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考察之旅(八)——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2016-02-19 21:3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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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草稿箱里未完稿的旧博文)
2011年10月14日,我和政治部主任杨占超对四川省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大调解”工作进行了考察。
一、取得的成效
自2009年四川省开展“大调解”活动以来,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在历来重视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力量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和利用社会资源,在诉讼外化解大量纠纷(2009年1237件),诉讼调解率有所提高(2009年诉讼调解1329件,调解率64%),信访下降(2009年下降17%)。
二、取得成效的原因
1、注重司法调解
2、开展法院附设调解
该院设立了立案调解中心机构和导诉区、调解分流处等工作平台,邀请人民陪审员10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10名以及离退休干部和社会各界专业人士作为特邀调解员,建立了诉前调解工作机制。注重国家制定法与社会其他规范的共同调整作用以及认识到诉讼的局限性等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3、注重诉讼与其他社会纠纷化解机制的衔接
三、存在的问题(该部分认识是基于短暂、浅层考察而得出的结论,不妥之处欢迎指正)
1、“大调解”机制对法院司法资源的触动还不够明显,没有引起法院结构和司法资源的明显优化。
2、对“大调解”的认识和落实工作需要进一步推进
3、对“群众”的信任程度不够,可能是法官对诉讼的垄断意识和过分强调“群众”调解员的法律专业素质等原因所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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