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举报广安市志办领导抄袭剽窃何正华李准研究成果
(2022-04-26 11: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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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正华李准研究南海英雄李准抄袭剽窃世界知识产权日 |
分类: 揭露抄袭李准成果 |
广安市政协委员、邻水李准与南海研究会负责人何正华向纪委公开举报——广安市志办编审科长李有毅弄虚作假,用他的研究成果向上级申报,骗取发表评奖的违纪行为。翟天临抄袭占比百分之三十多,广安有“专家”“作家”抄袭占比百分百!
一、媒体报道我对李准维护南海主权的史料研究
2016年7月,所谓“南海仲裁案”裁决出炉,称“没有证据表明中国历史上对南海行使排他性的控制,或者阻止了其他国家对资源的开发”。这个谬论遭到我国强烈驳斥,有关部门从上到下紧急征集南海主权历史依据,多家记者赶到邻水李准研究会连夜专访我。
媒体为何要来报道我呢?因我十年前就开始了对李准维护南海主权的史料收集和发掘研究,全国也只有我一人在十年如一日地坚持研究李准,多项成果早已得到全国公认:撰写了专著6部,发表资料二百多万字,二十多项成果取得版权保护证书。2015年,国家海洋局海洋出版社特约我撰稿了“我国第一部李准史实传记”46万字,发行国内外。我还和外交部南海专家合编了30万字《李准与南海史料汇编》。我研究李准与南海二十多万字史料,被广安市评为社科优秀成果奖(编号2016—59)。
这次《华西都市报》《深圳晚报》《封面新闻》等,整版推出我关于李准维护南海主权的史料研究,立刻在全国产生反响,上百家媒体转载,有标题称《南海主权又添铁证,何正华做出巨大贡献》。
二、李有毅说帮我向上级推荐,从而骗走资料的情况
几天后,广安市志办的李有毅,也来邻水李准研究会找我,说中省方志部门紧急征集南海史料,看见媒体报道,就专程赶来,要把我的研究资料上报,推荐发表,申报评奖。
我没见过这人,也没见我县人员陪同他来,想起前些年广安有个作家领导来邻水,把我们李准研究会的资料要去,说推荐给报社发表。几天后果然发表了,但作者变成他自己了。我不敢轻易把资料给别人。李有毅就请市志办前领导钟再原主任给我打电话,说确实是他单位想把我的资料向上级推荐。钟主任是我熟人,听他这样说,我就把十多年来在国内外收集到的原始资料和我的研究,给李有毅了,然后等着市志办推荐在方志这条线发表。等来的却是李有毅作为他的成果上报了。
三、李有毅欺骗组织,发表、获奖的情况
李有毅把我的资料作为他的成果,向中省市方志部门申报,接二连三发表获奖:
1、2016年9月在四川地方志网发表《南海诸岛是我国主权的铁证之<<font face="宋体">李准年谱>》;
2、2016年11月在方志论坛发表《李准捍卫南海诸岛主权的史料研究》;
3、2016年第6期《巴蜀史志》发表同名论文;
4、2017年1月,以同一论文出席全国地方志最高学术活动《南海主权与地方志论坛》;
5、2018年10月在巴蜀史志网发表《李准:中国百年来捍卫南海主权第一人》;
6、2018年12月,他申报的同篇文稿骗过学术专家委员会几轮评审,“荣获”四川省第十八次社科奖(方志类)论文类二等奖;
7、还零星抄袭我关于李准青少年在邻水学习成长的资料,在《四川历代先贤名人家风家训》书上和【方志四川•家风家训】网上发表......
