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滥诉——诉前服务第19天

(2017-03-12 19:37:37)
今天接待母女俩。
三年前,母亲为女儿购车,邀女儿和男友(现在的丈夫)一同去汽车销售商处购车,母亲交款后,男友将车开走。现母亲在女儿陪同下,来院以母亲名义起诉汽车销售商返还8万元购车款,理由是汽车销售商售车时不应当将车交给当时的男友、现在的丈夫。
法援律师接待了她们,告知起诉缺乏事实和法律根据。
母女打通其代理人电话,我在电话中和该代理人沟通后,母女息诉。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