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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德离职,惠普董事会遭遇股东派生诉讼

(2010-08-16 18:48:14)
标签:

法律

股东派生诉讼

惠普

董事会

赫德

前ceo

性骚扰

离职

杂谈

赫德离职,惠普董事会遭遇股东派生诉讼

————兼论中国公司法之股东派生诉讼制度

 

    惠普前CEO赫德因涉嫌“性”骚扰,被迫离职,但就赫德之离职原因,惠普公司认为,赫德未违反惠普就“性骚扰”所定政策,但违反惠普业务行为准则。即赫德有计划地伪造财务报表和报销单,涉案金额为2万美元左右。

    时至北京时间8月13日凌晨,美国康涅狄格州一家律师事务所向惠普公司董事会成员提起股东派生诉讼,指控董事会成员在马克·赫德(Mark Hurd)辞职一事中未履行其受托责任。诉讼指控惠普董事会未能提前告知股东调查情况,违反了公司治理准则。

    股东派生诉讼近年来变得非常普遍,通常是指当公司怠于通过诉讼手段追究有关侵权人员的民事责任及实现其它权利时,具有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公司的利益而依据法定程序代公司提起的诉讼

    在2006年1月1日之前,我国未有股东派生制度的明确规定。1993年的公司法在第63条规定了“董事、监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未规定由谁提起诉讼要求董事、监事、经理承担损失,第111条也仅涉及到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直接侵犯股东利益时,股东可以直接起诉。

    此后最高法院和证监会在法律实务中为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建立进行了大量的探索工作,最终至2006年1月1日生效的《公司法》在第152条、第150条对股东派生制度予以了明确规定。其中新《公司法》第150条即是1993年《公司法》之63条,而新《公司法》第152条对董事、监事、经理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股东有何种救济手段予以了明确。

    根据我国新《公司法》的规定,可以提起股东派生诉讼的原告有资格限制,若是有限责任公司则其任何股东均可提起股东派生诉讼,若为股份有限公司则欲提起派生诉讼的股东需是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且股东在向法院起诉之前,需先穷尽公司内部救济手段,即股东必须先书面申请监事会或监事、董事会或董事代表公司提起诉讼。而此书面通知给欲起诉股东及被起诉之董事、监事、经理双方极好的抗辩,甚至有寄空白通知书给对手的司法实践。

 

 

 

 

上文谨代表个人观点。

 

 

陈利亚 律师   联系方式:chly123@hotmail.com, 021-52134927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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