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史铁生:合欢树

(2013-04-30 09:41:24)
标签:

史铁生我的遥远的清

史铁生我与地坛

史铁生合欢树

分类: 边读边想

史铁生

 合欢树

附:《合欢树》赏析

 

                                平常心与非常心——史铁生论

 

          10岁那年,我在一次作文比赛中得了第一。母亲那时候还年轻,急着跟我说她自己,说她小时候的作文作得还要好,老师甚至不相信那么好的文章会是她写的。“老师找到家来问,是不是家里的大人帮了忙。我那时可能还不到10岁呢。”我听得扫兴,故意笑:“可能?什么叫‘可能还不到’?”她就解释。我装做根本不在意她的话,对着墙打乒乓球,把她气得够呛。不过我承认她聪明,承认她是世界上长得最好看的女的。她正给自己做一条蓝底白花的裙子。

  我20岁时,我的两条腿残废了。除去给人家画彩蛋,我想我还应该再干点别的事,先后改变了几次主意,最后想学写作。母亲那时已不年轻,为了我的腿,她头上开始有了白发。医院已明确表示,我的病目前没法治。母亲的全副心思却还放在给我治病上,到处找大夫,打听偏方,花了很多钱。她倒总能找来些稀奇古怪的药,让我吃,让我喝,或是洗、敷、熏、灸。“别浪费时间啦,根本没用!”我说。我一心只想着写小说,仿佛那东西能把残疾人救出困境。“再试一回,不试你怎么知道会没用?”她每说一回都虔诚地抱着希望。然而对我的腿,有多少回希望就有多少回失望。最后一回,我的胯上被熏成烫伤。医院的大夫说,这实在太悬了,对于瘫痪病人,这差不多是要命的事。我倒没太害怕,心想死了也好,死了倒痛快。母亲惊惶了几个月,昼夜守着我,一换药
就说:“怎么会烫了呢?我还总是在留神呀!”幸亏伤口好起来,不然她非疯了不可。

  后来她发现我在写小说。她跟我说:“那就好好写吧。”我听出来,她对治好我的腿也终于绝望。“我年轻的时候也喜欢文学,跟你现在差不多大的时候,我也想过搞写作。你小时候的作文不是得过第一吗?那就写着试试看。”她提醒我说。我们俩都尽力把我的腿忘掉。她到处去给我借书,顶着雨或冒着雪推我去看电影,像过去给我找大夫、打听偏方那样,抱了希望。

  30岁时,我的第一篇小说发表了,母亲却已不在人世。过了几年,我的另一篇小说也获了奖,母亲已离开我整整7年了。

  获奖之后,登门采访的记者就多。大家都好心好意,认为我不容易。但是我只准备了一套话,说来说去就觉得心烦。我摇着车躲了出去。坐在小公园安静的树林里,想:上帝为什么早早地召母亲回去呢?迷迷糊糊的,我听见回答:“她心里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我的心得到一点安慰,睁开眼睛,看见风正在树林里吹过。我摇车离开那儿,在街上瞎逛,不想回家。
  

   母亲去世后,我们搬了家。我很少再到母亲住过的那个小院子去。小院在一个大院的尽里头,我偶儿摇车到大院儿去坐坐,但不愿意去那个小院子,推说手摇车进去不方便。院子里的老太太们还都把我当儿孙看,尤其想到我又没了母亲,但都不说,光扯些闲话,怪我不常去。我坐在院子当中,喝东家的茶,吃西家的瓜。有一年,人们终于又提到母亲:“到小院子去看看吧,你妈种的那棵合欢树今年开花了!”我心里一阵抖,还是推说手摇车进出太不易。大伙就不再说,忙扯到别的,说起我们原来住的房子里现在住了小两口,女的刚生了个儿子,孩子不哭不闹,光是瞪着眼睛看窗户上的树影儿。

  我没料到那棵树还活着。那年,母亲到劳动局去给我找工作,回来时在路边挖了一棵刚出土的绿苗,以为是含羞草,种在花盆里,竟是一棵合欢树。母亲从来喜欢那些东西,但当时心思全在别处,第二年合欢树没有发芽,母亲叹息了一回,还不舍得扔掉,依然让它留在瓦盆里。第三年,合欢树不但长出了叶子,而且还比较茂盛。母亲高兴了好多天,以为那是个好兆头,常去侍弄它,不敢太大意。又过了一年,她把合欢树移出盆,栽在窗前的地上,有时念叨,不知道这种树几年才开花。再过一年,我们搬了家,悲痛弄得我们都把那棵小树忘记了。

  与其在街上瞎逛,我想,不如去看看那棵树吧。我也想再看看母亲住过的那间房。我老记着,那儿还有个刚来世上的孩子,不哭不闹,瞪着眼睛看树影儿。是那棵合欢树的影子吗?

