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怎么上街表达意见

标签:
白人之上主义洛杉矶警察局医保堕胎裸体骑车校园 |
分类: 人在美国 |
美国人怎么上街表达意见
姚鸿恩
据报道,4月17日,数十名白人在洛杉矶市政厅南端广场集会,他们身穿黑衣,挥舞纳粹旗帜、美国国旗与南方联邦旗,公开造势反对移民。
这次活动是美国新纳粹党成员举行的,白人至上主义是他们的信条。
自马丁-路德时代起,独尊白人的种族歧视已经退出历史舞台,为世人唾弃。所以,当获知此次白人的集会的消息后,当地社区领袖和人权组织强烈要求洛杉矶市长取消该集会许可。市长办公室向市警察局求证,被告知:许可已经在3月签发,允许150名白人至上主义者举行集会。
明知是纳粹主义者的集会,警察局为什么会批准签发许可呢?
其实,美国人爱表达意见,方式之一就是上街。几乎是“家常便饭”。美国各地警察局设有专门的部门来审核、批准“特别活动”(special event),这特别活动包括集会,游行,示威等。我查了一下洛杉矶警察局的公开规定,发放许可的审核依据是:
活动的地点(Location of event)
该区域的交通(Traffic in the area)
是否在该地区的住宅区和商业区的要道(Residential and business access in the area)
活动的等级和声响的程度(Activity levels and noise)
场所的性质(The nature of the location)
警察局警力资源Police Department personnel resources
交通部门的交通和停车等方面的资源(Department of Transportation (traffic and parking control) resources)
这就是所有的审核条件。换句话说,只要不去阻塞交通要道,只要不在住宅区高呼口号,只要有足够的警力可以协助,你就能拿到活动的许可。在地方法律许可的地区,甚至妇女“赤膊上阵”集会,或者一丝不挂宣传环保,都可以获准。
美国人可表达意见的途径很多。最能影响政府决策立法的,是通过向本地议员办公室反映意见,寄信件、伊妹儿、打电话、“上访”都行。此外,电视、电台、报纸、网络,都是私人的,任何人都可以自己开办,像做条“大裤衩”那么容易,自然可以“畅所欲言”。
特别活动,实际上是“退而求次”的方法。往往是在得不到,或担心得不到多数议员支持的情况下,以游行、集会、示威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意见。
美国少数人表达的意见即使完全不“合鞋”,警察局也不会叫他们“削足适履”,请他们去“办班学习”或“协助调查”,或者直接送进精神病医院。
“白人至上”确实臭名昭著,但既然宪法保护“表达自由”,那就不能剥夺这些少数人的权益,洛杉矶警察局就得发放集会许可。
事实上,洛杉矶警察局预料到此次集会必然引起民众反感和愤慨,所以当天调动了大量警力,数架警用直升机盘旋、监视,层层护卫四十多名白人至上主义者进入和离开集会地点。当天,数百名反对人士,包括西裔、非裔、白人,以及少数亚裔,聚集在市政厅的南草坪前,高举旗帜、标语,呼喊“纳粹滚出洛杉矶”、“阻止种族主义”口号。警察就夹在两个对立阵营之间,竭力维持次序。
2009年9月,民众在首府华盛顿游行示威,反对奥巴马政府花费纳税人巨资的“全民医保”
德州首府民众举行游戏示威,反对堕胎
纽约妇女“赤膊上阵”,宣传妇女须拥有同男人一样的赤膊权益
佛蒙特州首府环保人士一丝不挂骑车游行,宣传不用汽油。骑车女子背上写着:由人来作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