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回转
(2013-01-13 10:2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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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91民诉214条,07民诉210条)
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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