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裁定澄清了事实但驳回上诉
(2025-04-05 11: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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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
分类: 法治 |
在行政诉讼中,事实是通过诉讼证据证明的法律事实。它是正确运用法律的前提。只有查清了事实,才能准确地适用法律。法律是查清事实的目的。依法判决是为了确保案件处理的公正合理性。
在处理行政案件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仅是一个基本原则,也是行政诉讼中的核心原则。通过这一原则,法院能够确保行政案件的公正审理,既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在这起"指廊为房"的行政处罚案件中,客观存在着实体法与程序法结合运用的问题。
在法律体系中,实体法与程序法各自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理解两者的区别和联系,对于上诉和被诉双方尤其是公众及法律从业人员都至关重要。
实体法涉及权利义务的明确定义,解决法律关系的实质内容。程序法则规定实现权利义务的程序步骤和方式,关注法律程序的进行和实施。
实体法既能规范人们的行为和交易,又能提供解决争议的法律依据,构成了法律体系的核心,是法律制度的基础。程序法在争议发生时,提供解决争议的途径和程序,确保争议解决能够公正且有效,是法律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其存在是为了支持和实施实体法。
实体法与程序法是相辅相成的关系,没有前者,后者就无的放矢;没有后者,前者的权利义务则难以实现。这种互补性使法律体系既完整又高效。
城管“指廊为房"行政处罚案,二审裁定,上诉人未输、被上诉人未赢。但究竟是“廊”还是“房”?二审裁定书中作出了法律事实性认定。这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