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近期因为几个焦点事件再次成为公众热议的话题,也逐渐将经济适用房背后的诸多问题和矛盾曝光天下,这势必会推动这一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等办法的进一步改革,在当前商品房房价高企,而低价经适房供不应求的情况下,低收入阶层与部分高收入人群共同争抢经适房的局面必须尽快改变,否则可能激化人民内部的深层次矛盾,对政府的公信力和执政能力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害。
经济适用房目前乱象重生,不独有北京经适房诈骗案、武汉摇号作弊案、重庆经适房一半用于出租案,各地各种各样的围绕经济适用房产生的营私舞弊、弄虚作假、偷梁换柱的现象还有很多。透过种种现象,拨云见日,我们认为其背后无非是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之间存在巨大的套利空间,因此引得很多无良的富人、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千方百计、想方设法与民争利,不择手段挤进购房者行列,获得经济适用房,然后或转让变现,或出租收益,而很多真正需要经适房的低收入人群,却因为关系不到位、资金比较少等频频被排挤在外,望房兴叹,也就不难出现开着豪车住经适房,经适房小区大半出租的现象了。
是什么原因造成如此多乱象违背政府建房初衷的了?我想主要原因就在于没有制定配套的防止或堵住经济适用房套利漏洞,将经济适用房变成投资性住房而不是保障性住房的政策或者管理办法、处罚措施。只要存在套利空间,就一定会有人会绞尽脑汁寻找漏洞,趋利的原始冲动仅靠道德约束、社会舆论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辅以严刑峻法对侵害百姓利益,以非法手段改变经适房保障性用途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予以坚决的打击和惩处,以此彰显政府为保护低收入人群的居住权所必须的责任和力量,赢取民心。
我们不能因为目前的乱象而否认经济适用房的作用,因噎废食,而应该在配套制度跟上的情况下继续研究多种建设管理方式,加大力度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缓解供需矛盾,为低收入人群提供住房保障,真正让居者有其屋,让低收入人群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对于配套制度,笔者以为可以首先通过明确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标准,限定配套设施和户型设置,改变经济房不经济、不适用的现象,杜绝大户型、高配套,比如限定为60平米以下等,也就减少了经适房摇身一变成为商品房的可能;其次建设方式应该由政府主导,公开招标进行建设开发,而不是由开发商自行建设申报,打着经适房的旗号买商品房,让老百姓难以获得价格更实在的房子。政府更应该在经适房的建设过程中给予政策和税费的优惠;第三,加大供给,缓解供需矛盾,避免摇号或者抓阄的现象,同时对于申购人资格审查进行网上公示,公开监督,对弄虚作假者处以严厉的惩罚;第四,加强售后的监督和管理,一经发现并查实转租或者变现套利的行为,立即取消其购买权力和所有权,罚没非法所得,通过全国性的个人征信平台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非法获利的个人进行信用登记,有不良记录者可以取消和限制一些经济获取权,让那些期望获利的人望而却步;第五,研究经济适用有限所有权和转让制度,延长目前的5年可以上市交易限制的规定,或者购房者要转让必须按照一定的价格浮动办法出售给政府,而不能自由转让,政府回收以后再次出售给需要购买的低收入群体,以此来减少经适房投资获利的空间和机会,而恢复其保障性住房的本来面目;最后,对于房管部门、中介机构和公证机构出台相关的管理办法,不得通过上述机构为那些利用经济适用房获取非法所得提供便利和支持,杜绝制度漏洞,防止权力寻租、权钱交易、人情交易。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经济适用房是政府的惠民工程、民生工程,关系到社会底层弱势群体、低收入群体的基本居住权力,我们切不可等闲视之,或者仅仅把它看作是经济问题。以德治国,广施仁政,保证人们最基本的居住权力,是我们政府目前发展经济的同时不得不面对的根本问题。不化解这种供需矛盾,则有可能激化贫富矛盾,有可能损害政府形象,有可能丧失百姓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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