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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8、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

(2012-09-05 14:15:25)
标签:

孔子

中国

华文

父子相隐

父为子隐

文化

分类: 论语凿度

13-18、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

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直躬——孔注云“直身而行”,而郑注以为“直人名弓”,俞樾《群经平议》以为当从郑注,若解作“直身而行”则孔子亦当称“吾党之直躬者”,此说比较妥帖。
[集解]孔曰:“直躬,直身而行。”周曰:“有因而盗曰攘。”
[唐以前古注]《释文》引郑注:直人名弓。
叶公称己乡党中有直躬之人,欲自矜夸于孔子也。躬犹身也,言无所邪曲也,此直躬者也。攘,盗也。言党中有人行直,其父盗羊,而子告失羊主,证明道父之盗也。谓他人物来己家而藏隐取之,谓之攘也。拒于叶公,故云:吾党中有直行者,则异于证父之盗为直者。孔子举所异者,言为风政者以孝悌为主,父子天性,率由自然至情,宜应相隐,若隐惜则自不为非,故云直在其中矣;若不知相隐,则人伦之义尽矣。
樊光云:父为子隐者,欲求子孝也;父必先为慈,家风由父,故先称父。
范宁曰:夫所谓直者以不失其道也,若父子不相隐讳,则伤教破义,长不孝之风焉,以为直哉!故相隐乃可为直耳。今王法则许期亲以上得相为隐,不问其罪,盖合先王之典章。
江熙曰:叶公见圣人之训,动有隐讳,故举直躬欲以訾毁儒教,抗衡中国;夫子答之,辞正而义切,荆蛮之豪丧其夸。
[朱子集注]直躬,直身而行者。有因而盗曰攘。为,去声。父子相隐,天理人情之至也。故不求为直,而直在其中。谢氏曰:“顺理为直。父不为子隐,子不为父隐,于理顺邪?瞽瞍杀人,舜窃负而逃,遵海滨而处。当是时,爱亲之心胜,其于直不直,何暇计哉?”
——告发。杨伯峻《论语译注》云:

《说文》云:“证,告也。”正是此义。相当今日的“检举”、“揭发”,《韩非子·五蠹篇》述此事作“谒之吏”,《吕氏春秋·当务篇》述此事作“谒之上”,都可以说明正是其子去告发他父亲。“证明”的“证”,古书一般用“徵”字为之
  攘羊之论,直是华夏传统中之一大公案,反复引用,并成后世法律儒家化的一个重要故事。直在其中,即是孔子关于从他者定义自我的行为规范的要旨,所谓“以直抱怨”亦是此意。孔子所谓“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即是利益内在化原则的人伦表达,与国家制度中的利益内在化原则是一致的

近年来,在现代法学的理论框架中,“父子相隐”问题再次成为重要的议题。陈壁生《“父子相隐”的历代解释》一文对此有所讨论。(文载刘小枫、陈少明主编《奥林匹克的荣耀》)及《经学制度与生活--论语父子相隐章疏证》(陈壁生著,20101月,华东师大出版社。待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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