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兰州一位退休教师手持砖块怒砸闯红灯的违法车辆,捍卫斑马线上行人“路权”的新闻铺天盖地。据这位老人称,一些司机在斑马线上无视行人,此举就是为了教训这些违法的司机。由此笔者联想起不久前,福州发生的多起有关渣土车撞死人的事故,短短一个月内,竟有6条鲜活的生命倒在渣土车轮下,饱含怨恨地走向另一个世界;联想起杭州,一位富家子弟驾车撞死了一名正常行走在斑马线上风华正茂的青年。同样血肉横飞的车祸场面,同样发生在斑马线,同样发生在机动车与行人之间,笔者不禁想问,斑马线你到底能不能起到保护行人的作用呢?何时才能让斑马线不再“形同虚设”,斑马线上的行人何时才能不再受伤害呢?
印象中,斑马线本来就是为了方便行人安全通行而设计的,其功能就是提醒过往机动车减速让行,保护行人安全通过马路。这一功能在2004年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里明确地得到体现。然而笔者发现在许多城市的斑马线上,除了有设置红绿灯的地方以外,常会出现如此尴尬的场面:行走在斑马线上的行人要么站在中央隔离护栏狭小得连人都无法安全站立的位置(国内外很多城市专门辟出一块一米宽的安全等候区),要么直接就驻足于人行横道中央,目不转睛地盯着来车方向,举步维艰。行人的左右便是接踵疾速而过的机动车,它们丝毫都没有让行的念头,更有甚者临近斑马线时还故意加速通过。在加速而过的车流的包围中动弹不得、十分无助的行人都有一样的举动和感受:无奈的双眼紧盯来车方向,丝毫不敢懈怠,战战兢兢的样子,恨不得连脑后也长上一双眼睛,以便能够前后左右仔细地观察周围的来车,同时在心里不停祈求过往的机动车能够注意到自己的存在,离自己远些,“施舍”行人一个保证人身安全的权利。
而在设置在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斑马线上情况如何呢?笔者带着同样的问题,先后来到***路与***路交叉口等地方,结果发现在绿灯亮行的斑马线上,行人也是遭遇类似问题,机动车与行人相互争夺着斑马线上的道路通行权,汽车、摩托车往往以其块头大、速度快占据通行权,无奈的行人只好驻足等候。这里问题的关键是,在信号灯的指示下,两个右转弯和(或)一个左转弯的机动车经常抢道,妨碍行人过斑马线。
在很多有信号灯的十字路口,南北方向的绿灯亮起,行人快步走在斑马线上,突然一辆右转弯的摩托车飞驰而来,走在前面的行人吓得纷纷避让,紧跟在后面的一辆辆出租车、轿车、公交车不失时机地“冲”了过来,似乎根本没看到斑马线上的行人。等这些右转的车辆通过后,左转弯的车辆已经迎面驶来,一辆出租车瞅准空当,按着喇叭再次将行人挡在斑马线上。就这样,一辆辆转弯的车辆毫不避让,往人行横道上“挤”,一时间人车交杂,秩序混乱。有位70多岁的老伯说,他站在这里等了老半天了,好不容易等到人行横道绿灯亮了,正要过马路,那转弯的车就开了过来,等车都走了,红灯就亮了。像他这岁数大点儿的,一个灯根本就过不去。但有的司机会认为,人行横道是绿灯的时候,左右转弯的车也是绿灯,转弯的车也是按照信号灯指示行驶,怎么能说是抢道呢?这似乎也有道理。倘若出现上述情况,到底是行人先行,还是机动车先行呢?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特别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从上述法律法规看,行人优先通行显然是毫无疑问的,特别是在行经斑马线时。
那么,如何才有效地保障斑马线上行人的优先通行权。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来解决好行人与机动车的“路权”冲突,在保障行人安全通行的同时,也利于交通的顺畅。
一是进一步提高全体驾驶人的守法意识和道德意识。斑马线,其实就是“文明线”、“道德线”。解决机动车与行人的冲突,关键还是要切实做好机动车驾驶人的宣传教育工作,依靠公安、教育、交通、文化等部门多措并举,齐抓共管,强化对驾驶人的法律道德教育,共同努力来提高驾驶人群体的守法意识、文明意识、道德意识,培养驾驶人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自觉地做好文明行车、礼让行人。同时,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大对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行人行横道时未让行以及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未避让横过道路的行人的违法行为的查处,视情给予严厉警告或罚款。
二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根据通行需要,应当及时增设、调换、更新道路交通信号。建议交通信号灯建设维护的有关部门重新设置信号灯,同一时间只放行一个方向,只要绿灯一亮,左、右转弯的红色箭头灯也同时亮起。这样的情况下,没有机动车的干扰,行人过斑马线就安全顺畅。同时,适当延长人行横道绿灯开启的时间,确保行人能够以正常的步伐通过斑马线。特别是在机动车辆、行人流量较大的路段,采取这种方式将行人和左、右转弯车辆分开放行,未尝不是解决机动车与行人冲突的一剂良药。
三是在特定路段的斑马线两端设置手按控制的信号灯。这是一种折衷的办法。在维持原有直行转弯信号灯不变的同时,加设手控信号灯,在人行横道灯为绿灯的前提下,一旦有行人通过,只要按下手控信号灯,同方向的转弯信号灯全部变为红灯,这样既可以防止机动车与行人争抢通行权,让行人安全顺畅地过斑马线,又保证没有行人通行的情况下,机动车可以正常转弯通行,提高通行效率。
斑马线上机动车与行人通行所引发的问题,不是一天两天存在的,也不是一天两天可以解决的。在当前以公安交警为主的交通管理运行模式下,笔者还是想呼吁各级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都能主动积极地参与到城市交通管理工作中来,真正做到执政为民,为民解忧。其次,广大交通参与者也要进一步提高个人交通文明意识、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自行礼让他人,以换位思考的方法,来共同建设一个平安、和谐、文明、畅通的都市交通大环境。否则还是与发展的交通不相协调,还是会出现甚至恶化当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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