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国防部长
我的一个同事感觉很冤枉的,他说要告医院,说这不是故意毁掉人的名声么。
前些日子,他在我家门口的大酒店里吃海鲜,谁知道怎么着就过敏了,以前他可不过敏的。浑身痒痒的感觉我也有过,谁能抵挡得了?于是他赶紧上医院。
到了医院,挂号皮肤科,然后去找门诊,找来找去,根本没有,问问医生,医生说,那儿不是皮肤科吗?还瞎转悠什么。他顺着医生的手势看去,那儿是皮肤科啊?是性病科。疑惑的同时,医生说,进去吧,那就是皮肤科,皮肤科和性病科是一家。同事这才松了一口气。
倒霉事儿就这么来了,偏偏他出来的时候被一个熟悉的人看到了,就这么一传十十传百地让别人误以为他得了性病,当然坏消息就这么传到了他女友那儿。
女友以为他一定有了外遇或者不检点找小姐了,要不谁会去性病科,分手是肯定的。同事可着急了,一定要给自己讨个说法,拉着她到医院让医生做解释,偏偏那个医生第一句话是:来这儿看病的人多了,我实在不知道你是看的什么病了。
你说这医生气人不气人,关键时刻给掉了链子,我同事赶紧解释说,你忘了,我是某天上午来的,我穿的什么衣服,我是过敏痒痒找您,您正好手头有一个孩子在哭,你想想?
医生说,我还是查查记录吧。同事总算松了一口气,真是谢天谢地,老天有眼啊,我终于可以洗清冤屈了。看了记录,女友这才作罢。
你说这医院,害人不害人?我同事到现在还耿耿于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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