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控制学生辍学的措施
(2011-12-05 22:2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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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规则制度 |
*小学控制学生辍学的措施
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是义务教育法赋予基础教育的法定要求。为进一步贯彻《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扎扎实实地开展好控辍保学工作,现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拟定如下措施:
控辍理念:
明确职责,强化领导,坚定控辍保学工作是学校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不动摇,坚持依法控辍、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控辍方针,突出“宣、劝、助、爱、”四字控辍策略,落实“以质控辍、以德控辍”具体措施,动员和组织社会、家庭、学生等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控辍保学工作。
控辍小组:
组
副组长:
组
责任人:
具体措施:
一、广泛宣传贯彻《义务教育法》,使全社会都来督促适龄儿童和少年进校读书。
二、做好学生家长的思想政治工作,明白监护人的职责(“必须送子女入学”),鼓励家长克服一切困难,送子女按时入学。
三、各班级对学生出勤登记,有事有病实行请假手续。若发现学生没有请假而未到校上课,班主任必须立即向教务处报告,然后及时进行家访,搞清原因,使其返校上课。
四、对学困生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对学困生不歧视、不取笑、不说挖苦话,若因这方面造成学生流失,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对学困生更要加倍关心爱护,多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多加心理障碍疏导,多加表扬鼓励。对他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耐心辅导,重点家访,共同督促学习,鼓励他们努力学习,迎头赶上。
七、对外界不良思想恐吓,造成学生辍学,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及家庭,共同协调,防止学生辍学。
八、对因需要转学的学生,我校的跟踪工作必须落实到底,要求该生必须出示相关学校的证明,以确保该生真正的转到另一所学校就读,杜绝“失学”现象的出现。
九、教师不准以任何借口把学生推出校门,如出现这一情况,取消教师其评选晋级资格,并处以行政处分,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