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天》文学交流协会会员招募
(2009-04-29 23: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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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
北京天天文学协会会员招募!
全年会费120元,
地
或电汇中国工商银行卡号:9558 8202 0001 5076385 持卡人姓名:付文顺
邮
手
有入会的朋友,请致电编辑部索要入会表格,以便登记造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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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天文学交流协会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北京天天文学交流协会是由作家和文学爱好者自愿组成的联合体,在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下,直接开展工作。
第二条:北京天天文学交流协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为常务理事处。常设地在北京平谷区,直接负责全国各地会员的各种相关事务。
北京通联地址:北京平谷区府前街28-1-1号,邮政编码:101200;联系电话:010-89996697;51327189 联系人:张爽(法人)13691090269电子信箱: tiantianwenxue@126.com。
第三条:广泛联合海内外文学艺术工作者和专家、学者、研究人员,同心同德,开展文学创作实践和学术研究,为全面推动文学艺术的健康发展,积极贡献力量。
第四条:组织文学界的作家、作者和文学爱好者进行各种与文学相关的学习和讨论,召开各类文学研讨会、座谈会、笔会,举办各种旨在培养文学新人的讲座、培训班等。
第五条:组织各种形式的征文、作品竞赛和评选优秀作品活动,举办会员作品的展览、展示等活动,推介优秀人才。
第六条:积极开展与社会各界的联谊活动,组织企业家、科学家、文艺工作者、记者、社会名流协会,促进和加强与海外文艺工作者、作家、学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第七条:积极组织作家、作者、会员开展文学创作交流活动,增进文友之间友谊和合作,全面展示和传播先优秀会员的文学作品。
第八条:进行各种公益活动的策划组织工作,组织开展文学学术研究,课题调查,笔会培训,企划咨询等活动,充分发挥民间杂志的先锋和智囊作用。
第九条:编辑协会通讯资料,办好会刊杂志《天天 文学读本》,收集、宣传会员的研究成果,沟通信息,交流经验,促进协会的发展。
第二章:会 员
第十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成为北京天天文学交流协会会员:
(一) 喜欢并热爱文学创作和文学活动的作家、作者和文学爱好者。
(二) 有一定创作经验的作家、作者和文学爱好者和研究人员;
(三) 在报刊上有公开发表的作品或有出版作品,成绩突出的创作人员;
(四) 本协会举办的各类笔会的积极参与人员;
第十一条: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第十二条:会员的权利:
(一)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享有本会提供的服务、支持和奖励;
(三)有权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
(四)优先、优惠获得本会编印的刊物、图书和资料;
(五)作品优先在《天天 文学读本》“会员阵地”发表,或推荐到其它报刊上发表;
(六)有自愿退出协会的权利
第十三条: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履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的声誉;
(二)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接受和完成本会委托的任务;
(三)向本会编印的刊物提供稿件和资料,并积极主动同本会沟通信息;
(四)介绍作家作者文友入会;
(五)每年按时交纳会费。
第十四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第十五条:会员如一年不交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六条:会员如果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三章
第十七条:北京天天文学交流协会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大会每四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举行,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审议、修改和通过本会章程;
(二)讨论并决定本会的方针、任务和重大事项;
(三)审议、通过理事会工作报告;
(四)选举产生理事会成员。
会员大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半数以上会员通过生效。
第十八条:北京天天文学交流协会领导机构为理事会。理事会成员由会员大会协商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决议并提出会员大会工作报告;
(二)讨论并决定本会的重大会务活动和工作机构的设置及变更;
(三)协商选举本会名誉会长、顾问、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
(四)审议本会年度工作报告。
理事会决议事项,须经半数以上理事通过生效。
第十九条:北京天天文学交流协会的理事长为本会的象征,不主持日常事务工作。理事长由全体理事推举产生。
第二十条:北京天天文学交流协会的常设机构为执行理事会,负责主持日常工作。执行理事会由执行理事长、执行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副理事长参加执行理事会的部分工作。
第二十一条:执行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由秘书处提名,经理事长会议通过,由执行理事长聘用。
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由全体理事会议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理事通过推荐和协商方式产生。会议闭幕期间,增补常务理事由秘书处提名,经执行理事长会议批准产生。
第二十三条:北京天天文学交流协会根据需要可设名誉理事长,名誉理事长由理事长提名,经理事长会议通过产生。
第四章
第二十四条:北京天天文学交流协会的经费来源:
(一)接受国内外企业、单位、个人赞助;
(二)组织会员开展有偿社会服务;
(三)培训、咨询服务等其他合法收入;
(四)会员会费。
第五章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会如终止活动或解散,需经会员大会讨论通过,由理事会确定人选组成清理小组处理善后工作。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北京天天文学交流协会
200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