现状,从自己可以为之的善小开始;与其空想明天会更美好,不如还下一代一个相对自由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