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学籍系统内处理转学的操作流程
(2011-09-23 07:4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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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省学籍 |
山东省学籍系统内处理转学的操作流程
【转入】
(1)持原学校的学籍证明联系学校(省内学校开具省学籍系统转学单:转学回执一份,转学证四份);
(2)学校同意接收,在转学证及转学回执上分别盖章,并通知家长携带相关证件及复印件到区教体局盖章(省外学校由学校提供“四联单”),然后家长再回原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盖章。
【转出】
(1)由学校通过省学籍系统打印转学证明(转学回执一份,区内转学证三份,区外转学证四份);
(2)家长持转学证明到转入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盖章,然后送回学校,学校盖章后,再通知家长持相关证件及复印件到区教体局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