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财报如何计算每股收益?
(2020-03-03 14:21:58)分类: 心得体会 |
一、什么是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是指
普通股股东每持有一股普通股所能享有的企业净利润或需承担的企业净亏损。
二、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
基本每股收益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 ÷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1、在计算分子时应当注意每股收益的计算基础:
(1) 如果是以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计算的每股收益,分子应当是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不包含"少数股东损益")
通常应当考虑到发行期间的时间权重问题,但有一种特殊情况无需考虑,公司配股送股时,比如每10股配送2股,这时仅仅是股票的数量发生了变化,并没有涉及到对价的问题,所以不用考虑时间加权。
【案例1】甲集团公司2018年初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为10000万股,2018年6月10日,决定每10股送2股普通股。2018年合并报表上实现净利润50000万元,其中归属于少数股东损益的部分为2000万元。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50000-2000=48000(万元)(扣减“少数股东损益”)
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10000÷10×2+10000=12000(万股)
基本每股收益=48000÷12000=4(元)
还应特别注意的是库存股的问题,库存股属于公司回购的股票,不参与利润的分配,因此应该在计算股数时予以扣除。
【案例2】乙公司2018年初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为10000万股,2018年6月30日,回购普通股500万股,准备以后作为员工的股票期权奖励。2018年乙公司实现净利润50000万元,当年派发优先股股利500万元。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50000-500=49500(万元)(先扣减优先股股利)
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10000-500×6÷12=9750(万股)(由于时间不足一年,加权平均计算)
基本每股收益=49500÷9750=5.08(元)
三、基本每股收益的列报
基本每股收益在利润表中单独列示,并在附注中披露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和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股数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如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派发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资本等事项导致股数发生变化的,应当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
如果发现会计差错,需要对以前年度损益进行追溯调整或追溯重述的,应当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