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的“东方经验”——盗贼法则
(2012-02-26 09:2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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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在亚太地区打击有组织犯罪警务论坛上,印度没有直接介绍“经验材料”,而是讲了个印度的盗贼法则:
1、不在医院行窃;
2、不把旅客的钱偷光;
3、不动手伤害失主;
4、不连续偷同一个人;
5、包里的证件要归还。
当有人质疑其规则的实施保障,
回答:自行清理门户。
并提出一个事实给予论证:我们是世界上犯罪率最低的国家之一。
原来,印度不是没有犯罪,而是犯罪“人性化”,被害人不报案,警察也尊重其规则而不破案。
用权利社会的标准来判断,其肯定是标准之下的。
但是,基于其本国的国情,有时一种“社会和谐”的有效控制方式
——此为“民间法”对其国家法的有益补充
——只是被害人打掉牙往自己肚里咽而已
——当然这是社会发展初级阶段的矛盾,随着社会发展会得到解决的
——只是谁在为社会发展在牺牲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