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目担保的一群高校教师
(2011-04-15 20: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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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案情:某高校一位留校任教的年轻教师,多方筹借高利贷300余万元。每笔贷款都是拉同事担保。同事抹不开情面,在其借款合同上面签了字。现借款人下落不明,债权人起诉担保人承担债务。
在几十万的债务面前,这些担保教师有的无心上课,有的家庭出现裂痕,有的甚至痛不欲生。
为何发生此系列纠纷?究其原因:“民间法”有时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特别是专业业务领域中)还是起着主导作用,例如人情世故中的道德规范等等。而国家制定法则往往被那些资本市场中的主体所熟练运用。
人们常说:“这是吃了不懂法的亏”。其实这些高校教师应该懂得法律常识,只是在国家法与“民间法”之间,选择了后者。
我想起最高人民法院法研所副所长蒋惠岭的一篇文章的题目:还是法律更可靠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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