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十条禁令”“十不准”自查报告
(2009-06-22 20:4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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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
“十不准”情况的自查报告
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规范中小学校的收费管理,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省教育厅在近期颁布了《规范中小学校收费十条禁令》及《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十不准》,驻马店四中立即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十条禁令》,驻马店四中立即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十条禁令》和《十不准》两个文件,自觉做到令行禁止,并对照《十条禁令》和《十不准》的要求,逐条自查。现场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执行“十条禁令”情况的自查
四中积极推进教育行风建设,努力树造教育阳光形象,深入开展“阳光纠风”及校务公开活动,在开学之初,将各种收费项目及标准,上级主管部门的重大决策规定等在校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让学生及家长了解收费情况,同时将班主任姓名及校长的联系方式张贴在公开栏内进行公示,随时接受家长监督、听取群众的意见,学校还制定了《严禁乱收费的20条规定》,并将执行《规定》的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与师德考评、评先、晋级等挂钩,用完善的约束机制从源头上扼制了乱收费的行为。对照《十条禁令》认真自查,驻马店四中不存在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搞“一校两制”、“校中校”高收费,向实行“两免一补”的学生收杂费和预收课本费,向主管部门认定分配到各学校的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收借读费,以改制为名高收费,与招生挂钩向学生乱收费,通过学生搞摊派,强行收费统一组织学生参加商业保险,强行收费组织学生统一着装,以勤工俭学名义向学生收钱物等现象。
但在自查中,我们也发现极个别教师在校外进行有偿补课,这严重违犯了学校的有关规定,学校领导班子及时同这几名教师进行了单独谈话,并组织他们学习上级文件,重温学校规章,他们深刻反省和检讨了自己的行为的危害性,书面写出了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接受了学校根据校规对他们的处分,并辞去了在校外补习班担任的课程,全身心地投入到学校、教学教研活动中。
二、关于执行“十不准”情况的自查
驻马店四中作为驿城区初中教育的龙头学校和驻马店市基础教育的窗口学校,一向注重学校整体形象,严格按照上级精神规范办学行为,在社会上有良好的口碑。在新生招收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规定,确保本片内小学生毕业生全部免试进入初中学习,根据上级招生计划,招收12个班规模,60人班额,不随意扩大招生,不提前招生,不以考试方式择优选拔新生,不搞一校两制,不招择校生,不拒收农民工子女入学,不划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完全实行均衡编班,均衡配备任课教师,不在双休日、节假日统一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不组织学生参加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各类竞赛活动,不参加统一考试,不公布学生考试排名。严格按照政策和程序选用教材,不选用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确定的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之外的教材,不强行搭车征订或摊派各类教辅材料、学习用品等,不征订、印刷、购买和使用盗版教材,一视同仁对待每一名学生,不歧视差生,不开除学生,不以任何理由将学生驱赶出校园,不体罚或变相体罚、侮辱学生、严禁语言暴力等等。
在自查中,我们也发现一些问题,主要是九年级毕业班学生在校时间过长,课业负担过重,睡眠不足等等,为了贯彻落实《十不准》的有关规定,学校召开了全体九年级班主 任和任课老师座谈会,在不挫伤老师工作积极性、不降低教学标准和教学质量的前提下,要求老师要围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教学方法上下功夫,在教师备课上下功夫,在规定的课时内高质量地完成教学任务,精简作业,提高学生学习效率,这些措施得到了老师的理解和支持,缩短了学生在校时间,减轻了学生的负担,提高了学习效率和学习成绩。
为了进一步学习落实《十条禁令》和《十不准》两个重要文件,四中决定在全校范围内扎扎实实地、深入开展学习活动,制定了实施方案,确立了指导思想,明确了整改目标,制定了具体的方法步骤,借此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弘扬奉献精神,恪守职业道德,铸造出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学生和家长信赖的教育工作者队伍,全心全意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