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re-be句型的句法学再研究(讨论空间)
(2009-04-17 16:49:49)
标签:
句法句型学坛评论员文章教育 |
分类: 语言学论坛 |
川外学坛语言学论坛
时间:2009年4月16日
地点:图书馆六楼会议室
主持人:赵彦春 教授
参加者:赵彦春教授、李龙泉博士、姜孟博士、张晶老师、谭万方老师、重庆工学院肖娴老师,川外研究生部各年级各方向学生。
主题:There – be 句型的句法学再研究
主讲人:叶友珍
1. There – be 句型的特点
(1) There is a book on the desk.
(2) There are some students on the playground.
There – be 结构传统指的是存现句,根据Quirk(1985:1402-1414)等的定义,这一结构是指由there引导的与类似be动词合成的句子,其表层结构为:
(3)There + be + NP + X,
其中X表示任何可跟在NP后的词组或结构如形容词、介词词组等,Hannay(1985)把这个X称为扩充成分(Extension)。
英语的存现句是一个具有特殊属性的结构,其句法特征主要表现为:
·由一个虚主语(expletive)there作为句法主语,
(4)*Where is a book on the desk?
(为什么说是虚主语,原因在于,there处于主语的位置,但却不表示实际的意义,因为我们没有办法对there进行提问。)
·谓语通常由一个表示存在、出现或消失的非宾格动词充当,
(非宾格动词:Burizio 把传统意义上的不及物动词分为两类,一类只带外论元,是名副其实的不及物动词;一类只带内论元。按照Burizio定律(没有外论元的动词不能授宾格;不能授宾格的动词没有外论元。),只带内论元的动词必然不能授予宾格,所以这类动词称为非宾格动词(unaccusative verb))
(5)There lies a river behind the house.
·谓语后面跟一个表示非确指意义的名词短语(indefinite NP),
(6)There is a book on the desk.
(7)*There is the book on the desk.
·名词短语后一般会接一个显性的或隐性的表示方位的介词短语或副词(方位短语)。
2.
在结构中,表示存在的there是一个功能语词,是由表示方位的there发展而来的。然而它却和表示方位的there相区别,主要表现出以下特征:
·最初表示方位的意义已经消失
·在句法上相当于一个NP
·在句法上它是一个语法主语而不是一个副词,被称为虚主语
·最初对there来源的研究是从语义的角度进行的。Lyons (1967)讨论了there-be结构中的there和副词there的关系。他提出了虚主语there是由表示地点的副词衍生发展而来(不仅是共时层面,而且是历史层面的发展)的假说。
这种关于there的讨论一度非常流行。
·Anderson(1971), Fillmore (1968), Kuno(1971), and G. Sampson(1972) 都曾提出There-be结构中的there是表示方位的副词在句法上的残留(syntactic remnant);
·Milsark (1974) 认为there只是一个域标(scope marker)
·Williams(1984) 第一次提出there是一个NP,随后也认为there是一个域标。
·Allon(1971)认为存现句中的there是一个算子。这个存现算子的作用是提及一个名词短语,即一个新的主位。
2.1.2 句法特征
Chomsky(1981)对there做了较为全面的描述,提出了there所具有的三个显著的特点:
·There在结构上和NP有着一定的形式上的关系,NP被称为there的附属语(associate),并且为there的出现提供了可能;
·数量一致关系不是建立在there和谓语之间而是建立在there和动后名词短语(postverbal NP)之间
·经过显性(overt)移位后,附属语可提升至主语的位置,形成新的逻辑式,如(8)所示:
(8) a.[Agrs P[There] is [VP [NP a book] on the desk]]. (Surface construction)
b. [Agrs P [[NP a book]i there] is [VP ti on the desk]]. (logic form)
Chomsky还进一步提出there具有名词性质[+N]:即处于主语的位置,但它是一个不完整的名词,因为它没有语义并且不能分配题元角色。