  院子里的老太太们还是那么喜欢我,东屋倒茶,西屋点烟,送到我跟前。大伙都知道我获奖的事,也许知道,但不觉得那很重要;还是都问我的腿,问我是否有了正式工作。这回,想摇车进小院儿真是不能了。家家门前的小厨房都扩大了,过道窄得一个人推自行车进去也要侧身。我问起那棵合欢树,大伙说,年年都开花,长得跟房子一样高了。这么说,我再看不见它了。我要是求人背我去看,倒也不是不行。我挺后悔前两年没有自己摇车进去看看。


  我摇车在街上慢慢走,不想急着回家。人有时候只想独自静静地呆一会。悲伤也成享受。

  有那么一天,那个孩子长大了。会想起童年的事,会想起那些晃动的树影儿,会想起他自己的妈妈。他会跑去看看那棵树。但他不会知道那棵树是谁种的,是怎么种的。

                                                                                                                              一九八四年十一月

                         

 



《合欢树》赏析

 

  世界上有一种最美丽的声音,那便是母亲的呼唤。

 

                                      ——但丁

   《合欢树》是史铁生用朴实无华的语言谱写了一曲感人至深的追忆母爱之曲。曲中音符如行云流水般演绎着,敲击着每一位读者的心灵。款款文字渗透着对母亲去世的悲伤之情,跳动着对母亲的真切怀念之心。

    乍一看去,觉得文章应是状物类散文,因为题为《合欢树》;然而,初读文章,又心生奇异:怎么是写人叙事文章?通读全篇,才不得不佩服作者的构思巧妙。

    文章以第六段“我摇车离开那儿,在街上瞎逛,不想回家。”作为过渡段,乘转结合,非常自然。前部分是追忆母亲,后部分是思索合欢树。对母亲的回忆为合欢树的意义作好了铺垫,打下了感情基调。两部分衔接流畅,浑然一体。

    作者在前部分沿着回忆的路径重现定格了母亲身影的两个镜头,以时间为序,信笔而书,笔触所至。无不渗透深情,行文如水流成溪,质朴中显风采,平淡中藏深味。

    第一个镜头是:10岁时,“我”作文获奖,母亲很高兴,说自己当年的作文写得还要好。“我”不服气,故意气她。年幼的“我”想来是还没读懂一位母亲对自己的良好禀赋能传给儿子的那份喜悦与自豪的。最后两句话“不过我承认她聪明,承认她是世界上长得最好看的女的。她正给自己做一条蓝底白花的裙子。”体现出“我”重新回首这件事时,内心充满对母亲的敬意与眷恋。
    第二个镜头是:20岁时,“我”两腿残废后,母亲为了让“我”重新站起来,不辞劳苦,“全副心思放在给我治病上”。当时,医院放弃了“我”,“我”也“心想死了也好,死了倒痛快”。而母亲从不肯放弃。这是一位母亲对儿子最深沉的爱。生命是可贵的,母亲把儿子带到了这个世界,儿子成了她另一个生命,她又怎能眼睁睁地看着一个鲜活的生命走向失望?文中说到“我的胯上被熏成烫伤”,医院的大夫说“这差不多是要命的事”,“母亲惊惶了几个月,昼夜守着我,一换药就说:‘怎么会烫了呢?我还总是在留神呀!’幸亏伤口好起来,不然她非疯了不可。” 人生在世,能为自己疯,为自己痛的人有几个?

    无论何时何地,母亲都是儿子忠实而坚定的支持者。当母亲发现“我”想写小说时,鼓励帮助“我”。“她到处给忘我借书,顶着雨或冒着雪推我去看电影,像过去给我找大夫,打听偏方那样,抱了希望。”当一个人受到如此厚重的坚持时,怎能不燃起希望之火?

