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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披法袍

(2011-04-28 20:32:31)
标签:

杂谈

“五一”过后,我将再披法袍,回到阔别两年的法台。

一方面,审判一线“吃紧”,法官已不堪重负。

另一方面,法院副院长也是审判员,既是行政领导,但也是业务职称,院长办案理所应当。

通过多年的审判和审判管理工作的体会,让老师坐在大家面前宣讲、行政领导在主席台上的说教,都不如审判实践中的研讨。

因此,走到法官中间,才觉得有活力。

生命有限,工作的期限更有限,不能再“象废话一样”地活着。

一个人并不能改变什么,但是,终归人的天性是要把眼前的事情办好。

不是作秀,不是被逼无奈,是应该这么做。

没人要求,没人指派,一切都是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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