2.2.1格传递说(Case Transmission Theory)
针对there – be 结构的特征,语言学家们从不同角度提出了不同的假说。
Chomsky (1981, 1986)提出格传递说(Case Transmission Theory),认为虚主语there与动词后的名词短语构成一个语链(chain),后者被称为附属主语(associate),there通过语链将从INFL获得的主格(nominative case)传递给附属主语,以满足格鉴别式(Case Filter)的要求。虚主语there本身不需要格,只是为了满足“扩充的投射原则”(EPP,即“句子必须有主语”)而填入的(there-insertion)。
以(1)为例,there和它的附属主语 a book 构成一个语链<[there],[a book]>,题元角色和格授与了整个语链,a book 通过格传递得到了主格,满足了格鉴别式,there被当作了没有实际语义内容的纯形式成分,仅为了满足EPP和作为名词组的格传递者而存在。
存在问题:
格传递说成功地解决了动后名词的赋格问题,但这一理论并不具有很强的解释力,同样存在很多的问题。
首先,由there和NP构成的语链并不具有很强的说服力。在语链理论中,语链中的成员不管是在句法上还是在语义上都应该是一致的。一个语链通常是由一个NP和它移动时留下的语迹(trace)构成,这个语迹是NP移动时留下的,所以理所当然和NP在意义、词性以及句法特征上保持一致。显然there不是NP的语迹。所以这个语迹存在的合法性值得怀疑。
其次,再看(1)这个句子的另一种表层结构:
(9)On the desk is a book.
根据格传递说,a book 通过格传递说得到格,在这个句子中能充当格传递角色的只有on the desk,也就是说一个PP也能扮演虚主语there的角色,那么还有什么不能呢?因此这个解释在解释的过程中丧失了解释力。
第三个问题,根据格传递说,there只是作为给动词后宾语传递主格的格传递者而存在,那么我们为什么会选择there,而不选择其它呢?比如另外一个虚主语it。然而我们看到,当我们选择it而不是there时,下面的句子是不符合语法的。
(10)*It is a book on the desk.
(11)*It is a man in the room.
第四个问题,如果认同“格传递”的存在,名词词组便可毫无限制地出现在存现动词(此处为be动词)之后,其格均可通过 there“传递”得到,以满足“格鉴别式”。然而一个公认的语言现象是:存现动词后的名词词组须为不定指,即受文献中所称的“定指效应”(Definiteness Effect)的制約。如使用定指的名词词组, 句子便不合格:
(12) * There comes the man.
因此,格传递说也不能对上述问题提供一个很好的解释。
2.2.2 直接赋格假说(Direct Case Assignment)
Belletti (1988),反对“格传递”观点,提出了直接赋格假说,认为存现句中的非宾格动词虽然失去了授宾格(accusative case)的能力,但仍可以赋与名词短语部分格(partitive case),其中最有力的支持证据就是动词后的名词短语表现出受定指效应的制约,即动后名词表现为不定指的特征。此时,there就只能看作纯粹为了满足EPP而填入的形式成分,只是一个位置填充成分并且被赋与主格。
存在问题:
·部分格(partitive case)有硬性规定之嫌,缺乏解释力和说服力
·部分格的确定是语义使然,不具有句法的解释力。
·仍然不能解释填补空位的为什么是there而不能是it或其它
2.2.3 逻辑式缀词说(LF Affix Theory)
同GB相比,MP框架下的格理论有了较大的变化。Chomsky(1991)对there存现句又提出了一种新的解释。他指出形式主语there与动词后的名词组从表面看来属于不同的表达形式,但都具有主语的特征,在逻辑层面上完全可以看成一个形式。如果采用形态的概念,完全可将 there 分析为一个逻辑式的词缀,即 LF affix。逻辑词缀必须在逻辑式中和名词组结合成一体,就是说,名词组在逻辑式这个层面上要移入主语位置与 there 这个词缀相结合,这样存在句的主语在逻辑上就只有一个形式了。Chomsky 认为,如果将 there 分析为动词后名词组的逻辑词缀,那么有关存现句的一些问题,如为什么there必须与一个名词组相关联,为什么动词要在人称和数量上与其后的名词组保持一致,等都可以迎刃而解。最值得一提的是,Chomsky的分析最终使存在动词的非宾格动词属性得到了体现,即名词组始于动词的宾语位置,因为句子需要主语,所以才将其逻辑词缀移入主语的位置。
(13) There is a man in the room.