    终于,30岁时,“我的第一篇小说发表了”,“母亲却已不在人世”。如此的母亲是伟大的,她们总是默默地为儿女无私的付出。却从不记回报,甚至连分享儿女成功的喜悦也常常被无情的生命剥夺。“我”怀念母亲,遥想母亲,静静地在树林里遥问上帝,“风正在树林里吹过”,母亲似乎曾回来过。也许母亲从未离开过,她活在儿子的心灵里,陪伴他一生。


    细心读来,可以发现作者选择的三个时间段分别是10岁,20岁,30岁,这都是“我”人生的重要转折点,母亲都在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虽然30岁时,母亲已逝世了,但30岁的成就是母亲用一生的付出为“我”收获的。母亲在儿子心目中的重要地位由此可见了。这也体现了作者在选材组织上的独具匠心。


    在前部分里,我们始终不见合欢树的半点踪迹,从文中看来,第八段有一句话“我没料到那棵树还活着。”合欢树似乎已在作者记忆中遗失了。记忆的闸门在曾经的邻居的一句话中打开了“到小院子去看看吗,你妈种的那棵合欢树今年开花了!”当时“我心里一阵抖”,“推说手摇车进出不易“,拒绝与合欢树见面。为什么会“抖”?怕忆起母亲?怕难以乘受悲伤?史铁生内心的疼痛在一个“抖”字倾泻而出。

    接着,作者追忆合欢树的由来,从追忆可见,母亲无意栽种合欢树的时候是“我”已两腿残废。想来那时母亲内心的伤痛是难以言表的。她挖回这棵“刚出土的绿苗”,很大程度是寄予了一种生命常青的愿望。因为绿是生命的象征。

    我们可以细细品味这段话“母亲从来喜欢这些东西,但当时心思全在别处。第二年合欢树没有发芽,母亲叹息了一回,还不舍得扔掉,依然让它留在瓦盆里。第三年,合欢树不但长出了叶子,而且还比较茂盛。母亲高兴了好多天,以为是个好兆头,常去侍弄它,不甘太大意。又过了一年,她把合欢树移出盆,栽在窗前的地上,有时念叼,不知道这种树几年才开花。”这似乎是母亲全心为“我”找药方到支持“我”写作的过程的写照。我想这位母亲在料理合欢树时定是充满了对儿子的痊愈的希望的。


    合欢树被弃置在路边,在被无意栽种的一年里,无人打理。然而第三年却“长出了叶子”,还比较茂盛。这是一个顽强的生命,在逆境中生存了下来。苦难是人生最好的老师,只有勇于面对才能拥有充满阳光的将来。

    合欢树是母亲亲手栽下的,是母亲亲自料理过的,它的身上有着母亲的影子,凝聚着深沉的母爱。母亲虽已逝去,而合欢树仍在健康生长,“年年都开花,长得跟房子一样高了”,暗喻着母爱长青,母爱永恒。

    文中三次提到那个“刚来世上的孩子”,前两次说他“不哭不闹,瞪着眼睛看树影儿”,这里的“树影儿”,这里的“树影儿”就是合欢树的影子,最后说到“有那么一天,那个孩子长大了,会想起童年的事,会想起那些晃动的树影儿,会想他自己的妈妈”,一言道出,合欢树上处处是母爱的影子,是一生都不能磨灭的。

    作者始终对合欢树怀着一种复杂的感情,一方面找借口不肯去看,另一方面“挺后悔前两年没有自己摇车进去看看”。也许是他不知如何去面对失去这一份厚重的母亲吧。也许他只想把这一切深深地藏在心底,独自咀嚼,“悲伤也成享受”吧。

    文章自始至终都没有正面描写过“合欢树”,只是借回忆之手,托他人之语,一一交代“合欢树”的情况,不着一笔,却尽显风采,果然不悦是大师手笔。

    文章的语言淡雅、朴素,娓娓道来深切母爱,就仿佛和读者在聊天是不经意谈谈起母亲,说起合欢树一般,内心的深情没有像蓄势待发的洪水喷涌而出,仍是如涓涓细流,闲话家常一一道来,怀念、悲痛之情潜藏于字里行间,除却华丽辞藻与刻意雕饰,思绪所至,笔触所到,深切隽永的真情蕴涵其中,等待有心人细嚼。

 

             平常心与非常心

                 ——史铁生论

 一首歌里有这样两句歌词:

