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摘自陈夏红的《政法往事》

(2011-09-17 20:04:14)
标签:

杂谈

摘自陈夏红的《政法往事》  

    当时背上“宋案”黑锅的袁世凯,曾在这一年5月4日的《政府公报》中通令自辩。袁世凯虽然是个行伍出身,但单就这份通电的文字来说,倒是句句紧守着“依法而断”的“法治”脉络:

    共和国家以道德为基础,以法律为范围。就司法方面言之,非推究全案本末,又经法庭公开者,不得轻加以论断。就行政方面言之,非考求此案原委,实与法律违反者,不易信口雌黄,须知刑事案件应侯司法机关判决,岂容散布浮言,坐贻实祸?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