IP
NP
NP
a
man
t
t
存在问题:
·根据“完全解释”(Full Interpretation)原则,在LF上没有任何语义为空的成分存在。也就是说there在LF层面是不存在的,因此下面(13)(14)在LF是完全一样的。
(13)There is a man in the room.
(14)A man is in the room.
但明显这两句在意义上是有区别的,这个区别是如何体现出来的,很显然,是由于(13)中多了一个there。而且对于下面两个句子,把there去掉之后,(16)不成立,可见there并非是在LF层面没有意义。
(15)There is a book.
(16)*A book is.
·Chomsky 在最简方案中提出了一个“贪婪原则”(Principle of Greed),即任何成分的移位都完全是出于自身的要求。而在缀词式假说中,there的移位不是出于自身需要,而是因为句子的需要,显然和“贪婪原则”矛盾,理论不能够内恰。
2.2.4 Hazout 假说
Hazout(2004b)提出另一个解决方案,他假定there与动词后的名词构成一个小句,名词短语充当该结构的逻辑谓语,缺少格特征,因此不需要为消除这种特征进行格特征核查,而句首的there原本为小句的主语,在格特征的驱动下经句法提升成为存现句的语法主语。
IP
Spec
I
V
be
there
many problem
存在问题:
·仍然不能解释,为什么是there而不是it
·对表示处所意义的这一部分结构未给予重视,也未体现there和这一部分的关系。
3.
3.1
传统语法把be称为系动词(link verb),生成语法把be划分为助动词(auxiliary),属功能语类。Be在句法结构中不具有题元结构,是不能分配题元角色的。Be结构中的题元角色分配是由be后的名词,形容词,或动词分配的。
(17)Mary is ill.
(18)John believes Mary ill.
在(18)中,Mary ill是一个小句,Mary的题元角色是由ill分配的,由此进一步证明,在(17)中名词短语Mary得到的题元角色应该是形容词ill分配的。
在这一观点的基础上,随后发展了格传递说,逻辑式缀词说等解释方案。
3.2 be 是一类特殊的提升动词
Stowell (1978)提出be是一类特殊的提升动词,其后可接一个小句做补语。我们把下面的(19)用树形图来表示:
(19)Bill is smart.
IP
D
I
Billi
D
is
ti
句中be并不分配任何的题元角色,因此在be的主语位置上生成了一个空位。小句的主语Bill从smart处得到题元角色,移动后,通过语链把它的题元角色带到了主格位置。
但是根据Burzio的非宾格动词假说,非宾格动词后的名词是非宾格动词的内论元,可以从该动词处得到题元角色,这和我们上面提到的be不分配题元角色,不参与授格相矛盾。
又有语言学家(如Lasnik1992, Belletti1988)提出,be在存现句中和在非存现句中是不一样的,因为在非存现句中,be可以省略(如18),但在存现句中却不能,如:
(20)I consider [there to be a solution].
(21)*I consider [there a solution].
但以上的解释都不充分,没有考虑到特殊的语料,比如,后接扩充成分的情况。例如:
(22)There are many little boys in the Giant’s garden.
(23)There is a building likely to be demolished.
4.
4.1限定性制约(definiteness restriction)
有语法学家(如Safir(1985), Belletti(1988))提出了“非限定性规则”,认为存在句的表意主语受到了限定性的制约(definiteness restriction),带有①定冠词the,②指示词 (如these,those,that,this),③所有格(如my, your, his),④专有名词(如Tom等人名)⑤表示“所有,每个”含义的量词(如all, every)的名词词组,或⑥人称代词,都不能作there be句型的表意主语。
(24)a. There is a man in the room.
b. *There is the man in the room.
(25)a. There is no bus now.
(26)a. There are too many people here.
4.2 一致性问题
(27)There * is / are some students in the classroom.
(28)-----Is there anything in that suitcase?
(29)----- Have we missed anyone?
(30)Nobody around here is worth talking to… well, there is John the salesman.
