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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自费出版是个好事,需进一步明确合同,明确作者编者出版者的责权利,使其合理,如此万书阁会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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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给点钱就给书号!
钱,让作家不再神奇。
钱,让出版不再神秘。
昨天看到北京瑞知堂"来访"留言,循迹过去一看:作家出版社出一本书17800元,1000册;内蒙古出版社出一本书11800元,1000册,或8800元,1000册;还有中国文联出版社,天津出版社,价格不等;据说,类似出书动作,风起云涌。
不太准确地说,有钱,就可以出书,或基本可以出书。
好事。书籍出版的更加商业化,或许会让以前很难成书的文字,冠冕堂皇的有了成书的可能。不说当作家,当作者是可以的了。
当然,对于有名望有实力的成功作家,如此出书似乎有点尴尬。
对于没门路有实力的作者,如此出书似乎生逢其时。
当然对于笔能生花囊中羞涩者,这笔钱款的0蛋,还有些多。但是想想现在扣出些钱还可以有机会出书,应当是比无论如何你都没机会出书强了,进步了。
应当向这些文化意识商业意识兼而有之者致敬,你们是催生婆,接生婆,彼此再互相借鉴一下,竞争一下,一定会更利于写书人出书,一定会有好书出来,甚至传世。
其功谁得,可不是钱的事,那要肚里的本事.
其实,掏钱出书,古来如此,中外皆然。渐渐书附加了商品属性,才有了摇钱树的色相。商品社会,无可厚非。无论出版社还是出书组织者,都要糊口养家,没有效益,你发工资?这是这些人的事,赚个天是他,赔个地还是他,与写书人无关,写好你的书就是了。我感兴趣的是出书的商业化,商业化规律,最终导致的是谁合理谁是赢家,谁与写书人配合最好谁是赢家。
说及此,不能不说说商业化的书号,它含有多少物化劳动,为什么它具有价值,而价值又价值到挂上好几个0蛋?
一本书的成本,大概有3方面,一是写作成本,一是编辑成本,一是印刷成本。写书人写书了,他的劳动物化在写作中。编书人编书了,他的劳动物化在编辑中。印刷厂的劳动,物化在印刷中。对此说钱,说价值,有理。书号呢?几乎等于附加税。
还是降低这个门槛吧,那就是个数字,是个编码,是个符号,价值不会从这上来,也不应当从这上来,来了也一定是畸形的效益,不可能长期持续的效益。去掉编辑成本,印刷成本,邮寄成本,加上适当利润,你就死赚钱了,因为这样的出书你不包销售,几乎没有风险,还不可以吗?再要效益,该从再版上要,那是你编出了受欢迎的书,这是本事。
建议:给点钱就给书号!
别让写书人为书号的款项作难。他可以为编辑的正当费用作难,可以为必须的印刷费用作难,为书号作难,实在有点难为百无一用的书生。至于书的内容,书的水平,属于出版人把关,可出,你就出,不可出,也就谈不上书号的事了。
是不是这个理儿?
如此说,是不是一门只赚不赔的好生意?
多出书,多方便出书,正时不我待。
书号困扰我们,好几十年了。最早从香港书号开始,我记得当时价格上千元,靠朋友传销,那时的工资一个月才几十元。不可对比换算。它的功劳是,一些想出书出不成的人把书出了。当然说法也很多,正规不正规,出版社大了小了,自费出的还是出版社给出的,文人的心理文人的面子文人的酸酸味,尽在其中,包括现在仍然依然。
还是少在书号和书号的级别上伤脑筋吧,写者也好,编辑出版者也好,前者当努力写好文字,后者当努力编好文字,在物欲横流之时,能多有几本书面世,能有几本书流传下去,该是民族的庆幸。
文友赵跟喜先生曾说,现在别说怎么出书了,书出来又有几个人看,能出你就出,出了就是送朋友,送图书馆,或许有个保存。
诗人苏若兮“缓解”诗集出来后我问讯过她的出版售卖情况,若兮说,主要靠朋友。
纳兰容若比较聪明,他说他的"信仰"就印了50本。不知道是否有其它原因。这50本就可能稀有,不过有51个朋友就要得罪人了。
周瑟瑟的“私有制”“批评的盛宴”2本书,各印100本,售价每本50元(加题赠什么的,100元),这倒是很自重很节省的做法。估计都售出去了,保本。
我提倡老周先生的做法,印数不必4位,3位可矣(当然有一个最佳印数,行家知道),售价可以偏高。物以稀为贵,好书会再版,珍藏,流传。
书号如何拍卖,自费出书和出数多少,有点学问。
祝:
出版界生龙活虎比高下,写书人一字千金万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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