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诉——诉前服务第19天
(2017-03-12 19:37:37)
今天接待母女俩。
三年前,母亲为女儿购车,邀女儿和男友(现在的丈夫)一同去汽车销售商处购车,母亲交款后,男友将车开走。现母亲在女儿陪同下,来院以母亲名义起诉汽车销售商返还8万元购车款,理由是汽车销售商售车时不应当将车交给当时的男友、现在的丈夫。
法援律师接待了她们,告知起诉缺乏事实和法律根据。
母女打通其代理人电话,我在电话中和该代理人沟通后,母女息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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