5.叶友珍的思考
5.1 there问题
前面对逻辑式缀词假说的反思中,叶友珍曾经得出there并非没有意义的推论。既然there有意义,那there表达的意思是什么,there的词性又是什么?这是引发她思考的出发点。
英语中有两个常见的虚主语(传统意义上),there和it
(31)It is true [CP that the Dutch are very tall].
(32)There is a man [LP in the room].
在(31)中,it是一个代词,指代后面的主语从句CP。这一点是大家都认可的。从it问题她联系到了她正在思考的there的问题。对比(31)、(32)可以发现,there和LP的关系和it和CP的关系十分类似。It指代后面的CP, 而there也预设了后面的LP(虽然有的LP不出现),所以叶友珍做出了一个大胆的构想:there具有[+Pronominal]的特征。因此there并不是一个虚主语,它指代的是后面的隐性的或显性的方位介词短语。
对于这个there的代词性是如何发展而来的。一个合理的解释是:there是缀词化的结果,因为there原本是一个表方位的副词,当句中有两个表方位的状语成分是,there就缀词化为一个代词和方位介词短语同指。
There指代句中的方位介词短语。方位介词短语和[ that the Dutch are very tall]这个CP一样,发生了外置(extraposition),然后there和整个句子合并(merge)。因此there不再经过移位到达主语位置,而是原位生成的。
这样的解释不仅减少了移位的繁琐,而且还可以解释为什么主语位置用there而不是it。
5.2 be 问题
从句法学课上,赵彦春教授对be动词有一番独到的论述。他认为be不是VP的中心语,而是一个完整的VP。我们可以对比下面几个句子:
(33)a. I think.
(34)God is.
在上面的句子中,它们的结构是一样的,根据结构一致性原则,它们在句法层面上应该得到相同的解释。Think在(33a)中是一个完整的VP,由此可以推出(33b)中的am 和(34)中的is也应该是一个完整的VP。
再看看be 的词源。Be一直是哲学史上的一个重要命题,在古希腊语中,being,对应的是to on 是ontology 的词根,表示存在。因此be 在语义上是一个完整的概念,在句法上是一个完整的VP.
因此在there-be句型中be的问题也可以得到一个合理的解释。即be作为一个copular,是一个完整的VP。
在之前的学坛讨论中,高铁刚提出了“附加语”在句法结构中的分布问题。从大家的讨论中,基本得出这样的结论:附加语可以附加在句法结构中的任何位置,甚至可以附加在一个XP中。叶友珍把这一观点联系到她正在做的关于there-be句型的探索。
Be作为一个完整的VP,其后的名词短语和扩充成分都可看作附加语,再加之她前面对there代词性假说的构想,整个there-be句型就完全符合我们所看到的人类语言的基本结构,即NP+VP。
5.3 后续研究中应面对的问题:
最后,叶友珍讲到以上只是她在理论探索中的一次尝试,其假说毕竟有待进一步证明和证伪的。因此此次的研究并不代表定论。there-be句型因其结构自身的特殊性,值得进一步系统地,深入地研究,在今后的学习探讨中,主要试图廓清下列问题:
a. 进一步对there进行论证分析,确定there的语类。
b. 进一步对be进行研究。主要围绕是不是动词?如果是,那是不是存现动词?存现句的共同点是什么?
there be句型和传统意义上的存现句是一个类别吗?there be句型的探索与存现句的探索有什么联系?它符合哪些人类语言的共同特征?
c. 该句型中的NP是什么论元?或者说探讨该问题有必要牵涉论元问题吗?
d. there和这个NP有什么关系?
e. 对该句型的探讨所得出的结论与普遍语法要求吻合吗?
