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行既没规范的退市制度又无严厉监管体系的情况下,A股只能不断被“劣币”公司所覆盖。这个时候,有必要再度重申改革目前的IPO审核制度。)
5月中旬以来,证监会掀起了一波IPO审查风暴,华锐风电、万福生科、新大地、山西天能科技等一大批企业被查出诸多问题,比如虚增利润、污点律所涉足IPO、保荐人违规操作等。
在 这一轮以财务自查为核心的监管风暴中,IPO制度的沉疴、诟病进一步暴露在公众面前。尤其是近期被媒体穷追猛打的“华锐风电”,其一路的起起伏伏,简直就 是中国IPO制度的标本——两年前,90元的A股最高发行价,如今在5元附近徘徊,这一过程中,券商、基金、律师、原始股东等群体赚得盆满钵满,而普通投 资者损失惨重,且无处申诉。即使这家公司再现辉煌几无可能,但依然还能继续发挥着“壳”资源、题材炒作等功能。以此观之,在现行IPO制度中,市场机制完 全难以发挥效力。
近期一些企业在IPO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说明一直以来,一级市场的投资者蚕食着普通投资者的利益,PE、VC等资本也成为股市中的暴利获取者。
目 前,IPO暂停已经快一年了,券商、企业等利益各方都在呼吁IPO重启。而昨日证监会宣布新一届发审委换届完成,15届发审委正式成立,或许暗示着IPO 重启不会再等太久。但本轮IPO审查风暴所反映出来的问题,让人很难对重启的IPO报以乐观的期待——因为很可能下一个“华锐风电”就在新IPO过程中酝 酿。在现行既无规范的退市制度又无严厉监管体系的情况下,A股只能不断被“劣币”公司所覆盖。
这个时候,有必要再度重申改革目前的IPO 审核制度,特别是在新一届政府强调要“简政放权”的大背景下。李克强总理曾说过,“转变职能要厘清和理顺政府与市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说白了,就是市场 能办的,多放给市场。社会可以做好的,就交给社会。政府管住、管好它应该管的事。”
李克强总理的这段话,与IPO备案制的本质不谋而合。 IPO备案制是许多资本市场成熟的国家采用的新股发行制度,以市场为主导,由投资者判断新股能否上市,企业只需在证监部门备案,让市场来决定股票的命运。 前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曾向证监会和IPO发审委委员提出一个问题:“IPO不审行不行?”但最终或因为多重利益阻扰,这一制度变革未见丝毫动静。
目 前的审核制,行政审批色彩太重,证监部门掌握最终决定权,其本质是资源配置的权力,寻租空间巨大。保荐人往往为了达到尽快上市的目的,不惜使用财务造假等 各种手段予以包装,或者行贿发审委员。这不仅引发了高发行价、高市盈率和超高募集资金的“三高”现象,更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股市定价机制的扭曲。而且,A 股市场财务造假比例一直较高,不能不说与审核制有关。与此同时,现行制度还没有规范的配套的退市制度,使得这一市场的“壳”资源遍地,也加剧了市场的违规 行为。
当然,备案制不可能一蹴而就,但削减审批项目至少具备操作可能。李克强总理说,“要下决心把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再削减三分之一以上。”这当中,理应有IPO环节的内容。目前,私募债等企业创新融资方式已经可以实行备案制,那么,短期内,至少可以让再融资备案制尽快成为现实。
5月中旬以来,证监会掀起了一波IPO审查风暴,华锐风电、万福生科、新大地、山西天能科技等一大批企业被查出诸多问题,比如虚增利润、污点律所涉足IPO、保荐人违规操作等。
在 这一轮以财务自查为核心的监管风暴中,IPO制度的沉疴、诟病进一步暴露在公众面前。尤其是近期被媒体穷追猛打的“华锐风电”,其一路的起起伏伏,简直就 是中国IPO制度的标本——两年前,90元的A股最高发行价,如今在5元附近徘徊,这一过程中,券商、基金、律师、原始股东等群体赚得盆满钵满,而普通投 资者损失惨重,且无处申诉。即使这家公司再现辉煌几无可能,但依然还能继续发挥着“壳”资源、题材炒作等功能。以此观之,在现行IPO制度中,市场机制完 全难以发挥效力。
近期一些企业在IPO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说明一直以来,一级市场的投资者蚕食着普通投资者的利益,PE、VC等资本也成为股市中的暴利获取者。
目 前,IPO暂停已经快一年了,券商、企业等利益各方都在呼吁IPO重启。而昨日证监会宣布新一届发审委换届完成,15届发审委正式成立,或许暗示着IPO 重启不会再等太久。但本轮IPO审查风暴所反映出来的问题,让人很难对重启的IPO报以乐观的期待——因为很可能下一个“华锐风电”就在新IPO过程中酝 酿。在现行既无规范的退市制度又无严厉监管体系的情况下,A股只能不断被“劣币”公司所覆盖。
这个时候,有必要再度重申改革目前的IPO 审核制度,特别是在新一届政府强调要“简政放权”的大背景下。李克强总理曾说过,“转变职能要厘清和理顺政府与市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说白了,就是市场 能办的,多放给市场。社会可以做好的,就交给社会。政府管住、管好它应该管的事。”
李克强总理的这段话,与IPO备案制的本质不谋而合。 IPO备案制是许多资本市场成熟的国家采用的新股发行制度,以市场为主导,由投资者判断新股能否上市,企业只需在证监部门备案,让市场来决定股票的命运。 前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曾向证监会和IPO发审委委员提出一个问题:“IPO不审行不行?”但最终或因为多重利益阻扰,这一制度变革未见丝毫动静。
目 前的审核制,行政审批色彩太重,证监部门掌握最终决定权,其本质是资源配置的权力,寻租空间巨大。保荐人往往为了达到尽快上市的目的,不惜使用财务造假等 各种手段予以包装,或者行贿发审委员。这不仅引发了高发行价、高市盈率和超高募集资金的“三高”现象,更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股市定价机制的扭曲。而且,A 股市场财务造假比例一直较高,不能不说与审核制有关。与此同时,现行制度还没有规范的配套的退市制度,使得这一市场的“壳”资源遍地,也加剧了市场的违规 行为。
当然,备案制不可能一蹴而就,但削减审批项目至少具备操作可能。李克强总理说,“要下决心把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再削减三分之一以上。”这当中,理应有IPO环节的内容。目前,私募债等企业创新融资方式已经可以实行备案制,那么,短期内,至少可以让再融资备案制尽快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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