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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朋友在八月十五这天打来电话,说和老婆过不下去了,到了非离不可的地步。我说快刀斩乱麻赶紧离了算了,不要这么纠结了,都支离破碎2年了,拖下去对谁都不好。她不是想净身出户么,赶紧答应她,送给她一笔钱或者一套房了事。
可是我的好朋友说,她已经变卦,她想要孩子,要所有的房子,要每月拿走我工资的三分之二,还要平分我的住房公积金,最要命最不通情理的事情是,她还要把我老家父母给盖得房子卖掉平分,太气人了,现在准备打官司了。
我能体会到制定新婚姻法的人对女人既怜又恨的无奈,如果不修改婚姻法,女人能将一个男人吞掉。
只有有亲身经历的男人,才更能体会到那张血盆大口。我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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