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走近老子:36、利器不示人

(2020-12-07 22:12:34)
标签:

杂谈

分类: 精品典藏
走近老子:36、利器不示人
  原文:
  将欲歙之,必故张之;将欲弱之,必故强之;将欲废之,必故兴之;将欲取之,必故与之。是谓微明。
  柔弱胜刚强。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今译
    将要歙聚它,必先扩张它;将要衰弱它,必先强盛它;将要废弃它,必先兴旺它;将要夺取它,必先给予它;这是叫做“微明”。
    柔弱战胜刚强。鱼不可以脱离于深渊,邦国的利器不可以轻示于人。
 --------------------------------------------------------------------------
  解说
  “这章阐述了自然的辩证法则及其应用,并且有现实的意义。这是中国古代辩证法的精华。”诚然如是,这是老子大道哲学微妙难明的真理也。不幸世人以其虽智大迷,反执此以诬老子为阴谋家云云,这不是老子的不幸,实是世之诬者的不幸。此等不识“微明”之常的人,未有能逃脱自然辩证法的严厉惩罚,其必然之归宿乃是:“不知常,妄作凶”,“不道,早已”。其一生走的不可避免的是“强梁者不得其死”的道路。
  “老子认为事物在不断对立转化的状态,当事物发展到某一个极限的时候,它必然会向相反的方向运转,好比花朵盛开的时候.它就要萎谢了;月亮圆满的时候,它就要亏缺了。”(陈鼓应)
    老子揭示天之道“微明”的规律是:
    一、将要歙聚它,必先扩张它;
    二、将要衰弱它,必先强盛它;
    三、将要废弃它,必先兴旺它;
    四、将要夺取它,必先给予它。
    “将欲”者,展示其将来必然之趋势,虽是未然,而其机兆早已内在隐伏于其已然的状态之中了。
    “必固”者,明示其现在之状态,乃出于其自身内在固有的趋势o
    “将欲”,非人们主观愿望之所欲;“必固”非人们主观行为之所为,皆事物客观自在的“固然”、“必然”、“自然”。
    此是客观辩证法反映于人们头脑中,而成为主观辩证法。无论事物的发展过程如何迂回曲折,如何错综复杂,其因果关系,即自身内在的规律性的要求,是必然的趋势,不依人们之意志为转修。但是,我们,尤是善为道者,却是不但可以而且必须认识和把握的。    
  肖天石说:“由斯彻入,即可得翕张阖辟之机,消息盈虚之朕,祸福倚伏之理,来复周行之迹。”
  老子要求“道法自然”,“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也。”这是“法”的要旨所在,而识其转变之机兆,乃“辅”的作用。“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判,其微易散。为之于其未有,治之于其未乱。”(六十四章)于事物的“未兆”、“未有”、“未乱”,于事物的“脆”、“微”、“安”,以“为之”、“治之”,是为“知几其神”,是为“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既知其“常”矣,又通其“变”;既遵循天道——宇宙自然规律,又充分发挥人道——人类的主观能动作用,以人合天,天人合一,是为“微明”。此为幽隐几微的明智啊!
    “譬夫日之将昃,必盛赫;月之将缺,必极盈;灯之将灭,必炽明;斯皆物势之自然也。故固张者,翕之象也;固强者,弱之萌也;固兴者,废之机也;固与者,夺之兆也。”(德清)
    此微明的妙理,本之于道,引之为法,为术,为奇。正人用之,不离于道,皆得其正;而邪人用之,不离于邪,皆助其邪。以其人自身之正邪,原自泾渭分明,其中大别,在其“心”之正邪而已。
    俗人昭昭,多执本章诟病老子崇尚阴谋权术,实则大谬不然!其所以然者,以其没有老子的“慈”,不能“圣人恒无心,以百姓之心为心”也,以其世俗私妄之心,何足以度量老子大道之心哉!
    进而言之,宇宙万物唯“柔弱胜刚强”,新生的力量永远战胜走向衰朽死亡的刚强。这种柔弱,是大道的柔弱,它新生嫩弱,它内蕴至刚,它坚韧不拔,它无坚不入,它无攻不克,是以“弱者,道之用也”。因此,这种柔弱,岂可以俗眼观之?它乃百炼金钢化为绕指柔也。
    善为道者之于大道,好比鱼之于渊水,“鱼不可脱于渊”,我们岂可须臾稍离于大道呢!推而广之,我们的精气神,进而心志意,亦岂可任意妄离于大道,而不守于中,而不善啬、重于积德呢!好比“邦之利器不可以示人”也。
    何谓“利器”,古往今来,人言言殊,多出己意,而失之于偏,非老子之本意也。
    若说“利器”是大道,何以不可以示人?不正是应以“道莅天下”的吗? 
若说“利器”是仁义礼教,失之远矣,老子提倡“道法自然”、“复归于朴”,自非以仁义礼教为“利器”,不是不言自明的么!
若说“利器”是国家的威权,自应昭示于世,何以不当以示人?
如此之类,皆“学而不思则罔”之病啊!
  老子既说“邦之利器不可以示人”,又说“民多利器,而邦家满昏”,(五十七章)此正“利器”作用的显现,亦正说明不可以示人之故。“利器”者,邦家的统治艺术也,邦家赖它以生存、发展,人民百姓也赖它以安居乐业。圣人治世(统治术)乃出之于道,“以正治邦,以奇用兵”,(五十七章)为其一体两面。其正道,素所公之于世,其奇道,则秘而不宣,乃不得已而用之。此“奇”者,出奇以制胜,保邦安民之“利器”也。
    古人认为身犹邦也,身之利器则是修炼激发的人为万物之灵的种种灵能(今人称为特异功能),如老子说的“前识”之类,以至“明白四达,能无知乎?”(十章)虽然身怀异能,“不出于户,以知天下;不窥于牖,以见天道”,(四十七章)虽然,“圣人不行而知,不见而名,不为而成”,(四十七章)到此境界了,仍然是“无知”“若愚”,仍然是“不居其华,而居其实”。此是老子对“利器”之解。
    郭长生说:“功夫来得着实不易,且不说拜明师难,学真艺难;就说每日坚持锻炼,须要花极大的功夫,有极大的毅力,经过长时间的修炼,才能稍有所获。如果就此沾沾自喜,随意显露,首先,必阻碍功夫的进展;其次,虚荣心一生,功夫必然不纯;再者.如此显扬,必为同道所忌,若遇高明者,举手之间便可将功夫破去,致令功败垂成,再要从头炼起,可就难上难了。炼得真功者无不以为大戒,各自默然自守,精心修持以求进步。因此读者倘要遇到那些到处显露‘神通’的人,便可了然他的命运——终将自败。”
    我们不正应以此为前车之鉴吗?善为道者识此“微明”,以柔弱自守,不脱于渊,不轻示于人,“抱柔以应刚,示弱以应强,因祸以为福,转败以为胜;斯皆圣人善应善转,善因天道,顺物性,循自然,而行其本来如是即如是之心法也。”(肖天石)
走近老子:36、利器不示人
走近老子:36、利器不示人
            源自《老子传真》  作者:黄友敬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