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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约定:“如果离婚对方个人财产一半归自己所有”是否有效

(2019-03-18 10:34:20)

生活中经常遇到夫妻一方(通常是女方)要求签订协议:约定“如果离婚对方个人财产一半归自己所有”之类的内容,认为这样对自己的婚姻稳定和将来的生活都有了保障。但是,真的到了感情破裂“对簿公堂”的时候,法院会认定双方的约定有效吗?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大量对此类案件的判决结果 是:NO

共同的理由是侵犯婚姻自主权。

更详细的理由是:

一、违反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婚姻自由制度。

第三条规定了 禁止的婚姻行为,包括“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二、婚姻自主权性质决定婚姻自主权不得侵犯

婚姻自主权是人格权,是法定的绝对权。其产生于法律规定,不允许事先以约定等形式剥夺。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也将婚姻自主权作为人格权加以保护。

三、条件事实违法。双方表面是订立财产处分协议,但是实际是附了限制一方离婚自由的条件。所附限制一方提出离婚主张的条件事实因不合法,导致合同不能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而所附条件事实具备的条件之一是:“合法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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