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区人民法院多元调解改革与审判质效
(2013-02-20 14:30:01)——如何不用加班加点,民事案件发改减少75%?
公正与效率是人民法院的工作主题。
如何实现这一主题,各级法院都在寻找答案,也总结出很多经验。
昌邑区人民法院,自2008年新年伊始再次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经过5年的实践,呈现出其强大的生命力,取得了丰硕成果。
其中对案件质效的提高,可见下表:
昌邑区法院发改案件数据统计
|
部门 年份 |
民一庭 |
民二庭 |
立案庭 (速审) |
全院 |
|
2005 |
104件 |
25件 |
|
191件 |
|
2006 |
97件 |
39件 |
|
211件 |
|
2007 |
85件 |
33件 |
|
186件 |
|
2008 |
82件 |
42件 |
17件 |
242件 |
|
2009 |
27件 |
20件 |
9件 |
102件 |
|
2010 |
30件 |
11件 |
22件 |
89件 |
|
2011 |
20件 |
16件 |
19件 |
87件 |
|
2012 |
16件 |
12件 |
10件 |
95件 |
|
总计 |
461件 |
198件 |
77件 |
1203件 |
从上图可见2005年至2008年4年期间,民一庭平均发改92件,全院平均发改207.5件(共计830件)。
而自2009年至2012年4年间,民一庭年平均发改23.25件,全院平均年发改93.25件(共计373件)。
民一庭发改案件下降74.72%,全院发改下降55.06%(4年减少发改457件)。
如何取得成果?
主要有4点:
一、在法院附设调解组织,由人民调解员、退休法官、法律志愿者、行业专家等组织调解——社会矛盾从不同方面涌到法院,而最及时有效的解决方式就是就地解决,因此将非司法的多元调解组织附设于法院,解决纠纷最直接,最有效。
二,强化立案窗口分流和化解。一是诉前分流,5年来共分流12340件民商事起诉纠纷,给附设调解组织5083件民商事纠纷,占民商事纠纷的41.19。二是案件繁简分流,将简易案件分流给速审组。5年共分流给速审组3463件,占民商事案件总数的47.72%。分流给民一庭疑难复杂案件1972件(占民商事诉讼案件总数的27.13%),民二庭1822件(占25.1%)。三是立案窗口就地化解,5年共化解1976件。
三是人力资源及时优化。一是把民事一二庭配置专业化法官(我院2008年改革,2009年初完成法官“大换血”),速审法官选派口碑好,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担任。二是把原审判岗位法官充实到立案做庭前准备工作和执行局等部门。
四是决策者和实施者要放下私利肯于牺牲
首先要掌好司法权,防止因权力出租、出借而损害司法,即所谓人情关、抗干预之类......
其次,要不计得失,肯于牺牲。改革要重新调整和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必然触动现有利益,而且是抑制甚至剥夺当权者强者利益去维护当事人和社会相对弱势利益,群众不会直接来支持你,而面对挑战,必须舍身力斗。同时,改革者放弃非法收入,在晋身之道上处于劣势。所以,要改革,就不要指望当大官,就要做好被排挤甚至失去政治生命的准备!
当然,还有政绩、成果之类的归属等问题——只要有真善无私之心,在团队中做了一点应该做的事情,个人没有必要去计较这些小的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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