也许我将独自跳舞
独自在街头散步

好长时间以来,这两句歌词被我有意地从它原来的上下文语境中分离出来,独立地萦绕于耳,体味在心。欲舞而形单影只,真跳起来是怎样一幅情景?漫步却在街头,看人间风物、日常景象,同时又沉思冥想,说不准因而会产生一种超升之感。一人而有这两种状态、情怀,在我看来就兼具平常心与非常心。想到史铁生,就总也摆脱不掉这样的印象:他既是一个漫步者,也是一个舞者。

但史铁生踏进文坛之前就瘫痪了。我非常能够理解许多关于史铁生的评论为什么总是从这一严酷的事实出发,由人论文,人与文互相投射,纠缠于残疾、自杀、死亡等等问题。折磨着史铁生的问题同时也成为批评家探究的中心,是很正常的,而且创作与批评都由此提出了许多有深度有意思的话题。然而,过于集中、过于中心化的洞见,也许遮蔽了其他向度问题的探讨。我在想,读史铁生的时候,能不能“分散”一下注意力,要把已知的严酷事实从意识中完全抹去不太可能,但却可以“淡化”此种意识,像看一个普通人的作品一样看史铁生的作品,这样或许会有另外的发现吧?我立即意识到要实施这样的想法困难重重,史铁生的作品本身就把读者的注意力向“中心”拉得很紧。尽管如此,却不妨一试。




平常心不执不固,不躁不厉,阅尽万象,汇于一心。持平常心的人是一个安静的观察者,又是一个的反省者。史铁生的《我与地坛》(一九九一年)最能体现出这些特征来:

十五年了,我还是总得到那古园里去,去它的老树下或荒草边或颓墙旁,去默坐,去呆想,去推开耳边的嘈杂理一理纷乱的思绪,去窥看自己的心灵。十五年中,这古园的形体被不能理解它的人肆意雕琢,幸好有些东西是任谁也不能改变它的。譬如祭坛石门中的落日,寂静的光辉平铺的一刻,地上的每一个坎坷都被映照得灿烂;譬如在园中最为落寞的时间,一群雨燕便出来高歌,把天地都叫喊得苍凉;譬如冬天雪地上孩子的脚印,总让人猜想他们是谁,曾在哪儿做过些什么,然后又到哪儿去了;譬如那些苍黑的古柏,你忧郁的时候它们镇静地站在那儿,你欣喜的时候它们依然镇静地站在那儿,它们没日没夜地站在那儿从你没有出生一直站到这个世界上又没有了你的时候……

要是换一个人来看,地坛很可能就会是另外一幅情景,感受也会大大不同,那我们就得承认观感态度对观感对象(如地坛)和观感主体(如“我”)的影响。事实上,在浑然天成的语言表述中,主体、态度及对象三者之间,往往融合为一,不可离析,缺一不可。细究起来,这种情形中最重要的反倒是外在于主体的对象,需要借助它,主体才能将态度显现,并且在态度显现的同时,实现从主体向对象的趋赴和让渡,对象成了主体的归宿,不合则不能心静神安,达观从容。一旦融合,对象对于主体来说就不再是外在的了。在《我与地坛》中,史铁生找到了地坛“这样一个宁静的去处”。“去处”,随手拈来的一个词,可以做两层意义上的理解,一是指客观存在的一个地方,再一层意思就是说,它是自我之所,是“我”投奔的方向,而且包含了一种心情在里面。“我”与地坛那种神秘性的契合、感应,不是别的,是一种物我合一的自适状态:“在满园弥漫的沉静光芒中,一个人更容易看到时间,并看自己的身影。”

从这里很容易看出东方传统的文化观念和审美理想的积淀。此处不深究这个问题,但不妨注意这一点。有论者谈史铁生时,曾引周作人译日本作家永井荷风的散文,这倒是颇具慧眼的一种对照:“雨夜啼月的杜鹃,阵雨中散落的秋天树叶,落花飘风的钟声,途穷日暮的山路上的雪,凡是无常、无告、无望的,使人无端嗟叹此世只是一梦的,这样的一切东西,于我都是可亲,于我都是可怀……”(参见胡河清《史铁生论》)

平常心之为平常,正在于主体能在一般风物、日常情景中,有可感可怀。平常既是“心”的性质,也是主客交融的客体的性质,即主体投射的对象是平常的。在传统的文化观念与审美观念中,一般认为平常心不易获得,它是需要经过一个修养、熏陶、领悟的文化过程之后才能够达到的人生境界与艺术境界。我不以为史铁生身上也存在一个这样的过程,尽管时间也在帮助他不断地提升自己,但史铁生之平常心初登文坛时即有,而且一起伴随他走过这些年,愈臻善美。直到现在,我还记得读高中时在笔记本上工工整整抄录下来的《我的遥远的清平湾》(一九八三年)中的句子:


