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吉林市昌邑法院较早提出了“诉调衔接”

(2012-01-26 14:25:07)
标签:

杂谈

在家查阅资料时,偶然翻出8年前(2004年)与昌邑区司法局联手搞“诉调衔接”时,由司法局主笔的一本调解员工作手册。里面的有些内容,现在看还是很前位的。吉林市昌邑法院较早提出了“诉调衔接”
“诉讼制度与人民调解制度衔接”开宗明义,是当时的改革主题。
吉林市昌邑法院较早提出了“诉调衔接”
以下是全文
吉林市昌邑法院较早提出了“诉调衔接”

吉林市昌邑法院较早提出了“诉调衔接”
请注意落款日期是:2004年6月30日。
吉林市昌邑法院较早提出了“诉调衔接”
非常感谢当时的区司法局曹丽华副局长,在繁忙的工作压力下,主笔完成此书的撰写、编辑和印刷等工作。
非常感激当时的吉林市司法局副局长蒋彩霞同志的高度重视和全力支持。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前一篇:我是老驴
后一篇:长白山老照片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