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一段凤姐吃饭回答问题的视频,真的好恶心,舔筷子上的肉末时竟然舔了四五次之多,撇开她的相貌不说,单单那个嘴唇就已经令人不寒而栗。她征友征到的那个校草级别的男友有没有和她接吻过,恐怕大家都心知肚明,在他们之间一定有一份礼貌性协议,譬如可以一起拉手上街可以同床但不发生肉体关系可以抚摸但是不可以接吻之类。
现在的一夜情都已经潜规则地有了礼貌守则,更不要说征友了,性质不同,但规矩必须有。听说某男在和某女幽会时,女方强行要接吻,男方立刻变脸:姐啊,咱说好可没有接吻这一项啊,你得遵守条约。根据凤姐的表现,一定在私下强行对校草非礼过。一个自称自己的散文比鲁迅的散文好的人,脸皮一定厚的像城墙了。
征婚强调的是最终的结果,而征友强调的是过程。只有那些闲的蛋疼的人才会去征友,反正闲来无事,想玩儿出一种品位和境界来,正是愿者上钩,两厢情愿,就好像带着面具去跳舞,也可能跳到床上去,也可能跳到河里去,只要你愿意跳,跳到茅房都没人管。
凤姐的男友一定是想出名想疯了,借凤姐出位也不失为一种好办法。不过凤姐的运气也不算错,有追求者总比没有强,虽然那个校草不是清华北大名校,但模样已经足够对得起凤姐了。坊间的人们奇怪的是为什么校草不找一个富婆被包养起来呢,怎么着也比凤姐强。也许是受到了选秀的启发,借位出名比被富婆包养强,说不准他还要参加今年的快乐男声的比赛呢。难道是天娱打出的一张王牌?
坊间传言的凤姐和校草的协议版本太多,大致不外乎如下:1,一起出名
2,只有手的碰触,其他体位意外的接触可以忽略不计 3
一起醉酒发生的不良行为各负其责 4 同居时不同床 5
AA制 6 合同期限为半年。
估计凤姐的男友会出一本书,名字就叫做《和凤姐一起风花雪月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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