火红的太阳把牛和人的影子长长地印在山坡上,扶犁的后面跟着撒粪的,撒粪的后头跟着点籽的,点籽的后头是打土坷垃的,一行人慢慢地、有节奏地向前移动,随着那悠长的吆牛声。吆牛声有时疲惫、凄婉;有时又欢快、诙谐,引动一片笑声。那情景几乎使我忘记自己是生活在哪个世纪,默默地想着人类遥远而漫长的历史。人类好像就是这么走过来的。

如果再考虑到命运的残酷无情,你会觉得史铁生能存一份平常心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不管怎么说,中国传统士大夫的进退用藏、得意失意,毕竟都是在自身生命与外在的社会现实之间展开的一种关系,在这种关系中,最大的悲哀莫过于自我的价值不能得到体现和证实,在这个时候就需要平常心来克服沮丧、颓唐和愤懑,把一切看轻看透,进而达到自娱自适自乐的状态。这样的一种心理平衡之所以比较容易获得,原因在于我们的传统文化中已经形成了“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一类的自我与外在关系的调节模式,一代又一代被尊崇的士大夫很多都这样走过来的,不仅有前例可循,而且文化传统的力量在暗中支持、诱导。但是,史铁生面对的,却是生命自身的问题,而不是自我与外界的关系,命运摧残身体,其结果很有可能摧毁精神,身外之物看淡容易,把自我的严重创伤、把生命本身看轻就非常困难。事实上史铁生也没有把这些看轻。那么,他的心理平衡是如何达到的?他怎么还会有一份平常心?

这实在是个很大的难题。身外之物不可得时,可以返回自我,以对自我的重视(乃至自恋)来看低自我之外的一切。但史铁生无法这样做,他正是在打量自我时才产生出巨大的痛苦,一己的生命毫无优越感可言。这时候,幸亏有一种通常的说法帮助了他,我想,靠了这种想法,他才摆脱了几乎无法克服的心理危机:谈人生时,出现频率很高的一个词“命运”,通常被认为是一种不可捉摸、无法抵御的外在力量,它要怎样摆布人,人是无能为力的。这样,在人与命运之间,就存在一种难以把握的关系。本来,对于史铁生来说,生命的创伤与身体的疾患完全是自我内部的事情,它就是自我本身,不可能与自我形成一种依赖于距离才存在的关系,因为关系是在双方以上的存在中才可能成立。没有关系,哪里能够谈到平衡呢?然而史铁生设置了一种关系,即自我与命运的关系:他把最最具体的、最最真切的遭遇与痛苦从自我中抽离出来,以为这完全是由于神秘的命运造成的,进而把这当成命运本身,这样,自我对其遭遇与痛苦的承担,就被转变成一种自我与抽象之物——命运之间的关系,本是生命内部的承担因此成为自我对外物命运的承担,像《宿命》(一九八八年)一类的小说就可以在这样的基础上解释。这样一种转换,因为借助了一种被认可的说法,是非常隐蔽、难以察觉的,对于史铁生本人来说,转换的发生可能在有意识与无意识之间,但其结果却大大有利于挽救心理危机,它提供了一条心理出路。应当承认,个体生命承受痛苦的能力有限,同时也必须宽容地对待以转换痛苦的方式对痛苦的承受,不妨把这叫做担当痛苦的策略。直面惨淡的人生,需要无尽的勇气,但人生惨淡至无力直面时,要么转换痛苦,以一种可承受的方式承受下来,要么是生命的毁灭。史铁生选择了前者,他把内在的痛苦外化,把具体的遭遇抽象化,把不能忍受的一切扔给命运,然后再设法调整自我与命运的关系,力求达到一种平衡。在这种选择中,给人印象至深的倒不是勇气的不足,不是逃避,反面有一种智慧在其中:可以设想,在此种境况中选择个体生命的毁灭者,并不就是因为勇气太多,却很可能是缺少了这样一种智慧。