以上只是我看见的冰山一角。还有多少抄袭稿在什么地方发表评奖,只有纪检部门请他自己交代了。
四、抄袭组合成文的情况
《华西都市报》头版标题是《川籍将领收复东沙巡视西沙》,八千字图文内容报道我对史料的研究。《深圳晚报》以《百年前老照片首度曝光》为题,整版报道我收集到广东水师查处日本人侵占东沙岛的照片。而李有毅发表获奖的六千字论文,题目是《李准捍卫南海诸岛主权的史料研究》,内容同样是我对李准收复东沙和巡视西沙的史料研究,几张史料图片也和报道稿相同,他所列参考资料篇目也和我的一致,甚至文中的错别字也一样。其实是他模仿媒体的报道,从我关于东沙西沙的几十万字研究资料里,挑选出几千字来,“复制粘贴”“拼凑组合”的,没有半句“研究论证”不属论文,只是一篇资料综述。文不对题,名不符实,严格说是“史料研究的剽窃”。
而且,他在多种平台发表和评奖的多篇文稿,都是同一个内容,用了不同的标题,换了几个马甲。一稿多投,骗取发表,也是一种学术不端行为。
他没有“广泛收集史料”。李有毅说“南海仲裁案裁决后,我们广泛搜集李准史料”。实际上除了在我这里骗走资料外,没有到其它地方去收集过。百年前的史料散落世界各地,几天不可能广泛收集到。我持续收集十年了,到过清宫档案馆找,到过南海专家处找,到李准老家农民处找过,还从世界各地李准后裔处收集。他说广泛收集的史料,就是在我这里要走的东西。举一例,我好不容易找到从台湾辗转流出的几张照片,是李准派的部将在东沙岛上,查处日本人开发资源的现场照片(东沙岛现被台湾管理)。所谓“裁决”不是说“没有证据表明中国历史上对南海行使排他性的控制,或者阻止了其他国家对资源的开发”吗?这就是证据——李准百年前就成功阻止日本人侵占东沙岛开发资源!《华西都市报》《深圳晚报》立即报道:何正华得到百年前老照片首度曝光!而李有毅从我这里翻拍后,转身就作为他收集的史料,在《巴蜀史志》发表论文时印上“此图来源于邻水县史志办”几个字。但邻水史志办明确说他们没有这个照片。
更没有坐下来研究过。李有毅论文标题叫“史料研究”,文中也说“本文以李准为主要研究对象”。但他没有坐下来研究过。他自己不打自招说南海仲裁案裁决后才收集资料。才在收集资料马上就发表成果?研究时间和研究过程呢?直接跨过去了!可学术研究不能“跨越式发展”,这样的研究“神速度”全世界都没有!这好比说,现在开始征婚,几天后就抱出几个娃儿来,还接二连三上了户口。那这些孩子就不是他的,而是从别人那里拐骗来的。
取得重大成果心虚不敢声张。我研究李准每取得一点成绩,都有媒体反复报道。广安电视台报道我的四集专题片,还获得省市政府电视节目双奖呢。中宣部和央视南海纪录片都到邻水来,请我以李准研究专家身份讲述。广安市和邻水县找我编著了两本中小学乡土教材《南海英雄李准》,还录制多集电视讲坛《何正华话李准》。而李有毅站在国家级论坛上宣称他研究出“李准捍卫南海主权史料,用铁的证据回击了南海仲裁决定”。为国争光的重大成果怎么不让媒体采访一下,说说他怎样刻苦研究,怎样几天广泛收集到史料,高速研究出成果的?在我这里拿走资料之前,为啥就没有冒个泡呢?
从几十万字资料找出用得上的几千字拼凑成文,也需要本事,既要提纲挈领、又要去粗取精,既要精挑细选,还要编排组织,这是一种编辑才具有的功夫。而李有毅做了多年方志编纂工作,正好有这个本事,所以抄袭起来轻车熟路,手到擒来。
不是自己研究的,所以错别字也照抄。举一例,我罗列我收集的资料时,把《西沙岛东沙岛成案汇编》一书编者陈天锡的“锡”字,打错成“赐”字了,李有毅的论文也罗列这些参考资料,跟着错成“陈天赐”。复制粘贴,当然错处相同。
有时还拼凑出“原创性”错误来。如我论述李准祖上明末填四川,先至李家坝落业,后在乾隆中叶迁居到现在的桅子塆。李有毅竟把两个地方拼凑成一个了,说“李准是柑子铺李家坝(今柑子乡桅子湾)人”。始祖和李准相隔十辈,时间相差两百年,两地相距八九里,李准没有分身术,怎能够又在桅子塆又在李家坝呢?
