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防范,呵护幼童身心健康
(2012-03-30 12:4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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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女童性侵耻辱感安全意识健康 |
分类: 咨询师手记 |
近日,深圳一幼儿园发生了四岁女童被猥亵事件,引起民众极大的愤懑。这样的事件时有发生,在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防范意识的同时,对于受害人的心理健康康复更应该放在重点。
在心理治疗中,因童年受性侵而咨询的个案并不少见。这些事件对于当事人而言,是严重的创伤,往往到了成年期,都有深切的影响。
我们的误区是过度关注受害者的身体受伤程度,而忽略环境因素对其造成的心灵伤害。
心理伤害除了当下的感受外,更多是来自于外界的看法,最主要是周围环境及家长的态度。
像案主的奶奶,带着孩子到门口声讨的方式,对于年幼的孩子而言,无疑是第二次伤害。这种来自于自己的亲人,来自于环境,他人看待自己的样子和眼光的伤害对于孩子来说,并不亚于直接的身体伤害。
另外的心理影响就是来自于集体潜意识中的“不洁感”“贞节”。
对于女性而言,长期受封建思想桎梏的就是身体的“耻辱感”。这样的感受直接影响了婚姻的质量,相当多的性冷淡、洁癖、性失调都来源于此。
这种耻辱感来源于环境。最直接的就是母亲对于女儿身体发育的态度。西方国家,当家中有女儿来例假时,会得到祝贺。而在我们,更多是被惯以“见不得人”“脏东西”等观念。
当家长以嫌恶的方式来对待孩子的正常生理发育时,就传达了这样的信息——这是没价值的。
曾经有个被性侵个案这样说到:母亲追随的眼光,令我背负着比那天更深的痛苦……是我害了母亲……
有时候,走不出来的不是当事人,而是家长;有时候,不是当事人不愿意走出来,而是环境不允许。当一件事件演变成一个烙印、一个里程碑,无疑是雪上加霜。
所以,当孩子受侵犯时,除了报警严惩罪犯之外,应该尽量地减低孩子的暴光率,用游戏的方式给予孩子做心理辅导,弱化事件对孩子的影响。除外,事件对家长本身亦是一个应激事件,家长的情绪及被诱发的情结亦需要做一个辅导及治疗。
当家庭这个小环境及社会大环境能够给予更多的抱持及理解,才不会“一事定终身”,才能让当事人真正的放下,走出隐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