正是这种智慧,给史铁生的平常心打下了根基。智慧这类东西,说不大清楚,它既可能在文化传统中找到源头、给养,又是个体生命一己的属性;它既是后天精神修炼的结果,却又须原先就有“慧根”。说史铁生的智慧,进而说史铁生的平常心,在这方方面面之间都要有所照顾,偏废了就恐怕与实际情形产生较大的巨大差距。再说平常心本身,就不是“偏”、“废”,不是“执”。

平常心于平常入眼、入耳、入一切感官之事物,能够体验到一种呼应与投射,其最高境界正是文化传统崇仰的古典理想:天人合一。由凡俗而超越,由渺小而伟大,由狭隘而恢弘,由小道切切而大音稀声,由条分缕析而混沌冥漠,至天人合一之境,平常心也许是途经的一站吧。至于具有平常心是否就能达到这种最高的古典理想境界,就很难说了。史铁生呢?也不好说,但不妨读《我之舞》(一九八六年),可以体会到一种自我超升的大气,一种平常心的丰厚蕴涵,一种在默默中发生的心灵震颤——

我独自在祭坛上坐着,看地移天行。




行文至此,我隐隐产生了一种不安:我是不是过分强调了史铁生的平常心?实际情形就是这样吗?事实上,史铁生身上果真存在着另一种状态,我把它概括为非常心。说不准历史上真有这样的高人,他能够把平常心贯穿始终,一生不忧不惧,静观生命在和风细雨、花鸟虫鱼和日月光华中磨蚀而无异样感受。史铁生绝不是此类的得道者,他靠智慧把痛苦外化,把遭遇抽象化,这种特殊的转换如果推向极端,就会把自我抽空。但显然转换无法彻底,自我无法抽空,无法把一切都推给命运。内在的痛苦、具体的遭遇、生而有之的欲望,自我无力排除得干干净净,除非走向毁灭。于是,我们就时常从史铁生那里听到不堪的呻吟、尖利的呼叫和絮絮叨叨的抱怨,时常能够感觉到无休无止的生之欲望与死之诱惑的拉锯战以史铁生的心灵与大脑为战场在猛烈进行。这些当然不是平常心了。

我并不以为个体在展示生命的过程中,平常心是最值得崇仰与称道的;而非常心,在我一己的想法里,可以分为两种状态。

一种尚未及平常心,其表现如自我迷恋之“执”,琐细处的计划,对不如意的牢骚、抱怨,对痛苦的反复咀嚼乃至发展为病态的创伤意识,等等。尽管说这一切可能够不上什么样的人生境界,但因其真实性,因其暴露出的人性弱点与局限具有普遍意义,我们在面对此种境况时,如果不能表现出悲天悯人的情怀,至少也该宽容对待。在史铁生的作品中,此种非常心的流露也不难觅见,由此我们容易看到一个更真实、更接近于具体生活、更直接表达具体感受的史铁生。平常心中有很重要的文化意识,某种意义上是人对文化的体现,这里可见的却多是活生生的个体对特定命运的真切承担。

还有另外一种非常心,我以为其境界绝不比平常心稍低一点点,甚至可以明确地这样说:平常心是一个处于中间的刻度,其上其下各有一种状态的非常心,而其上状态的非常心,就非常的难能可贵。它以最真实的人生境遇和最深入的内心痛苦为基础,将一己的生命放在天地宇宙之间而不觉其小,反而因背影的恢宏和深邃更显生命之大。史铁生特别感动我的,就是这样一种不时表现出来的非常心,此时的史铁生,不再从平常心发出意味悠长、宁静致远的浅吟低唱,而代之以心灵的激情与精神的伟力,呈现出来的不再是一个漫步者的形象,不再是静观的柔顺与和谐,而是昂扬若狂的生命的舞蹈。

生命之舞本来是个比喻性或象征性的说法,但具体到史铁生身上,就必须从更深广的人生意义上来看。在史铁生的小说中,短篇《我之舞》和中篇《礼拜日》(一九八七年)是我特别看重的。《我之舞》多次写到幻觉幻象,而且重笔浓彩,产生出十分强大的震撼力。生命之舞不仅迷住了小说中的人物路、老孟和“我”,而且也会迷住以心灵去读小说的一切人。路有些“痴”,他曾到过一座神秘的灰房子,老孟说那可能是一个用宝石拼接成的空心球,里面漆黑一团。路“用自己的衣裳点了一把火在手里摇,轰的一声就再也看不见边儿了。无边无际,无边无际,无边无际……”

