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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城市斑马线安全

(2009-08-05 09:02:37)
标签:

汽车

斑马线

行人

人行横道

杨桥路

福州

杂谈

分类: 安全行车

福州城市斑马线上

当行人与机动车“狭路相逢”……

摘自8月3日《福建日报》视点   (包骞  吴渊杰/文)

    核心提示:斑马线上事故高发,令人胆战心惊。许多时候,尽管人行横道绿灯亮起,但行人过马路依然受到转弯车辆的“夹击”。我们何时能够放心过马路?连日来,记者带着这个问题走上福州街头,在华林路、鼓屏路、白马路、杨桥路、仓山学生街等街道,就斑马线安全问题展开调查采访,受访的过半行人认为过斑马线没有安全感。斑马线上,当行人遭遇机动车时,究竟是车让人还是人让车?

    现状:过街行人与转弯车辆“碰头”

    7月31日,福州琴湖路发生惨烈车祸,一辆混凝土搅拌车撞上电动车,导致电动车上两名年轻女子殒命斑马线。

    斑马线安全再度引人关注。

    此前,7月13日18:00左右,记者在福州鼓屏路与省府路交叉处路口看到,省府路由西向东方向的右转信号灯始终为绿色,当南北方向行人信号灯亮绿时,过街行人与右转车辆常发生冲突。记者在现场数了数,当鼓屏路南北方向过街信号灯转为绿色的一段时间中,驶过了不下于10辆汽车。右转弯车道上的车辆一辆接一辆,在经过斑马线时丝毫没有减速,很多焦急等待的行人,上了斑马线又被“逼”了回去。两位市民说,交通安全法不是规定车辆经过斑马线时要减速慢行吗?而且斑马线上的路权在行人一方,许多司机的做法真的让人很不解。

    据当时在场的交通协管员林先生介绍,由于正值下班高峰期,每当出现人车冲突时,协管员一般会现场疏导,而司机一旦未发现有协管员或交警在场,则会“呼啸而过”,让行人避让不暇。

    70岁的王老太每天傍晚都要步行散步,但每次经过杨桥路与白马路交叉路口时都心惊胆战:“车多哦,绿灯一亮,那拐弯的汽车就一辆接着一辆,我在路边等半天都不敢迈脚,人哪抢得过车!”为了能安心点,她只能等车少点再走,有时要等两三个绿灯才过得了马路。

    “前几天,明明看到斑马线前的交通指示灯变绿,刚迈出一步,手中的袋子却被快速转弯而至的汽车刮坏,袋子里的橙子散落一地。”市民林女士回忆起经过鼓屏路和华林路交叉路段斑马线的一次遭遇时,至今气愤难耐。

许多市民反映,在许多有信号灯的十字路口,经常见到绿灯亮起后,行人快步走在斑马线上,突然,右转弯的车辆飞驰而来,走在前面的行人急急避让,后面的车辆紧紧跟随,根本无视斑马线上的行人;等到这些右转车辆通过后,左转的车辆已迎面驶来,再次将行人挡在斑马线上,一时间人车混杂……

不过,部分被采访的司机却认为,人行横道绿灯时,左右转弯的车道也是绿灯,转弯车辆也是按信号灯指示行驶,怎么能说是抢道呢?

    建议:治乱象当用重典

    “斑马线上,车不让人,就要重罚。”市民郑女士这样认为。她几天前骑电动车经过工业路时,在斑马线上被一辆的士撞出了好几米,幸好没有大碍。她认为,斑马线上行人被撞,司机要承担全部责任。

    大部分行人的看法与郑女士相似。他们纷纷表示,治乱象当用重典,应对斑马线上的违规车辆重罚。退休干部陆先生说,道路交通法有规定,机动车辆行经斑马线,遇有行人过斑马线不停车让行的,可以罚款200元、扣2分,民警应该从严办理。

    而司机谢先生则认为,市区很多地方斑马线太多了,如果在每个路口都要停下来,车速受影响,遇到高峰期,更是没办法开车了。他觉得,在人车混行的路上出现车辆抢道的现象,并非全是司机的错,因为行人和司机都不了解对方的意图。

    网友“快活的鱼儿”认为,这表面上看是行人走路和车辆行驶的矛盾,实质上还是人和人的矛盾;行人认为斑马线上行人优先,往往有麻痹心理,司机却认为行人见了车辆肯定会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有第三者责任险,又不是掏自己的腰包,这就埋下了安全隐患。