2、讨论部分
叶友珍同学对《There-be句型的句法学再研究》最后的解决方案是:there是缀词化的结果,因为there原本是一个表方位的副词,当句中有两个表方位的状语成分时,there就缀词化为一个代词和方位介词短语同指。首先赵彦春教授对叶友珍同学的陈述给予了积极而肯定的评价,随之展开自由讨论。
赵彦春教授:There-be句型是一个极其重要的研究问题,且处于学术前沿的一个问题之一,国内外许多学者从不同语言学角度对此曾做过大量的研究和论述。我并不赞同叶友珍提出的这一解决方案,包括对其他学者提出的解决方案。我对此在相关文章有过论述,他们的论述受到了语言线性结构的影响,其次对普遍语法提升不够、抽象不够,没有真正抓住句法的逻辑模板,只是把它作为一种现象、一种线性结构、词缀说、格理论等,这些论述统统与此无关。
关于前人的研究我认为是有启发性的,也是有价值的,但都是隔靴搔痒、捉襟见肘,没有任何实质进展。为什么这么说,我有我的理由,而且我认为到目前为止这个问题已基本能得到解释,但我们还需要跨语言语料,如法语、汉语,包括德语等它们的句法表现都是一样的。还有象部分格,它到底是附在定冠词的NP呢?还是在不定冠词的NP呢?我认为与此均无关,我只能用三个字“不相关”来说。叶友珍的方案比前面提出的解决方案要好,但这种解决方案也是不能接受的,因为我们有更好的解决方案,有疑问的同学尽情提问。
王明璨:there be 结构中的be 应放在什么位置?是什么?
叶友珍:它放在V下面,作一个完整的VP,be 直接是是VP,不存在移位。
赵彦春教授:她的解释体现了X-bar的理论,是中间投射,属于动词中心说。我认为这个方案不好,因为X-bar是不符合人类语言的逻辑模板,是冗余的。
王明璨:按照刚才的解释,在‘They have been dong the work.’这个句子中,‘been’在‘have’和‘dong’的中间,到底该如何解释‘been’?
叶友珍:我认为这儿的‘been’和‘there be’二者的‘be’在结构上是不同的,仍然把它看作是VP,它本身就是一个动词。‘there be’中‘there ’是词缀化的结果。
姜孟博士:按照叶友珍刚才的分析,‘there be’结构完全符合‘VP+NP’结构,‘there’是个NP,具有代词的功能,代指后面的方位介词短语,那么‘there’和‘they’一样。
然后王明璨同学就下面一组句子向叶友珍提问:
1)It is true [CP that the Dutch are very tall].
2)There is a man [LP in the room].
王明璨:‘It’是不是CP后的成分?‘There’ 和‘LP’是什么关系?
叶友珍:‘It’整体指代CP,‘There’ 指代后面的‘LP’。
王明璨:那么,如果指代‘LP’,后面没有‘P’,那它是怎么来的呢?
叶友珍:在(1)中,it是一个代词,指代后面的主语从句CP。这一点是大家都认可的。从it问题我联系到了我正在思考的there的问题。对比(1)、(2)可以发现,there和LP的关系和it和CP的关系十分类似。 It指代后面的CP, 而there也预设了后面的LP(虽然有时LP不出现),所以我做出了一个大胆的构想:there具有[+Pronominal]的特征。因此there并不是一个虚主语,它指代的是后面的隐性的或显性的方位介词短语。
刘帮富:王明璨的提问并不能构成对叶友珍问题的挑战,因为像‘They have been doing the work.’中‘have been dong’很好解释,根据IP, 时态、语态都可以被包含在IP内。
随后他又举例来质疑:
3)There is a man there.(There is a man in the room.)
刘帮富:这个句子中的前后两个‘there’,前面若为方位介词,后面那个如何解释?而且不经济,也不符合语言的经济原则。
对刘帮富同学提出的质疑,大家发表了各自的看法,最后有回到there的问题上来,赵彦春教授认为there不是词缀化的问题。
赵彦春教授:词缀是morphological operation,不是syntactic operation,affixation是不成立的。
there
叶友珍又对英语的存现句做了进步的解释,她认为英语的存现句是一个具有特殊属性的结构,其句法特征主要表现为:由一个虚主语(expletive)there作为句法主语;谓语通常由一个表示存在、出现或消失的非宾格动词充当;谓语后面跟一个表示非确指意义的名词短语;名词短语后一般会接一个显性的或隐性的表示方位的介词短语或副词(方位短语)。
赵彦春教授:英语的存现句中一些动词句法行为是一致的,如:
4) There comes a bus.
