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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四律师案的基本逻辑

(2011-07-02 15:51:24)
标签:

杂谈

    最近北海四名律师被抓案震动全国律师界。我这两天特意看了相关报道,一直有一个基本的逻辑疑问。

    一、目前关于引起妨害作证的故意伤害案件至今未作出判决,该事实意味着对作证的四名证人的证言是否真假尚没有一个生效判决来进行认定;明确讲就是四名证人的证言尚不能确定为伪证;

    二、四名证人的证言都没有认定为伪证,何来伪证罪和妨害作证罪一说?

    三、即使已经有生效判决明确认定四名证人的证言不符合事实,又如何认定该证言为虚是四名证人有意识的故意做伪证的行为?

    四、即使认定四名证人的证言为证人有意识的故意行为,又如何认定律师参与妨害作证?

    五、如果只有涉案律师的陈述和四名证人的陈述,但是该两份供述又冲突,如何能认定律师妨害作证?

    六、如果只有涉案律师的陈述和证人的陈述,陈述虽然一致,但是尚未有其他有效的证据印证,又能定案吗?

    七、即使有双方陈述一致为证,也有相关证据印证,但是如果拘留、逮捕程序均不合法,包括没有依据法定程序通知家属和律协等相关部门汇报,其所举证据能否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呢?

    恳请各方面关注本案,避免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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