    出租车司机林先生说,在许多地方,人行横道信号灯与机动车右转信号灯在设置上存在冲突的情况并不少见。一般来讲,拐弯车辆会主动减速避让行人,假如过街绿灯时间足够长的话,大部分行人是可以顺利通过的。

    日前,记者就此采访了福州市交巡警支队交通科研设施大队长吴永华。他表示,交通信号灯的设置不能仅仅着眼于机动车通行,也应考虑行人的通行需求。一般来说,大的主干道路口不会出现人行横道信号灯与机动车道信号灯冲突的情况,小的路口即使出现,也会考虑到行人过街需求,为人行横道信号灯单独留数秒绿灯时间。正常情况下,人行横道信号灯亮绿的前10秒左右时间内,机动车道直行、左转及右转信号灯均调为红色。

    对于杨桥路与白马路交叉口的情况,他解释说,这是因为此间路口车流量太大。每个路口的指示灯设计及红绿灯交替时间长短,都是交警部门根据车流量、行人数及路段距离长短等设计的,在上下班高峰期,人行道绿灯持续时间通常保持在35秒以上,给行人预留了足够的过街时间。同时,他表示,斑马线上,应保障行人优先通行权,交警部门将会尽快到路口查看,市民若发现类似情况可及时向交警部门反映。

    记者走访了10位在路上值勤的民警,他们均反映多数机动车行经斑马线时没有减速慢行,甚至还和行人、非机动车抢道。不过,民警们也反映,虽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对车辆和行人在斑马线上的通行有明确规定,但在实施的过程中,对斑马线上的违法违规行为执法难度大。

    福州市交巡警支队巡逻勤务大队大队长王永东说,机动车行驶至斑马线,遇行人过斑马线未停车让行,比较容易认定,但机动车经过斑马线时是否减速慢行,难以认定。有的车辆驶到斑马线时,遇到行人就先按喇叭,以方便自己的车先通过,遇到这种情况,由于无法认定其过斑马线是否减速,只能以在市区鸣喇叭对其做出处罚。

    对于在斑马线上机动车抢道是否应重罚,他认为,目前主要还是以教育和引导为主,需要靠市民自觉提高守法意识,遵守交通规则。

    呼吁:保护路人优先通行权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特别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规定,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如何才能有效保障斑马线上行人的优先通行权?厦门大学法学院老师游钰认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根据通行需要,应当及时增设、调换、更新道路交通信号。建议有关部门重新设置信号灯,同一时间只放行一个方向,只要绿灯一亮,左、右转弯的红色箭头灯同时亮起。同时,适当延长人行横道绿灯开启的时间,确保行人以正常步伐通过斑马线。

     “在国外,行人优先已成为司机自觉遵守的准则。西欧国家车辆非常多,但走路这种最原始、最基本的出行方式,得到充分尊重。即使在没有红绿灯的道路上,当司机看到行人在斑马线上有过马路的倾向时,也会远远地将车停下。当你为过马路犹豫时,司机会摇下车窗,伸手示意请你先行。‘汽车文明’应建立在遵守交通法规、相互礼让、步行者优先的精神之上。”福州大学社会学系主任甘满堂博士说。

    甘博士认为,加大执法力度是目前解决人车抢道问题的重要一招,“交警对于抢行或未减速的车辆应采取拦截教育的方式,必要时给予适当处罚,对违规者产生威慑”;另外,“加强交通设施改造,合理设置红绿灯,在部分路口安装行人倒数计时显示器装置,有利于行人和车辆了解路况。驾驶员能预先知道能不能过去,可有效避免压线、闯红灯等;行人也能知晓何时可过,何时不能过。”

    “当然,还要切实做好机动车驾驶人的宣传教育工作,多措并举,齐抓共管,强化法律、道德教育,共同努力来提高驾驶人群体的守法意识、文明意识、道德意识。”福州建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崇能认为。 

    采访手记:谁抢了行人的路权?

