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干部中的四为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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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干部中的四为现象
现象之一乱作为:
不尊重客观事实,
不尊重科学原理,
不尊重法治规则,
一意孤行瞎折腾,
乱了心智和行为,
乱了环境和风气。
现象之二不作为:
被民举报去调查,
不明身份闯民宅,
调查结果不反馈,
事后讨好帮助民,
民恰被蒙在鼓里,
一头乌水不知情。
现象之三不敢为:
崇上敬上唯上行,
明知错恶不去抓,
生怕弄出乱子来,
不想担责耍滑头,
东躲西藏求安稳,
违法乱纪四处起。
现象之四不善为:
民不报则官不纠,
视而不见听任之,
履职尽责不到位,
不讲原则和是非,
一概而论简处之,
都不服吵闹四起。
四为现象是腐败。
思想腐败会变质,
路线腐败会变色,
政治腐败损根基,
行政腐败毁底盘,
行为腐败害人民,
正风反腐不能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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