5) There is a bus.
其中comes、is(be)等广泛存在于都是存现句,其句法行为是一致。面对诸多关于there be,赵彦春教授亮出了它对there be的解决方案。
赵彦春教授:涉及动词be有四个核心观念:
1 必须确立XP作独立的运算单元, X-bar不成立,其本身论证结构不完美。
2 语言的逻辑模板是[NP VP];
3 动词be作一个完整的VP, be是VP的一类。
4 次语类(subcategory)。
要是大家坚守了这四点,存现动词的任何问题都能迎刃而解,坚守XP作独立的运算单元,我们必须取消X-bar,就没动词中心说了。 Case不具有UG的特点,它是PG, 也就是说作为格或结构格Case是不成立的,所以there是Adjunct(附加语),there可以出现也可以不出现,是因为无论从结构上还是功能上,它都与PP处于同一聚类。XP是独立的运算单元,任何超出的部分都是附加语,由此X-bar不必要存在,解释系统变得经济而实效。任何XP都可以接受附加语。there为AdvP,其补足项在英语中这类补足项永远为虚,为零,在其它语言中或许找得到。补足项为零的句法单位依然是XP,它与下一级阶的词异质同构。
XP+
There
同理,王明璨提出的‘They have been doing’, been 是VP, doing 仍然是Adjunct,因为作为存现动词具有‘eventuality’的特征。
赵彦春教授指出there be 是lexicalization的结果,there be 仍然遵循语言的逻辑模板[NP VP],它具有内恰和互恰的特性。
李龙全博士:从好的方面来讲,UG是高度抽象,赵老师认为用UG可以解决一切语言问题,如果什么都高度抽象化,高度的集约化、逻辑化、概念化,那丰富性、多样性、创造性在哪儿?还存在吗?学术的方向是前进了还是倒退了?这恰好就是整个后现代思潮反对西方传统理性,其中一个要害就是反逻辑,反对罗格斯中心主义。原来我一直不太懂反逻辑,今天听了赵老师的话,明白了他们为什么要反逻辑?如果我们将大量丰富多彩的现象都理解为规约等等,它给人的一种感觉,学术的方向不是在向前,而是在倒退。这儿有两种思维形态,不知大家看出来了没有?理性主义和非理性主义、逻辑和非逻辑究竟在争执什么?焦点是你是从现象到高度集约化、概念化、逻辑化,还是从逻辑延伸,然后扩展到现象。我们谈不上哪个绝对正确、哪个绝对错误,关键是你站在什么角度看问题。
赵彦春教授:李老师讲的对,很到位,但是我认为如果进行现象的归纳的话,后现代意义并不对经典逻辑构成任何挑战。我反复强调:“是其所是”在逻辑上是可以逆推的,正向和非正向可以互换,但不改变事实,在人类这个大宇宙下,它一定可以“归其所归”,它一定可以归纳到一个最最抽象的一个共相上去。我们也不反对“万物皆流”,因为它是“分其所分”。我们承认普遍的统一性,但并不否认其丰富性。逻辑是统摄一切一切的东西,这是科学之所在。
李龙全博士:如果一切都高度抽象,其结果会不会导致缺陷呢?
赵彦春教授:不会,怎么会是缺陷呢?
李龙全博士:UG是高度抽象化、高度的集约化、逻辑化、概念化,将一切现象都归结为NP、VP,什么都会抽象为A、抽象为B, 那语言的丰富性、多样性、创造型在哪儿?还存在吗?学术是前进了还是倒退了?
赵彦春教授:这并不矛盾,解决了UG问题,并不意味着PG的问题也解决了,因为UG是全人类语言的生成机制,PG才是语言丰富性的具体体现方式。
李龙全博士:这我就明白了为后现代要反对你这种东西,因为这将最终导致对上帝的崇拜,如果上帝存在的话,就会将一切都归于上帝。
赵彦春教授:凡是从成员、个体来看都反对上帝,凡是从关系着眼的都不反对上帝。句法的逻辑模板正因为遵循了奥卡姆“俭约即美”的原则,所以才成为人类语言的共同逻辑模板。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