老孟自管说下去:“每一颗宝石里都映出一个人和一把火,每一颗宝石里都映出所有的宝石也就有无数个人和无数把火,天上地下轰轰隆隆的都是火声,天上地下都是人举着火。”

世启说:“老孟,你今天喝得太多了。”

老孟自管说下去:“我说路,你干嘛不跳个舞试试看?你干嘛不在里头举着火跳个舞?你那时应该举着火跳个舞试试看。”

本文开头曾问过这样一句:欲舞而形单影只,会是怎样的情景?不想答案却是出乎意料的——

“你要是跳起来你就知道了,路,你就会看见全世界都跟着你跳。”
路呆呆地梦想着跳舞。

答案不是想出来的,而是跳起来后才看到的。个体存在的孤立无助,一直是困扰现代人的一个基本问题,这里设想出一种解救之道,不露自我迷恋和自我可怜的味道,却强调以自我的积极行动,带动起个体与全体的融会。

神秘的灰房子倏忽间不见,化为一座古祭坛,下肢残疾的老孟和“我”几次看到一对男女在古祭坛上舞蹈,受到感染的同时也产生了一种遗憾:他们原本跳得不坏,可是在还有力气去死的时候,这两个人却不想跳了。后来老孟自己是用完了所有力气的,他等待的女人带来一辆能够跳舞的轮椅,“他们从黄昏跳到半夜,从半夜跳到天明,从天明跳到晌午,从晌午跳到日落。谁也没有发现是什么时候,老孟用尽所有的力气了,那奇妙的轮椅仍然驮着他翩翩而舞。”

《礼拜日》的分量由我看来,并不在表达出诸如渴求人与人之间彻底沟通而达到存在的彻底自由的理念,其分量在于宏大的时空架构,在于在这种架构中表现关于生命的一切。迁徙的鹿群,北极圈附近的冰河,狼与鹿不动声色的心智较量与肉体的殊死搏斗;男人为了寻找的长途跋涉,荒漠,魔笛,书,灿烂的星空和一种达观的领悟:自由是写在不自由之中的一颗心,彻底的理解是写在不可能彻底理解之上的一种智慧;少女,老头,花开花落,悠悠万古时光。在这样宏大的时空架构中,生命不是缩在一个小角落里庸庸碌碌、自生自灭的过程,生命无所不在,它能够以精神的超越性达到精骛八极、心游万仞的境界。并不是任何单独的存在方式都能够以如此宏大的时空为背景,也不是任何单独的存在方式都能够将心气与激情充盈于如此宏大的时空,以时空之大显个体生命之大,以宇宙之辉煌显人生之辉煌,这实在是一般人难以企及的非常心之投射。“天上人间,男人和女人神游六合,似洪荒之婴孩绝无羞耻之念,说尽疯话傻话呆话蠢话;恰幽明之灵鬼,不识物界之规矩,为所欲为。”

这是一种人生境界,精神境界;落实为文,又是一种艺术境界,诗的境界。其间过程,由人生、精神直至艺术与文学,水到渠成,有一气贯穿之势,无矫揉造作之姿。根植充沛的底蕴,超升凡俗庸常,追求阔大深远,人生与艺术合而为一,皆可因尽非常之心而达非常之成就。我不禁想起梁朝钟嵘的真知灼见,以为与此契合,几近天衣无缝:所谓“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故摇荡性情,形诸舞咏。照烛三才,晖丽万有,灵祇待之以致飨,幽微藉之以昭告。”所谓“动天地,感鬼神”;所谓“凡斯种种,感荡心灵,非陈诗何以展其义?非长歌何以骋其情?”“展其义”、“骋其情”,所以有史铁生的作品。




在世界大都会的一个角落里,有一位深居简出的诗人,写过一首叫《六月的上午》的诗,缪斯拨弄和弦,让这首诗和前引的两句歌词貌合神亦合。因为一己的固执吧,想起史铁生,就想到那两句歌词;想到那两句歌词,就想到这首诗。其中写道:

两三个男人
在直角形的街口谈天 漫步
他们闭上眼睛
心里的眼睛就张开
张大成一个巨大无比的街口
他们于此狂舞若痴若醉
像有死亡在诱惑和牵引
像有一只所有鸟的鸟
像有一个所有的星宿和太阳的太阳
                                 一九九二年七月二日 复旦南区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