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皮”与苹果在华专利申请简析
据说潘家兄弟推出的“苹果皮”通过硬件接口与ipod touch进行数据交换后,可使ipod
touch具有移动电话功能。而根据媒体报道,苹果公司有在美国申请一个名为“附件接收器”的专利,其主要作用是通过附件为ipod
touch增加电话功能,该功能与所谓“苹果皮”非常相似。“苹果皮”在美国市场上市,很有可能遭遇专利侵权诉讼。
根据美国专利与商标局公布的数据,苹果公司在美国本土至少申请了1274项专利。但纵观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网上公布的数据,苹果公司虽然从1986年起就开始在中国申请专利,但至今仅申请了144项专利(包括80项发明专利,64项外观设计专利),仅仅是苹果公司在本土申请专利的九分之一。
这一数据与微软的在中国至少申请了3611项专利(包括3453项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157项外观设计专利)的差距也是极大。
由于专利权的特征之一在于其有地域性,也就是说在美国获得授权的专利,要想在中国获得保护,必须在中国也提出专利申请,获得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后,方能得到中国专利法的保护。
如此一来,如果苹果公司仅仅在美国本土申请了“附件接收器”专利,则苹果公司不能用该专利在除美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对潘氏兄弟直接进行专利侵权的打击。当然,“苹果皮”对ipod
itouch硬件接口的破解也很有可能涉及侵权。但据此实例,我们也可以看到,苹果公司在中国申请专利态度较为保守,以致其对“苹果皮”这类产品的上市缺乏有力的打击武器。中国大陆作为奢侈品的新兴消费地,各类高端产品在中国的销量激增,而在中国申请专利的成本是相对低廉的,各跨国公司在本土作PCT申请时,别忘记进入中国。
以上谨陈利亚律师、专利代理人个人观点。
陈利亚 律师 专利代理人
电话:(8621)-52134927 EMAIL:chly123@hotmail.com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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