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述职报告
(2013-01-03 03:5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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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今天是元旦的最后一天假期,突然想起节后上班,要向组织递交述职和述廉报告。毕竟是第10次述职了,一小时后搞定
2012年述职报告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 弘
2012年,在区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人大、政协及社会的广泛关注与监督下,在院长的带领下,通过广大法官和其他干警共同努力以及各机关、部门协力配合、帮助下,我所分管的立案、民事审判和审判监督工作沿着预定的改革目标顺利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完善,诉讼案件及执行案件、上诉发改案件继2008年改革突降之后保持平稳态势,新的上访明显减少。迅速推进法官职业化以强化法院的法律规制(公正审判)职能,同时,基于立案窗口、庭前准备和法院附设调解平台促进法官专业化与大众化相结合以强化法院纠纷化解职能。积极营造良好司法环境,使昌邑人民法院工作品位得以明显提升,绝大部分相应的审判工作指标保持在地区前列,为社会稳定、和谐及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中政委领导、最高人民法院、省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区委等,对昌邑多元调解经验给予高度评价和肯定。特别是昌邑法院的“法院附设多元调解”的理论成果和实践效果赢得了中外专家、实务界和司法届的广泛赞誉。
一、工作实绩
在履行分管业务庭审判管理、队伍管理、政务管理和党组、审委会等职责外,拓展性地开展了以下工作:
1、积极探索和实践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取得全国空前的成效,进而带动全院工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
2012年,昌邑法院在法院附设调解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诉调对接范围,深化和完善了多元调解机制。
1、与市消费者协会行业调解对接,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调解对接。在“延边会议”上,王院长作为全省唯一基层法院代表介绍了经验。
2、与区检察院建立联合调解制度,实现了民事法律监督与民事司法调解的有机结合,共同化解私权纠纷,更有效地维护司法权威。
3、完善司法调解与信访部门的衔接。
通过扩大诉调衔接,在2012年群发民事纠纷暴涨(总共7起2000余件民事纠纷)情形下,将大量纠纷化解于诉讼之外,我院院内民事收案量再次下降8.9%。
2、持续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
首先,通过多元调解和繁简分流,使审判业务庭的案件难度增大,促使民商事法官的自然优化。去年以来,11名民商事法官陆续被其他机关和上级机关“遴选”,占一线审判法官的30%。但是,由于法院的结构优化和诉讼案件对职业化的要求,我院的法院专业水准没有降低,依然坚持“少数精英法官审判少数疑难案件”的法官职业化道路。在艰难困苦的司法环境背景下,在充分保障法官独立审判(例如,主管院长签发文书仅形式审查)的情形下,民事法官出色地完成了审判工作任务。其中,民一庭的上诉发改案件降至历史最低(2009年前平均90件以上,今年仅12件,比上年度减少4件,下降25%)
第二,继续发挥审判学会作用,《昌邑审判》会刊(双月刊)的发刊工作、法官论坛和不定期召开审判学会等学术活动。不仅解决了部分疑难案件和一些法律前沿问题,更重要的是在全院范围内形成了浓厚的学术气氛和良好的工作氛围及良好的风气。
第三,加强管理。首先是审判管理。今年深化了合议制度创新、实行庭前会议、审判学会研讨、当庭宣判、判后答疑和加强裁判论理等“阳光审判”制度。
其次是队伍管理。一年来,干警无一人违法违纪。
再次是政务管理。在协调相关庭室业务配合及后勤保障的同时,严格要求分管庭室的政务管理工作。明令禁止分管庭室拉赞助、私设小金库等违法、违纪行为。
3、自主优化创新审判环境取得良好效果
首先,通过我院法院工作网站,进行宣传、建立沟通和工作的平台。
其次,以审判学会为主体,和北华大学建立紧密协作关系,包括建立学生实习基地、互派专业人员作专题讲座、共同申请科研项目等,实现法律资源优势互补。
第三,打造法律人共同体。首先,和北华大学联手,建立学生实习基地、互邀讲座、共同研发科研课题和以审判学会为平台的学术交流活动。其次,邀请上级法院法官、律师、法律工作者、企业法律顾问等,到院里参观交流,彼此加强沟通理解,特别是对多元调解改革中,司法资源重新配置和故意利益平衡的打破带来的各种新问题,获得了广泛的理解和支持。
第四,组织法院部分法官在审判工作之余进企业、军营、社区、乡镇村等,通过巡回审判等方式进行法律和改革的宣传活动。
4,以人为本,建立服务设施
在立案大厅和多元调解大厅,我们设立了法律援助窗口(和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远程义务法律咨询等服务)、诉讼流程咨询窗口、多元调解咨询窗口、设立诉讼导引服务,并设触摸屏、诉前提示栏、报刊阅览、休息席等等服务项目。
二、问题和未来打算
首先,法官职业化推进过程中的很多措施的落实还有部分仍然没有到位。原因是:一方面,有些措施本来在设计中就是先务虚后务实的;另一方面,新的法官理论素质、法律素质,职业道德素质都很高,但是法律意识的培养,法律经验的积累等方面,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因此诸如当庭宣判等制度不能马上全面落实到位。
其次,对多元调解的总结性工作有待于进一步深化。主要是总结经验的亲历性,导致搞总结的人必须了解改革、理解改革的精髓,而目前尚没有组织成立这样的写作团队。
再次,在对外衔接的很多方面,没有落实到位。一方面原因是个人精力有限、法院资源有限。另一方面是我本人对务虚性的工作重视不够。
第四、司法公开具体措施有待进一步深化和日常落实。
第五、司法服务有待进一步完善。例如法律援助窗口的建设问题。
今后的工作重点是进一步狠抓落实,工作做到虚实结合。
首先对多元调解组织具体指导和调研有待进一步深入探讨。在院内民事审判工作走上正轨后,把便民诉讼和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进一步完善,并争取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发挥作用。同时,审判工作向延伸审判服务提高审判工作质量、提高审判工作效率和扩大审判的社会效果方面有所转移。
其次,对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的总结探讨应当抓紧进行。
再次,探索新的法官管理模式,如法官的集约化管理机制。阳光审判的落实,需要管理设施及机制的创新。集约化管理应当是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和提高审判质量的有益尝试。
第四,加强学术研讨。目前,新的纠纷不断出现,法律知识也在不断更新,因此,为适应未来审判工作需要,必须未雨绸缪,加强学习和研讨,以适应未来,为法官的进一步独立创造条件。
今后的工作内容是纷繁复杂的,总之在未来的工作中,必须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司法能力,积极进取,加倍努力,忠实地履行职责,力争上游,一定出色地完成党和人民交给我的各项任务,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