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巴爷发现烈自从去找胡秋菊回来后,整个人都废了,半疯半傻的,见到女人死死地盯着,那张大嘴咧得像个漏勺,哈喇子滴答得满大襟都是。到本地最豪华的石油大厦去送花,每个人抱一大盆在大厅的曲形曼梯往二层天井环岛上走,迎面下来天仙般的两个服务员,冲着烈他们莞尔一笑:你好!烈过了电般的傻了呆了,痴痴的转过身跟着两个美人儿的后面下了去。人家走到哪他跟到哪儿,仿佛有一条线拽着,直到保安把他拦住。
二巴爷叹口气说,烈不管怎么说,也是为一回男人,都三十了还没尝到女人的滋味儿,算了,给他两钱叫他去水楼子跑一把皮去吧!水楼子在火车站附近,还是伪满时期的建筑。水楼子下面就是一些密集的平房,因着离车站近,几乎所有的人家都开旅店。所谓旅店,其实就是扎一些小隔断,养几个低劣的小姐——说是小姐,其实有的都够得上小姐她奶奶了,出来打食,也是出于无奈,价格也低得令打工族振奋,据说连捡破烂的老头都能在那包得起房间。在松原,去水楼子几乎成了嫖娼的代名词。
烈在去水楼子之前只是对女人渴望的强烈,到了水楼子进行了一番演绎,开发出了他的潜在的功能,似乎打开了潘多了的匣子,一发而不可收拾——哎呀哈,人间还有如此享乐之处,以前怎么就不知道呢?自那时起,水楼子就成了烈的温柔之乡,烈在那里倾注了全部的热情和爱心,不光每日对那些同样对女性饥渴的工友津津乐道,还担当起水楼子驻锦园总代理的角色。哪个店里哪个小姐的情况了如指掌,大脑的百分之九十九储存都是小姐的信息。介绍几个嫖客,小姐还会有奖,当然奖品就是免费的给他一次。烈乐此不疲,为了隐蔽,经常在后半夜行动,没有钱就在仓库里偷些铁,直接路过收废品的卖掉,再打车到水楼子。后半夜对于小姐来说是“淡季”,价格也就减半。还有安全性也比较保险,一般没有警察骚扰。按说凡是开的了那种店铺的,都有警察保着,这也是那行的潜规则,一旦有行动,早有电话过来了。即使是抓了几个,也都是旅店老板或小姐同警察联手下外地嫖客的钱。多年来整个水楼子旅馆业几乎就是平安和谐的经营着。
废铁偷没了,烈就偷成品卖,白天踅好窝子,或转移到僻静处,晚上再行动。锦园不断地丢东西,二巴爷非常重视,每天调查蛛丝马迹。烈就作为二巴爷的嫡系,每天帮他破案。自然这种案子是以不了了之告终,烈也就在这场大剧不断的转换角色,无限忠于二巴爷,甚至像伺候胡秋菊那样伺候他,二巴爷畅饮着啤酒经常感慨:烈呀,是我忠实的地马呀!将来我死呀,也得把烈带着,好到阴间伺候我呀!
烈在水楼子一直混到小潘的出现,小潘大概是在来锦园的五六天左右和烈搬到一起住的。那时的烈,真是趾高气扬,不可一世,每天严格的盯住小潘,不许小潘和任何男人说话,哪个男人和小潘搭讪烈都会忽的一下冲过来,朝着天就是一顿骂杂。小潘干什么活也在他的监视之下,稍稍的有些苦点累点的活如果女工斑派了小潘,烈就会在一边骂个不休。派工的气不过,去找二巴爷理论。二巴爷解释说,烈是在小潘面前装呢,别和他一般见识了,他那么呼啦吧唧的人,搞上小潘也是不容易了!算了,就让他装装吧!
零三年,二巴爷回大连了,烈失去了保护伞,觉得处处不如意,就找我提出算算帐不干了,有了这东西锦园不带好的,就坡骑驴,我也就势把他打发了。烈和小潘离开锦园时,回头说一句绝情话:这辈子我不会迈进这儿一步了!
昨天中午,大家闲唠,说起了忽必烈。小芹说,那是他要和小潘好好过,现在孩子都上学了。小潘多好的人儿,可他就不往好草赶,谁也怪不得呀!小芹和烈进入锦园的时间差不多,一直干着,对烈比较了解,话也中肯。现在炼油厂的这个媳妇,大家没有一个人看好的,一致认为那只不过是雪里埋孩子,也藏不了几天,迟早会叫人家给撵出来的。事实上,烈在这干的时候,就被那父女赶出来几次,最厉害的那回,烈所有的破烂东西都被那女子从窗户扔了出来,烈在楼下仓惶得像一只被追赶的耗子。之所以烈能成功地回到了那家,是因为烈不顾羞耻,在人家的楼下长跪不起,倒是那老丈无可奈何了,这人丢得本来就大了,可别再扩散了,也——罢——
那老丈又一次找我商谈,如果暂时给烈买不上房子,也可以给他先租一个房住着,他眼不见心不烦,实实在在的再不能住在他那里了!老丈忿忿的:他也太能吃了,一袋子大米,要是我们爷俩够吃一个月了,他在呢,十天不到就光了。还有菜呢,土豆茄子一大锅,这家伙的,啼里秃噜的一阵造净了!那烟抽得瘆人,一天三盒,三七二十一元哪,那茶,二百多元一斤的,马吃料似的,把大缸子灌个流满,汤药色,啥人家扛他那么造?闺女愿意跟他我也认了,眼不见心不烦,离我远远的!锦园的平房倒有,我说可以让他们住。不料那老丈遗憾地给否了:那不行,我那闺女什么也不会干,从小就没干过活儿,活活的叫她妈给惯坏了,连地都不都不会拖,别说洗衣服做饭了,就会沏方便面就火腿肠。没有人给她烧炉子她就得冻死!我说呀,你这当哥哥的,也得尽点义务,花个万八的,给他们租个楼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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