李有毅在概括资料时,还常把事情发生的顺序、时间、前后逻辑搞颠倒。如我先叙述李准怎样募集巨额捐款,然后再说他将捐款分济各地救灾。他将这几千字资料“提炼”成两句话时,竟颠倒过来说:“将捐得之款分济各地。随后,李准帮助其父亲李征庸在短时间内筹得捐款......”。又如我说李准因生擒南海大盗区新,而被朝廷颁赐“果勇巴图鲁”名号,这是根据李准自著和清宫档案来的。李有毅却张冠李戴,说成“李准因生擒盗首李北海和林瓜四有功,朝廷颁赐果勇巴图鲁名号”。
李有毅的“论文”有一段二百多字,高度概括了我国“从东汉、南宋、元代、明代、清早中期”对南海行使主权的研究结论,这是照抄中国南海研究院专家的成果。
他的论文说:“李准亲身经历的历史记载,就是对所谓裁决的一记耳光。”只有这句话是他的原创,别的研究者不会用这种大字报语言作为学术语言。
方志上李准谬误很多,可见他们没有认真研究过。看《广安市志》及史志网上李准与南海的内容,既有常识性谬误,又有原则性大错。如国家在南沙命名的“李准滩”,他们说成“至今西沙尚有李准滩”。这就东西不分了,还出了原则问题——李准滩1993年被越南侵占,我国至今在声索主权,你却说在西沙我们自己手里,怎么还找别人要呢?岂不成了冤枉他国。
《广安市志》李准小传里,说“《大公报》报头题字即其手迹,一直沿用至今”。而我研究的史实是,《大公报》是思想文化大家严复1902年在天津创刊,报头三个字是他自己题写的,原件现存香港大公报社档案。那时李准才32岁,一个邻水山里娃远去广东学习打拼,严复怎么会从北方坐马车到南方,费时几个月,去找名不见经传的新毛头题字呢?
李准原葬天津,1992年迁葬在北京八达岭。我和李准后裔亲自去过八达岭考察。他们却言之凿凿说:“在出生地柑子,后人修建了李准公墓,成为邻水有名的历史文化遗产”。害得《广安日报》也误用这句话,弄得好多人跑到柑子镇去看李准墓,跑了空路骂“坑爹”,以为是李准故里想提高旅游知名度而忽悠的。况且,农村老太婆也不会把她的私宅叫成“公寓”,小学生也不会说父亲的私家车是“公交车”,方志研究部门怎能把李准墓称为“李准公墓”呢?可见这些文稿是找资料拼凑的,他们并没有研究,当然分不清正确不正确,错误也就照搬。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一、从我这里拿走资料以前他没有李准史料,他说“广泛收集史料”是说谎,其实是我给他的;二、在我这里拿走资料就发表成果了,并没有研究,他标题称“史料研究”,其实是抄袭我研究的史料;三、2016年7月从我这里回去后开始发表,到2018年12月获省社科奖,欺骗行为连续两年半之久,名利双收。
国家版权局指出,抄袭是指将他人作品原封不动复制,或经改头换面后窃为己有。不论使用他人作品全部还是部分,均应认为属于抄袭。学术界认为,论文抄袭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略加改变其形式或内容,将他人作品全部或部分内容,作为自己作品发表;二是用新的表达方式,将他人作品内容加以改编,然后冒名当作自己创作的作品。抄袭的手法是将别人的资料,或概括简化、或删减其它内容,再拼凑组合成文,从而将他人的学术观点、思想和成果,转换为自己所创。李有毅正是这样做的。
学术腐败丧失人格。翟天临一个演员,花钱买发表一次,就受到严厉处罚。李有毅是国家干部,拿着工资搞研究,却弄虚作假,盗用他人成果向组织申报,多次发表评奖,骗取荣誉和稿费奖金,该受到怎样的党纪政纪处理呢?
于邻水李准与南海研究会
附:
2016年7月《华西都市报》《深圳晚报》《封面新闻》报道何正华关于李准南海史料的研究;
2016年10月至2018年12月李有毅在市、省方志部门发表获奖的《李准捍卫南海主权的史料研究》系列。
何正华已发表李准与南海研究资料部分目录:
1、2010年国家颁发何正华李准研究资料著作权证书;
2、2010年中国剧本网等发表何正华著20集李准电视剧本及长篇纪实小说;
3、2012年何正华著《南海主权第一人李准故事》(四川大学出版社);
4、2015年何正华著广安市社科研究项目优秀成果奖《邻水李准与中国南海》;
5、2015年何正华著人物传记《广东水师提督李准》(国家海洋出版社);
7、2016年何正华著中小学乡土教材《南海英雄李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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