    从杭州富家子弟驾车撞死行走在斑马线上的青年,到兰州老人砖块怒砸闯红灯的违法车辆,斑马线上行人“路权事件”接连发生。尽管法律明文规定,斑马线上行人享有优先通行权,但行人的路权依然受损害,过马路依然受到车辆的前后夹击,令人提心吊胆。

    在我国,行人是交通事故中最主要的受害者。一项非官方数据显示,每死亡四个人中有三个是交通弱者,司机的死亡率占13.4%,行人和骑自行车人占死亡人数的45%。斑马线上机动车频频与行人争道,使安全线成了“夺命线”。人行道不是炫耀机器文明的地方,交通法规赋予斑马线上行人优先的权利,行人应该受到尊重,更应受到机器的尊重,在斑马线上尤需如此。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文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减速慢行,遇行人正在通过时应停车让行。但人车抢道的一幕几乎天天上演,直接原因是司机为了争时间,争便利,而根本的原因在于行车道德、路权意识、规则意识缺乏。其实车与人的关系,说到底是人与人的关系,本质上应该是平等的。但行人跟机动车相比,行人是弱者,保护弱者,体现的是一种道德。

    如此看来,一条斑马线,亦是一条“道德线”,是检验社会文明和道德水平的一个标杆。在倡导以人为本的今天,车让人、行人优先体现着一种人文关怀、一种社会公德。当人车和谐,斑马线真正成为行人的安全通道时,交通秩序才会大为改观,交通事故才会大幅度减少,社会才会更加和谐。

    专家访谈:人性化执法·依法管理

    斑马线上高事故率问题由来已久,采访中记者听到的呼声有两种。一是呼吁交巡警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另一是呼吁加强交通基础设施改造。为此,记者连线省人大法工委的相关专家,听听他们的声音。

    记者:有人反映,斑马线上人车冲突与红绿灯设置不合理有关,你看呢?

    答:斑马线附近高事故率,与红绿灯标识设计不合理有关。以南京为例,南京的红绿灯有时感觉红灯过后应该立马可以放行,但在南京却比其他城市需要多等几十秒钟。那多的几十秒,是专门放行左转弯的车辆,刚开始很不习惯,当看到行人在斑马线上行走,没有左转弯的车辆与行人抢道,行人不用慌作一团地乱跑,才发现南京的红绿灯设计更人性化。其次,有些斑马线绿灯时间设置太短。《中国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中设定的行人步速为1.1米/秒,实际上,由于车辆的前后夹击,行人要达到这个速度比较难,特别是老年人。但不少斑马线绿灯时间过短,远远超过人们等待绿灯的忍耐度,导致不少人有抢红灯的冲动。

    记者:一些市民呼吁对斑马线上车辆不避行应当重罚,你怎么看?

    答:执法部门不应该动不动就拿罚款当武器,以罚代管,以罚来掩盖公共设施设计中的不合理。执法人性化,执法部门应该认真查找事故的隐患,把涉及人们生命安全的公共设施设计得更合理,更人性化一些,比如对于红绿灯的设置应该更加合理,更加考虑到行人的需求。

    同时,执法部门应恪尽职守,对于违法车辆不应漠视置之,当法规因被执法者漠视而致使公众在斑马线的权利长期被虚置时,就会出现“飞砖砸车”的现象,这块板砖寄寓了对执法者不作为的不满。人性化执法并不等于执法不严或不依法管理,针对违法者,交警部门当教育警告的应教育警告,当罚则罚,这样才能形成威慑力。

    目前,我国大多数城市以混合交通为主,相应的保护设备和防护措施不够完善。同时,一些司机素质较低,安全意识淡漠,加剧了交通的混乱。实现分流,除了靠设施,最根本的是靠意识。驾驶人要尊重行人,因为行人在马路上处于弱势。只有这样,斑马线才能真正成为安全通道。

 

    他山之石

     一 、爱心斑马线

    日前,爱心斑马线亮相杭州西湖边。交警在斑马线上添画了五颗外白内红的心形标记,使之成为西湖边首条特别倡导“车让人、人让车、车让车”的“爱心斑马线”。据现场的协警反映,在斑马线上画上醒目的“爱心”后,对大多数机动车驾驶员还是起到一定的提示作用,不少行人也会注意适当停留。

    二、彩色斑马线

    一般的斑马线为白色平面斑马线,警示效果不明显。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在台州、成都等内地一些城市已经使用了彩色立体斑马线,能给司机一种强烈的视觉刺激,起到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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