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乡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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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地域文化 |
农耕时代, 人口流动性小,
几辈子在一个地方久住, 一代接一代地传承, 自然形成了特定的地域性文化。不同地域的人骤然接触, 彼此的习性反差巨大。 因此,
关于南方人北方人的说法流传已久,我们至今对此仍深信不疑。
然而, 时代变了,
变了很多。
如今, 我们一年旅行能及的地方,
是白居易一辈子舟马劳顿都比不上的, 甚至连苏轼范仲淹这些被刻意发配贬送到远方的人也没有我们走的远。
我们这一代人, 尽管出生地不由己,
长大之后远离故乡, 在外地生活的时间比在本地出生长大的时间还要长,
早把他乡作故乡。故乡,
几乎只是一个户籍的概念。
流动飘泊,
每到一个新的城市, 便成了这个城市里的新人。 新城市的一切, 都跟自己有关系, 而真正的故乡, 已渐行渐远, 记忆逐步淡化。 他乡,
渐渐变成故乡。 第二故乡, 第三故乡..., 不断递增。
地域的概念本是弹性的, 地域可大可小。
面对北京人, 我可能自称上海人; 面对德国人, 我可能自称中国人; 哪一天如果面对外星人,
我一定自称地球人了。
当地域的概念越来越大的时候,
地域内部的一些小区域的差异就可以忽略不计了。
不仅中国人的地域性不像古代一样明显,
连外国人的特点也在模糊。 越是走南闯北见多识广的人,
越没有多少出生地的痕迹。
很少跟人说我是哪里人,
否则会引发很多这里不符那里不像的评价与感慨。
像哪里人不重要,
重要的要像一个“人”, 无论是谦谦君子, 还是窈窕淑女。 没有起码的素养,
“一线”城市的人又怎么样?照样招来鄙视。
在上海生活久了, 由习惯变得喜欢。
虽然上海人的一些小精明常招国人诟病, 但这个开放式的海派城市毕竟海纳百川, 不失是国内最大的国际化城市,
每个人都可以在这座城市里找到自己的位置。
而这,
正是我喜欢它的一个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